穿越农女,逃荒路上养崽开挂了_第396章 越快越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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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知许看着手里的圣旨,一脑门子的问号。
  这圣上是不是脑子不好使,魏赢查不到的案子,让罗炽去查。罗炽也就算了,好歹身上担着官职,天家皇恩让他去办差,没有不去的道理。
  可她呢?官眷而已,古往今来,没听说过皇帝下旨,点名道姓,让官眷抛头露面去查案的。
  “这是圣旨不假,可也未必全然是圣上的意思。宫里的水深,指不定什么人暗中布局一番,这旨意就变了味道。君心难测……”
  陆知许了然,说不定天启帝就想看他们狗咬狗呢?
  阿呸!
  哪儿有说自己是狗的。
  陆知许道:“那现在怎么办?”
  “夫人觉得呢?”她是个有主意的人,定然已经有了想法。
  陆知许将圣旨卷起来搁到桌上,颇有些意动,“我倒是愿意出力帮你的。扮成男装,别人又认不出我来,我也想知道,这个企图利用阿芙蓉动摇国本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她眼里的光彩,好似世间最稀有的宝石,让人移不开眼睛。
  “你去查案,我不反对,宝儿呢,怎么办?”
  陆知许眼珠一转,凑近了一点才开口,“反正也没差几天,提前搬出去不行吗?”
  罗炽鼻端传来淡淡的药香,那是陆知许身上特有的味道,和乱七八糟的香粉味儿有很大不同,他不由得恍惚起来,目光也变得有些深邃,只是陆知许没发现罢了。
  没差几天?
  他们成亲才半月有余,离一个月还差着十天呢!
  罗炽微微勾了勾嘴角,“你的意思是?”他目光灼灼,盯着陆知许的目光带着几分不同与以往的热切。
  “咱们搬出去,然后府里上下就都是咱们的人了,宝儿在家里有叶妈妈和纪妈妈陪着,我也能放心些。”陆知许道:“这事儿只要国公爷同意了,姜氏就是反对也没有用。”
  “你就这么笃定国公爷会同意。”
  陆知许下巴微扬,伸手做了一个捻搓手指的动作,“只要这个到位了,国公爷一定会同意的。”biqubao.com
  “你愿意把钱给他挥霍?”
  陆知许失望地摇了摇头,“你的觉悟不高啊,这只是投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花些钱又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些我花得心甘情愿啊。”
  再说,国公爷虽然得到了这些钱,但钱真的就是他的吗?
  未必。
  “行,你说了算。”罗炽道:“我明天去就找他,有圣旨和财神爷开道,国公爷肯定会答应。”
  陆知许听到罗炽这么说,顿时露出了高兴的笑容,“最好不过了。”
  说真的,把宝儿扔在这院子里,她还真有些不放心。尽管叶妈妈十分尽心,可是只要是人都有疏忽的时候。
  查案这种事情,忙起来可能要十天半个月,甚至更久,这府里不说危机四伏,但也绝对不是什么太平地方。
  姜氏,陆知音,哪个也不是好东西,宝儿还小,能避则避。
  要是搬出去的话,那可太好了。
  府上的旧仆都是王家的老人,虽说不一定都是忠心的,但肯定比这边要好上许多。
  那是他们的小家,罗炽也可以多安排一些护卫在府里。
  陆知许越想越开心,在碧纱橱里滚来滚去的,直到后半夜才真的睡着了。
  第二天吃过早饭以后,罗炽拿上陆知许的孝心,带上圣旨去找国公爷了。
  以前父子俩像仇人一样,没说上两句话就吵起来,国公爷喊得脸红脖子粗,废话说了一箩筐,但是往往罗炽用几个字就能把他怼回来。
  两人关系越发冷淡。
  陆知许嫁进来以后,罗谨忆倒是瞧罗炽顺眼了许多,好歹他算有本事,娶了个明理的媳妇。
  手头宽裕了一些国公爷,态度自然也比往常好了不少。
  “你不忙?”以前罗炽巡营,练兵,都扎在西山大营,两三个月不见人影,现在倒好,三天两头回府。
  “有事。”
  罗炽将天启帝的意图说了,又把圣旨拿给罗谨忆看。
  罗谨忆眼皮子直跳,“你就这样把圣旨拿过来了?不怕被旁人看到在圣上面前参你一本。”
  “这个家里谁能干出这种事来,您应该心里有数。”罗炽冷冷地道:“要是不怕我报复,尽管试试。”
  罗谨忆差点被他这话噎死,这可真是他的老大儿啊。
  “既然圣上有旨,你们就遵旨办差便是了,还用得着问我吗?”
  “我们得提前搬出去。”
  罗谨忆冷笑一声,“你这是借着圣上的旨意跟老子玩心眼儿呢?你们才成亲多久,说好了一个月……”
  “我们要去办案,宝儿一个人在府里,我不放心。”
  罗谨忆如同听到什么笑话一样,“宝儿是我亲孙子,你有什么不放心的,这府里还能有人害他不成?”
  “我六岁那年,掉进湖里差点淹死。八岁,从假山上掉下来,摔断了腿,躺了三个月。我小时候养的那只小白猫,吃了我的鱼羹以后就吐沫子死了,还用我再接着说下去吗?”
  “那些不过是意外罢了……”
  罗炽不动声色地将手里的小盒子推了过去,成功地打断了罗谨忆后面的话。
  罗谨忆眼皮子直跳,上次大儿媳妇给他‘孝敬’时,用的就是这样的盒子,这次莫非。
  他在罗炽面前,故作深沉,“你这是什么意思?”
  “看了再说。”
  罗谨忆的鼻头煽动了两下,仿佛已经闻到了金钱的香气。他打开盒子一瞧,果然瞧见了厚厚一沓的银票。
  陆知许喜欢用五十两一张的银票,给罗谨忆的银票都是五十两的。
  上次给了五百两,是十张,这次居然给了一千两。
  二十张厚厚一沓,罗谨忆扫了两眼就估算出数额来了。兴奋得眼睛都亮了,连忙将盒子盖好。
  一千两,好大的手笔,不亏是南方商会的掌舵人。
  罗谨忆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想着那日见到的女子,心跳也快了几分。
  “国公爷怎么说?”
  罗谨忆哪有不依的,他原本对这个儿子就没有多少感情,搬离了也好,要不然早晚得被他气死。
  “丑话说在前头,分府别住不分家。”这样,中公就能多省出一份例钱,这一家子的吃吃喝喝,奴婢丫鬟,就不用府里开月钱了。
  “自然。”
  国公爷听到这里,哪里还会再反对,“什么时候搬?”
  罗炽早就看透了他,两人仿佛是上下级关系一样,父子亲情早就是笑话了。
  “当然是越快越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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