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我已经想好了。” 想好了? 胡大夫心说你走之前不是说晚点一起商量吗?难道东家自己想了一个。 “东家,是什么?”李大夫更关心医馆的名字。 陆知许暗笑,脸上却是一派郑重神色,“就叫福寿堂。” 福寿堂。 胡,李二人一琢磨,这名字倒是好寓意,医馆是救命治病的地方,取名福寿堂,想来是有增福添寿之意。 那不就代表求医的都能长命百岁? “不知,出自何处?” 陆知许有点想笑,但还是忍着,理所当然地道:“仙福永享,寿与天齐啊。” 出自金老爷子的书,想来谁要是能懂它背后的意义,那就是老乡没错了。 “啊?” 没听过啊! 二人面面相觑,一时想不出这句话出自哪里。不过,这名字确实不错,又是东家定的,是上上之选。 “这名字极好。” 陆知许也满意,“改天我找个厉害的大家,给咱们医馆写个匾。” 厉害的大家?能有多厉害? 学徒瓜子凑过来小声道:“师傅,我听说大家的字儿都特别值钱,一字千金是不是,三个字就是三千金。” “去,一边去。” 医馆的名字就这样定了下来。 陆知许抽空回了一趟呦鸣村,主要是看儿子,给家里买点东西,顺带着给李氏和南玉都复查一下。 张氏和她说起找稳婆的事,说是村里人给介绍了两个,一个在镇上,一个在三道沟村,都是经验十分丰富的。 “两个都订下来,不用心疼钱。”这个时候女人生孩子就是九死一生,多一位产婆,也能多些把握。 “嫂子,你不用担心,到日子我肯定在你身边,大哥也不会一直留在庄园,我会让他回来的。” 李氏倒是不担心,她也不是生第一胎了,心里有数。不过陆知许的话还是让她觉得挺贴心的。 “你忙就让你大哥帮你,他也就能出点力。”李氏只道:“家里你放心,二叔他们住得近,天天过来看,没事的。” 说起二房,改天有时间还得问问枣花,要不要跟自己去镇上。 陆知许看家里一切都好,她就放心了,又马不停蹄地去了寒麓书院。biqubao.com 她是求字的,想让曾几给她写个招牌。按道理说呢,韦老的字更有排面,挂上去绝对嘎嘎唬人,但是他毕竟十多年没有露面了,为了防止小人作祟,还是让曾几写更靠谱一些。 曾几二话不说,给陆知许写了福寿堂三个字。 “劳驾,您再给我写副对子。”陆知许道:“我到时候也挂在门口。” 曾几让学生给自己裁了纸,挽好衣袖问道:“写什么?” “只求世上无人病,不怕架上药生尘。” 曾几默默地念了两遍,再看向陆知许时,目光中又多了几份钦佩之意,“夫人真是心善。” “哎,生意人,赚钱为主,但是场面话还是要说两句的。” 曾几也不拆穿她。 在曾几的心中,陆知许和那些满身铜臭味儿,只为逐利的商人绝对不一样。她做的都是默默无闻的大好事,比如向书院捐赠,救了姜焕,还有给佃户减租子的事,他就没瞧见别人这么干过。 “好,我来写。”曾几挥毫泼墨,一蹴而就,将陆知许要的对联也写好了。 陆知许再次谢过他,还道:“山长闲暇时,可去庄园陪陪我师傅。” “一定,就怕韦老嫌弃我愚笨。” “山长说得哪里话,我师傅嫌弃我才是真的,您去陪他,顺便再看看姜焕,不是也安心了。” “好的,夫人,我送你。” “山长留步吧!我这就赶车回去了,别影响学子们上课,那我的罪过可就大了。” 曾几抬了抬手,做出一个相请的动作,亲自把陆知许送了出去。直到陆知许的骡车走远了,再也看不见了,他才转身往回走。 陆知许马不停蹄回到镇上,先把曾几的字送去装裱,交了订钱,订了取货的日子,她就回医馆了。 没过两天,南玉给安排的物资就陆续到了医馆,药柜,成包的药材,还有各种配药,制药的工具都都一起打包送了过来。 众人忙前忙后,将药铺里外都收拾出来,专门收拾出一间房间做库房,要做防潮防虫处理,地上用生石灰过一遍,药都分门别类放在架子上。 除此之外,还要做一些成药,膏药,分工也得安排起来。 胡,李两位大夫就在医馆后院住着,随时能出诊,接诊。陆知许呢,暂时挂个名,有空她就过来,随缘吧。 反正她年轻,也不太像会看病的样子,说不定镇上的百姓根本就不信任她呢! 行医这一行,年纪越大越吃香。 不过她相信日子久了,镇上的人肯定对她的医术有所了解,连伍佰万都找她治病呢! 等柳氏怀上孩子…… 啧啧,到时候镇上的百姓,不会以为她亏治不孕不育吧! 这个,也不是不行! 等牌匾做回来,陆知许就准备开张了。 恰在此时,清风的伤也养的差不多了,准备告辞。 “陆姑娘,原本你医馆开张,我该留下来的,可是……” 陆知许打断他道:“我知道你有要事在身,不宜久留,你我也算旧识,不必说这些见外的话。” 清风点了点头,抱拳道:“姑娘救命之恩,清风他日定然相报。” “算了,我可没想过这些。”你和你那主子,离我远点就算报恩了。 送走了清风,陆知许就去了庄子上接人。 她一进园子,就发现曾几也在,还和韦老有说有笑的,仿佛相谈甚欢的样子。几日不见,姜焕的脸上也多了一些笑容,尽管还没有完全恢复,但是看得出来,他已经从过去的阴霾之中走了出来。 “师父,我的医馆要开张了,想接您老人家过去热闹热闹,您看怎么样?” “哎呀,恭喜陆夫人啊,这是大好事。”曾几赶忙恭贺道:“定在了初几,到时候我也厚脸皮讨一盏茶喝。” “胡大夫翻了黄历,说只有二月二这么一个好日子,我就同意了。” 二月二,龙抬头,开张大吉,双喜临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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