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早饭以后,陆知许去了一趟酒坊,顺便把给二房的药包也带了过去。 酒坊守卫森严,生怕有不开眼的过来捣乱,万一被他们趁乱动了手脚,坏了酒坊的声誉,那可是不得了的大事。 现在的呦鸣村,人人都想来陆家的酒坊工作,不但工钱给的高,逢年节还发肉和米面这样的硬通货。另外还有一年两身衣裳,中午还供一顿有荤有素的午饭。 这年头,一家都两顿饭,谁能吃得起三顿? 可是陆知许说了,只有吃饱了饭,才能有力气干活。在酒坊的工作并不轻松,要吃饱吃好才能把工作干好。 所以中午这顿饭,雷打不动一荤一素,比伙计自己家里的伙食可好多了。 也正因为如此,酒坊虽然开张没多久,但是在这里工作的每一位村民都对酒坊有了很强的归属感。 只不过,陆知许刚走到酒坊大门口,就让人拦下来了。 “站住,你是什么人?这里是酒坊,不是什么人都能进来的。”拦住陆知许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七婶的儿子杜长亭,还有呦鸣村的大头。 搞什么,这两个人居然不认识她了? 不过很快陆知许就反应过来,自己的脸变了模样,也难怪他们没认出来。 “呃,杜大哥,大头,我是陆知许啊。” 陆知许? “知知?”杜长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个皮肤白得发亮,美得好像从画儿里走出来的人,居然是知知? 声音对,衣裳好像也确实是知知穿过的。 “是我,杜大哥。” “你这脸……”杜长亭老脸一红,“我,我就是太惊讶了。” 陆知许只道:“也没啥,其实我这脸早就好了,不过是为了路上方便,才一直没有恢复。” 杜长亭想起去年的逃荒经历,深以为然,点了点头。 “知知,你做得对,安全第一。”原来知知的脸早就好了呀。 一旁的大头经过最初的震撼以后,整个人都变得扭捏了起来。他不敢直视陆知许,觉得自己那颗心脏怦怦乱跳,好像要从胸膛里跳出来了一样。 原来陆知许竟然这么好看。 “杜大哥,你们忙着,我进去看看。” “哎!好嘞。”杜长亭点了点头,目送陆知许进了酒坊。 此时,大头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当中。 他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自己好像比她小两岁,这也不算什么差距,虽然她带着一个孩子,可是长得这么好看。 他要是上门提亲,陆家能答应吗? “大头,大头?” 大头被杜长亭推了一把,才回过神来。 “你怎么了?失魂落魄的?” 大头朝酒坊里面看了一眼,没瞧见人,心里空落落的。 “没啥!” 陆知许脸好的事儿,在酒坊掀起了不小的轰动,很快,整个呦鸣村都知道这事儿了。 村民们议论纷纷,都像是听到了什么稀奇事似的,就连原来石门村的村民都觉得稀奇的很。 丑八怪变天鹅了,这谁能想到呢! 不过大多数人知道真相后都替陆知许高兴,要是没有陆知许,他们说不定就死在逃荒的路上了,想要像现在这样安家乐业是不可能的,所以大伙都盼着她好呢! 当然也有少数人不这么想,只不过不敢明摆着说出来罢了。 这件事很快就成了呦鸣村茶余饭后的谈资,还有很多好事的人特意去看陆家看陆知许,想看看她现在长什么样。 只不过陆知许太忙了,在村子里的时间并不多,她要去丙晨庄一趟,把认亲和成亲的事情和陆大壮,韦老说一声。 好多人扑了个空,也只能等陆知许下一次回村了。 不过,经过他们这么一打探,很快就发现了另外一件不得了的事情。 陆家居然买了两个下人回来。 “我滴乖乖,这陆家是真的发达了。” “可不是嘛,张氏也熬出来了,陆金山刚走的那几年,她日子不好过。” 还有陆知许未婚生子那段时间,对于陆家人来说,简单就像是生活在风口浪尖上一样,十里八村的人可没少传她的闲话。 只不过今时不同往日了,陆知许能干,又带着大伙逃荒活命,还建了酒坊让大家过上了好日子,谁还会在背后嚼她的舌根呢?怕不得让大伙一人一口唾沫给喷死吧? 就连一向和陆家作对的齐寡妇也没再说过陆知许的坏话。 “估计是不敢了,我听说她男人凶着呢,隔三岔五地收拾她。” “就是欠收拾。” “哎,你们说,耿氏他们一大家子,现在要知道陆家能把日子过成这样,八成肠子都悔青了吧?” 好久没有人提起老石头一家子了。 “提他们干啥,能不能活着还不一定呢!”七婶道:“当初偷了陆家的钱跑了,这会儿啊,哼……” 众人点头,心说陆二壮就是个傻子,知知是抱来的又怎么样,你看看人家,比亲闺女,亲儿子还顶用。 到手的好日子不过,那能怨得了谁呢! 这玩意,就是命。 “啥玩意?”陆大壮一脸惊讶地看着陆知许,“你,你亲舅舅还活着?”他这话像是含在嘴里了似的,含糊不清,声音还特别小,要不是陆知许离得近,都听不出来他在说什么。 “是呀,也是巧了。”陆知许道:“大哥,我身世特殊,现在也不好直接公布出来,所以当着外人就说是认的干亲。” “我知道,我知道。”陆大壮稳了稳心神,“小妹你放心,不管到什么时候,大哥都支持你。” 陆知许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脸,“哥,你看我这脸有啥不一样吗?” 她在来的路上,又把脸画回去了,只是没粘那块假疤。 “疤没了!”陆大壮十分惊喜,也为陆知许感到高兴,“太好了小妹,你医术那么厉害,居然把脸上的疤去掉了。” 陆知许把沾了卸妆水的手绢拿出来,仔细地擦了擦脸,“这回呢?” 陆大壮目瞪口呆,“这……”这简直就是大变活人啊,小妹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不仅陆大壮,连韦老见了她都十分稀奇,他还没看过能把张飞变成貂蝉的呢! “哎呀,你这一手可不得了。”韦老打趣道:“天下妇人没有不爱美的,这得赚多少银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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