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的情绪有些激动,她抱着那本书默默流泪,沉浸在过去的时光里,仿佛透过了旧物看到了凌含霜。 陆知许静静地陪着她,没说话。 或许这本书为张氏带来了痛苦,但是她相信,更多的是激动和怀念。 “哎~”张氏低低地叹息一声,擦了擦眼睛,才转头问她,“这书你从哪儿找到的。” “陆家。”陆知许道:“我去了院子门口有两棵海棠树的院子。” “是沁芳园!” “现在改名叫簌雨斋了,没有人住,不过我瞧着,像是陆家大小姐陆知音住的院子。” 张氏黑了脸,“说什么胡话,你才是陆家大小姐,她算是什么东西?无媒媾和生下来的玩意儿,也配当陆家大小姐?” 张氏有些激动,在她心里,陆迁根本配不上凌含霜。 “这个陆家大小姐的头衔我可不稀罕,一家子龌龊,看着就让人恶心。” 张氏眼睛亮了起来,“知知,你说得对。不过,你既然去了陆家,为何就只带了一本书出来?” 张氏知道陆知许能用仙府装东西,她不知道仙府有多大,但是既然叫仙府,至少应该有几间屋子吧? 陆知许大概猜到张氏要说什么,但是她还是问了一句,“娘,你啥意思。” “你是不是傻,你亲娘的嫁妆还在陆家放着呢!你就拿本书回来?要我说,你应该把他们家都搬空才对,让他们变成穷鬼。” “呵呵。”陆知许忍不住笑了起来,没心没肺的那种。 “你还笑,你就说我说的对不对吧!” 陆知许坐好,十分郑重地问道:“娘,我把陆家搬空了,让他们变穷了,你就能解恨了?就能原谅他们吗?” “做梦!”张氏只听这话,就气得脸红脖子粗,“姓陆的一家子老小都不是人,顺德郡主恃宠而骄,他们就该下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 她只恨自己没有本事,不能为小姐和侯爷报仇。 “娘,你别生气,听我说。” 张氏冷静下来,认真地看着陆知许,像是在等她给自己一个说法。 “我不想便宜他们,当年的事,我要查清楚,替我外祖父,舅舅洗刷冤屈,替我娘他们报仇,还他们清白。”她或许,已经找到了自己穿越的意义。她既是占了原主的躯体重新活了一回,就不能忽略自己身体里的血脉。 张氏激动得热泪盈眶,“知知,你是说……”张氏双手颤抖,一脸希冀地望着她。 “嗯!我不能让他们背负骂名,不能让凌家满门冤魂无法安息,更不能让构陷他们的恶人逍遥自在的活着。娘,我不搬走陆家的东西,是怕打草惊蛇,亦不想用这种不光彩的手段拿回凌家的东西。” 陆知许一字一句道:“我要光明正大地把凌家的一切,夺回来。” 张氏握着陆知许的手泣不成声,哭了好一会儿,她才收声,急急忙忙地问道:“你和我说说,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娘,想要报仇并不难。”陆知许自信地道:“如果只是单纯杀人,一个晚上我就能血洗陆家和郡主府,但是杀了他们又能怎么样?凌家的荣誉不会回来,我外祖父,舅舅们还是杀良冒功的罪人。我要一点点布局,把当年的真相挖出来。” 张氏突然紧张起来,心跳加速,虽然现在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是她仿佛已经看到了尸山血海,仿佛已经闻到了血雨腥风。 “娘不问了,你做事自有主张,我什么都不懂,只能帮你带好宝儿,别成为你的拖累就是好的。” 张氏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嘴角耷拉下来,“我愧对小姐,她想让你过普通的日子,可是……” 如果不是陆二壮道破了陆知许的身世,也许直到现在,张氏都不会告诉她实情。 “娘,这种事情,谁能说得准呢,也许一切都是天意。” 张氏想了想,良久无言。 从这天开始,全家人都感受到了张氏的变化,她就像焕发了青春一样,干什么都特别有劲儿。 以前她也很宠陆知许,但还有一定底线,如果陆知许做了什么有危险的,又或者是不确定的事,她都会劝几句。 可现在,仿佛陆知许说什么,做什么都是对的,连打擂的事情她也不反对了。 陆知许提前一天出发去归龙县,临走时给家里扔了五百两银子作为日常开销。原本她想把赚到了两千五百两都交给张氏的,可是张氏说什么也不要,还说钱放在她那里才安全,家里的钱够用了。 陆知许又单独塞给陆大壮二百两,陆大壮说什么都不要,仿佛银子烫手一样。 况且这钱都是小妹赚的,他咋好意思要。 “大哥,给你,你就拿着,你不愿意拿,可以给嫂子啊!女人成了亲,自然是要管家的,这样嫂子心里才踏实。她暂时管不了咱们这个大家,那就管你们这个小家嘛,你把这钱给她,留着让她当私房钱,她一准儿高兴。” 陆大壮有些惊动,还是觉得不好意思,“要不你给她。” “你是不是傻,我给她能要吗?”陆知许道:“我出去几天,你别忘了到镇上取我定的席子。” “好,记住了。” 到最后,陆大壮还是收了钱。 陆知许轻装上阵,就背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包袱,她离开呦鸣村的事,并没有引起什么流言蜚语,村里的人都习以为常了。陆家这个闺女,是个能干的,人家说不定又去找什么挣钱的门路去了。 陆知许脚程不慢,半路还搭了一段牛车,当天傍晚就到了归龙县。 交了钱,进了城,她找个没人的地方进入空间,给自己换了一身男装。 该缠的地方都缠好,发式变化一下,现在的脸本来就是黑的,她也没有必要再做别的手脚。 陆知许没着急去找人,而是在归龙县里逛了起来,大街小巷都在议论打擂的事情,都在讨论谁的赢面大。 “我看还是方正,他是当打之年,又是两界擂主,能力摆在那儿呢。” “不尽然,江山代有人才出,我看金枪镖局的赢面很大,那位宋镖师很不一般。” 金枪镖局? 这是什么破名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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