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是重头戏,擂主将在这一天产生。 到底是方正三连冠成功卫冕,还是黑马异军突起? 战鼓声声,把现场所有人的情绪都调动了起来。 司礼登场,一句废话没有,直接让人端出了一个托盘。 红绸上,摆了六支签,竹签背面朝上,看起来一模一样,但是正面上却写着数字。 抽中数字壹的人要第一个上台,抽中数字贰的人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他的对手。两者之间的胜者,再与抽中数字叁的人继续角逐,直到最后,六人中的胜出者再与方正对决,胜者为王! “大家按照落座顺序抽签。”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陆知许身上,她是第一个落座的。 陆知许随便从盘子里选了一根竹签,也不着急去看上面的数字,她相信以方家人的尿性,定然是要给她一些惊喜的。 果然,其他人拿走的竹签号码分别是贰、叁、肆、伍,陆。 陆知许翻过竹签,一个红色的“壹”字毫不意外地出现在了上面。 方家叔侄的嘴角都要咧歪了,眼神里全是龌龊的东西,看伍百万像看垃圾一样,仿佛在问他拿什么跟自己斗一样。 伍胖子早有预感,双目通红,但是他不是孩子,知道骂几句娘于事无补。 现在就看陆知许怎么应对,如果她真的能打败方正,那么一切的侮辱和蔑视,都会加倍奉还。 搞小动作,下黑手还被人掀了桌子,真是菜鸡啊。 但是,她一个要打六个,能赢吗? 陆知许将手里的竹签一扔,站在了擂台中央。 废话不多说,整活就完了。 她的自信,给伍百万吃了一颗定心丸。 抽中贰号签的,是个大光头。 此人中等身材,生得一副豺狼样貌,从头到脚,从里到外,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人。 这人要是生在后世,上街得被查身份证。biqubao.com 他没有兵器,赤着上身,但是双臂上却挂了一串铁环,玩的是外家功夫,有点金钟罩,铁布衫那个意思。 生死战,不讲虚的。 陆知许从兵器架上选了一把长刀,这是她惯用的武器,可是刀一到手,她就知道这把刀有问题。 刀身很轻,被人动了手脚。 她的手从刀身抚过,很快发现了两处裂纹。 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但是一旦用这把刀和别人对战,刀身崩裂,肯定是要吃亏的。 方家叔侄好算计,居然能做到这种地步。 陆知许将刀放了回去,选了一杆长枪。 众人对她的选择十分疑惑,要知道之前她一直用长刀,实力有目共睹,现在改为长枪的行为,让人费解。 到底是不得已的选择,还是她一直在藏拙? 伍百万恶狠狠地瞪着方氏叔侄所在的方向,阴森森地道:“一定是他们动了手脚,陆大夫才不得不换兵器。” 方远成也纳闷呢,“她换兵器了,难道是发现我们动的手脚了?” “早知道就把所有的兵器都换一遍。”那才能万无一失。 “糊涂,一个两个还能说是巧合,所有的兵器都出问题,不明摆着是有人做手脚吗?你不怕别人查到我们头上?”方远成拿出一块手绢,捂着自己的口鼻道:“兵器而已。” 此时,台上两人已经交上了手。 大光头先动了,他是硬气功,稳扎稳打的金钟罩。能从那么多人中脱颖而出,是有两把刷子的。 他根本没把陆知许放在眼里,毛都没长齐的小子,也敢向老夫子叫板,纯是活得不耐烦了。 大光头想要先发制人,双臂上的铁环哗啦啦作响,朝着陆知许就攻了过来。 他速度不快,但是一招一式都特别有力量,那种锤天砸地的感觉扑面而来,仿佛密不透风,让人喘不过气来。 陆知许知道不能和他硬刚,所以打得很迂回。她手里的长枪犹如银龙,咆哮九天,以点带面,每一个角度都特别刁钻。看着普通,但就是一道越不过去的坎儿。 无论大光头怎样进攻,都无法攻克陆知许用银枪创造的安全距离。 大光头有些急躁,外家功夫讲究发力刚猛迅捷,注重力量和整体劲力的结合,爆发力很强,但耐力稍有欠缺。 时间一长,心神乱了,招式也会出现错乱。 陆知许不骄不躁,以慢打快,四两拨千斤。一招一式,一板一眼,却都带着无法突破的屏障,让大光头的信心一点一点地坍塌。 “啊!”大光头怒吼一声,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能力,用开山砸壁般的气势向陆知许攻了过去。 擂台四周发出惊呼之声,看客们都被大光头的气势惊住了。 “不好。”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方正是武者,他最明白此时大光头的状态。军心已乱,步伐强而不坚,力道虽然大盛,但后劲虚无,已现败势。 果然,三招五式之后,大光头步子踉跄,双臂沉缓,气势一下子就矮了下去。 反观陆知许,终于吹响了反攻的号角,她手中的银枪仿佛被注入了灵魂,游龙蛇影,让人眼花缭乱。 一杆银枪,如同一条复活的巨龙,以山呼海啸之势向大光头席卷而去。 台下看客大气都不敢喘一下,生怕自己会被那铺天盖地的气势裹挟进去,被秒成渣渣。 大光头只觉得对面的枪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无数,枪尖仿佛细密的牛毛一样,朝着他的眼球扎过来。 恐惧无边,大光头的意志力渐渐涣散,他仿佛看到了什么绝望的一幕,突然大叫一声。 陆知许的枪尖,准确无误地扎进了大光头的肩膀。 大光头眉头微动,紧紧地咬着牙,痛意,让他短暂清醒,可陆知许并没有给他反扑的机会。 枪尖一挑,一块血肉硬生生的被陆知道挑了下来。大光头惨叫一声,被掀翻在地。 等他再想跑起来的时候,陆知许的银枪也到了,枪尖直指咽喉,紧挨着他的皮肤,稍稍用力,就能刺破他的喉咙。 “我输了。” 大光头之前有多么的意气风发,现在就有多么狼狈。 有人敲响了铜锣,扯着嗓子喊道:“陆仕胜!” 伍百万差点跳上桌子,“好。”他带头鼓掌。 台下的看客们也反应过来,掌声雷动,几乎要将擂台掀翻。 对面街道的二楼,东方煜的嘴角微扬,缓缓吐出两个字:“妖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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