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百万是商人,最懂察言观色这一套,他一见陆知许冷了脸,立刻反应过来,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过犹不及,物极必反。 他一心只想和陆知许搞好关系,甚至以卑躬屈膝的姿态接近陆之许,毫不掩饰自己的用心。 陆知许医术好,功夫好,既能药到病除,又能打擂替他拿到玲珑手令。他早就知道陆知许的本事,但是在罗炽出现之前,无论陆知许多么优秀,多么厉害,他都是那个上位者。 因为伍家在望京镇有势力,伍百万在生意场上有地位,甚至归龙县的人都多多少少给他一些面子。 他有钱有势,陆知许的本事再大,也不过是个逃荒过来的流民,农女出身,未婚生子…… 伍百万即便表现出了对陆知许的尊重,但是仍改变不了骨子里的商人本质。 有利可图。 如果陆知许没有利用价值,如果她不能治好自己,不能替他打擂台夺得玲珑手令,他会对陆知许如何? 答案不难猜,伍百万知道,陆知许也知道。 这原本无伤大雅,世人谁不是如此呢! 可是他为了能搭上晋国公世子这条路,事事以陆知许为先,甚至让人先买了铺子,写了文书,连房契都事先过好了。 这叫什么,叫僭越。 自己安排事儿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可眼下细细一想,却觉得这事儿办得多此一举。 伍百万后背上的冷汗可就渗出来了。 陆知许的本事,他是亲眼见过的,她若真的恼了自己,搭不搭得上晋国公府这条线不一定,但是失去陆知许这个能人对伍家的善意是一定的。 伍百万又不是傻子,他当然看得出来,陆知许对伍家是有善意的。或许是当初自己毫不犹豫地请她为自己看诊的缘故,又或者是他直接出手买了那头熊的原因,总之擂台赛陆知许可以不去的,但是她却一口答应了下来。 想到这里,伍百万立刻道:“陆大夫,是我想差了,我以为你着急开药铺,想着先把手续办好,让你省点工夫,少花些打点的钱。” 陆知许接过伍百万手中的文书和房契,平静地道:“伍员外,你可能不知道我这个人的秉性,我陆知许做人讲究的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是是,这样公道。” “晋国公府的线,我替你搭不上。我虽然救过世子两次,但他早就付过报酬,我与他地位相差悬殊,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伍百万听她这么说,确实失望,不过他这个人精明在内里,傻在面子上,什么时候说什么话,他心里还是清楚的。 “哎,陆大夫严重了,能搭上大人物固然是好,但搭不上也是正常的,伍某人从来不是强人所难之人,这和咱们之间的交情无关!”伍百万一脸认真又严肃的样子,表现得大义凛然。 陆知许勾了勾唇,像是在笑,“伍员外做事快人一步,佩服,这铺子我就愧领了。” 伍百万松了一口气,连忙道:“陆大夫,这上面你签个字就行,即时生效。” “伍员外还是路子广。”陆知许扬了扬手里的房契和文书,不知道是在夸他,还是在损他,“连衙门里的事都能轻松摆平。” 伍员外算是领教了陆知许的厉害,干脆破罐子破摔地将钥匙也给了她,“陆大夫拿好,这铺子里里外外都是你的了,随时能开张。等开业的时候,你记给我送张帖子,我一准儿到。” 陆知许接过钥匙,拱了拱手,“那就先谢过员外肯赏脸了。”伍员外相当于一张名片,他能到场,一定震慑住一批宵小,倒是给她省了不少事。 “应该的,应该的。” “伍员外贵人事忙,我就不留您了,十天后我再上门复诊。” “好好,恭候大驾。” 伍胖子也拱手,“告辞。”他边走边擦汗,落荒而逃。 陆知许瞧着他的背影摇了摇头,商人本性,倒也无可厚非。可是今天的事情算是间接给姓伍的提个醒,钻营无过错,但僭越就不好了。 他今天能利用自己的心理,安心理得,先斩后奏地到衙门办了红契,落了名字。明天就有可能被人收买利用,做违背自己意愿之事。 此风不可涨。 但愿今天的事情,能让他长个记性。 陆知许又在铺子里转了一圈,将手里的文书和房契揣好,将大门锁好,赶着她的青灰大骡子回了家。 到家第一件事,先在文书上签字,然后将文书和房契拿给张氏看。 “这是铺子?”张氏把眼睛瞪得老大,“你这去一趟就把铺子买了,多少钱啊。” “没花钱。” “没花钱?”张氏差点晕倒,“抢的?还是骗的?” 陆知许无语问苍天,谁能告诉她,为啥她娘的想象力这么丰富? “不是抢的,也不是骗的,上面不是写着呢吗,我的名字。” 张氏哦了一声,心跳得极快,还是觉得不踏实。 “到底怎么回事?” “我帮伍员外打了擂台赛,当了擂主。这钱呢,我得了,那个什么玲珑手令就给了他,他为了感谢我,想要给我三千两。” “三千两?”张氏又是一惊,“值那么多钱?” “人家之前给过两千两的报酬了,我又拿了商会们的赏银,所以坚决不要这个钱。他非要给,我又死活不肯要,后来就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让他帮我选个铺子,左右一千两银子的事儿,他省了钱,我又领了情,一举两得嘛。” 张氏缓了缓心情,“你是占便宜没够,还好意思说是一举两得。” “那怎么办,铺子不要了?” “要,怎么不要!”张氏把手里的东西小心翼翼地叠好,递给陆知许道:“放在你那里。” 陆知许收好后,又道:“本来想写你的名字,可是没想到人家伍员外直接把红契都办下来了,自作主张写了我的。” “都是一家人,写谁的都一样。”张氏倒不在乎这个,再说,这本来就是知知自己用本事挣来的,别人没资格争。 “对了娘,我想进京一趟。” “又进京?” 张氏听得眼皮子直跳,预感不好,好像陆知许要去办什么大事一样。不过,她很快就想通了,对于知知来说,这个仇是一定要报的,与其拦着她,束手束脚的,不如给她吃颗定心丸。 “去吧!”张氏目光坚定,“不过你可答应过我,要平平安安地回来,宝儿不能没有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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