腊月二十四,黄道吉日。这一天全家人都要进行大扫除,扫除过去一年的所有灰尘和不好的事情。 陆知许还是把韦老放出来了。 这老头脾气贼臭,说话又臭又硬,自打从空间出来,就不拿正眼看陆知许。 韦老记仇,他还记着陆知许强行灌他拜师茶那事儿呢。他用文人特有的方式骂人,骂人不吐脏字,一骂能骂半天,都不带重样的。 中气十足的样子,任谁也看不出来他被囚禁了十几年的样子。 家里几个孩子吓够呛,谁也不敢往这屋里凑。 陆知许可不怕他,而且她是懂气人的,拿了一把瓜子坐在韦老对面,一边吃瓜子,一边津津有味地听韦老骂人。 尽管韦老骂的那个人是她,但是她完全不在乎,反而时不时地来一句,受益匪浅,妙哉妙哉之类的赞美之词,噎得韦老差点又要晕过去。 张氏忧心忡忡,她自然希望韦老能收陆知许为徒,这对陆知许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 那可是韦老啊!帝师! 大夏国一顶一的大儒,在学子门生的心中,韦老就是天。有韦老相帮,知知想要替凌家正名就会容易几分。 但是这老爷子脾气也太怪了,宁愿被人关起来,也不愿意享受自由,真不知道他那十几年是怎么过的。 不过…… 张氏万万没有想到,一桌家常菜就让韦遗风改了主意。她按照陆知许的安排,做了一大桌子好吃的。 回锅肉、麻婆豆腐、酸菜炖血肠、炒鸡蛋…… 烫上一壶老酒,主食是猪肉大葱馅的饺子,那炒菜的香味,呛锅的香味儿,一个劲儿地往韦遗风的鼻子里钻,馋得他直咽口水。 “哎呀,这是要做麻婆豆腐!”陆知许笑呵呵地道:“老师,你可能不知道,我二叔家是做豆腐的,祖上传下来的手艺。他们家的老豆腐没有豆腥味儿,炖起来特别香,切点葱花,辣椒,放点酱这么一炖,哎哟,太香了。” 韦遗风悄悄咽了一下口水,表面十分镇定,实则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哎哟!”陆知许惊叫一声,眼睛瞪得老大。 韦老十分不满地瞪了她一眼,“你干什么,想吓死我啊?” 陆知许使劲抽动了两下鼻子,煞有其事地道:“我娘在做回锅肉。回锅肉也不是啥名菜,您老吃过吧。” “哼,老夫这辈子,什么没吃过,一个回锅肉……”真他娘的香啊。 陆知许立刻道:“那是啊,您是帝师,自然是什么都吃过,龙肝凤髓都不在话下。只是我们家这个回锅肉啊,又与别家的做法不同。” 说话间,香味儿又霸道了几分,透过帘子往屋里钻。锅里的食物滋滋作响,配合着香味不断地刺激着韦遗风。 韦老哀怨地看了陆知许一眼,仿佛正在心里对陆知许骂骂咧咧。 “选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片,入水加少量白酒,姜片焯熟,捞出后放在锅中加姜蒜翻炒,等颜色变成金黄时,加入豆瓣酱,再放入辣椒,葱段,盐,哎哟,那个味道,绝了。” 韦老不想理她,可是他的肚子已经在抗议了。 “肉里的油脂全都炒了出来,软烂弹牙,又香,又不腻人,配点小酒,哎哟,给个神仙都不换。” 她故意一惊一乍的模样,可把韦老气坏了。 “不瞒您说,我做饭也可好吃了,还自创了很多菜式,您老肯定没吃过。” “不可能!”韦遗风立刻道:“我虽然被关起来十几年,可我前面四十几年吃过多少好东西那可多了去了,还能有我没吃过的好东西?再说,就你,会做饭?” “您怎么不信呢!我会做水煮鱼,还会做水煮肉片,青龙过江您吃过吗?” 韦老摇头。 “火山飘雪您吃过吗?” 韦老一脸惊奇,又摇了摇头。 “还有蚂蚁上树、千手观音、乌云遮日、千军万马,你都吃过吗?” 韦老此时如同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学生一样,瞠目结舌地看着陆知许。 他无论如何也想不过,青龙过江是黄瓜洗澡水,火山飘雪是西红柿拌白糖。 这些奇怪的菜名,配合着屋外香气扑鼻的烟火气,差点击破了韦老的心理防线。 不过,他还想再坚持一下下。 陆知许也不着急,又问他,“老师,您都喝过什么酒?” “哼。”韦老得意地捋了捋他的胡子,“老夫喝的都是好酒,春醉海棠,银棱山,琥珀清……” 他侃侃而谈,陆知许听得直迷糊,这是酒的名字? “我们家也偶尔买酒,但是总觉得这酒劲一般般,喝着不过瘾。” 韦老睨了她一眼,“你年纪才多大,口气倒是不小。” “我不骗你,我能酿出好酒,这酒的纯度,可大大提高,喝起来不但口感辛辣,而且还有杀菌的作用。” “杀,杀什么?” “菌啊。肉眼看不到的细菌,我问您,那蘑菇,为啥叫菌子?谁看过它的种子?” “这……”韦老不懂农务,但是也知道蘑菇没有种子,都是山里长出来的,而且一长一大片。 “人受了伤以后,伤口发炎化脓,就是因为肉眼看不见的细菌在作祟。用高度白酒,或者是纯度更高的酒精来给伤口消毒,会减少伤患发热,能救命哩。” 韦老第一次听到这种论调,惊得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不知道陆知许说的是真是假,但是他旺盛的求知欲和好奇心都被勾了起来。 陆知许最擅长打动人心,韦老只是一个吃货吗?不,他更是一位忧国忧民的大儒。他的心思在家国社稷,否则他也不会因为对君王的失望,甘愿被囚十几年。 “不光是白酒,还有基建,基建您知道不?” 韦老再次摇头。 陆知许又道:“我能发明一种叫水泥的东西,这玩意砌墙可厉害了,用它修建城墙,两百年不倒,鞑掳来犯,墙头都爬不上来。” “我还能发明玻璃,就是琉璃,纯度更高,更清透。用这玩意做一个镜子出来,比铜镜照人清楚一百倍,纤毫毕现。” 韦老咽了咽口水,斟酌着问道:“你是不是喝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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