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许认识这位丁师傅。 她在郡主府为陆知音看病的时候,曾经远远地见过他,那时候丁师傅穿着郡主府侍卫的衣裳,看着也没有现在这么邋遢。 所以,丁师傅也是罗炽的人? 这个操作六啊。 陆知许从巷子里出来,准备买点京城特产带回家去。 她出来好几天了,也不知道儿子想没想她,回去恐怕还要接受老娘的碎碎念。 哎。 家里的家具应该打好了,等她回去,生活就算步入正轨了。 买地,养娃,囤粮。 等这个冬天过去,她还得给虎子找私塾呢。 事情好多,陆知许已经迫不及待地准备奔向新生活了。 她原本想着就买一些零嘴,特产回去给孩子们尝尝,可买着买着,手就不听使唤了。 如今她财大气粗,根本没把省钱这两个字放在眼里,什么糖果、干果,蜜饯;针头、线脑,布料;粮食、粉条,猪肉,通通买一些,拿不动就放在空间里。 特别是后来看到奶山羊,陆知许就更迈不动步了。宝儿刚断奶,只吃米汤,稀粥这些东西根本补充不了多少营养,买只奶羊回去,宝儿能喝,大雁和虎子也能跟着喝,正好补补。 陆知许牵着羊在集市上闲逛,想着下一次进京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干脆再转转,若是遇上玩具,头花啥的,再给孩子们买点。 她也想给张氏和李氏添两样首饰,也不买太好的,素面银簪子,银镯子就行。 最重要的是得给宝儿买个长命锁带着,现在宝儿脖子上戴的,还是当初在林子里杀狼时得到的狼牙。 陆知许哪里知道,有人把她认出来了。 “是不是她?” “就是她。”两个人鬼鬼祟祟地跟着陆知许身后,又不敢离得太近。 “你回去报信,我跟着她。” “好。”那人撒丫子就跑,另一个则是跟着陆知许在大街上闲逛。 说来也巧,这两个人正是前几天陪着陆知音上街找白云兮的两个婆子。 陆知音脸上起了脓包后,一直怀疑是那个丑了吧唧的农妇下的手,所以一直暗中派人找她,但是却一直没有消息。 今天也是巧,要是陆知许早点出城,也没有这事儿了,可偏偏她想给家里带东西,又恰巧这两个婆子到街上办事,正好碰上了,当下就认出来了。 起初陆知许也没发现有人跟着她,街上那么多人,来来往往的,一路同行也很正常。 可是她进了银楼以后,发现始终有一道视线落在她身上,那人还不敢进来,只在门外盯着她。 【系统,是不是有人跟着我?】 【是的。】 陆知许打量着手里的银镯子,用精神力和系统沟通,【我发现你现在越来越不称职了,为什么不示警。】 【宿主要是连这样的小角色都发现不了的话,本系统有理由怀疑你的水平。】 哈~ 真是牛,它不像系统,好像大爷。 银楼的小伙计见陆知许捏着镯子不吭声,脸色还有点难看,当下心里泛起了嘀咕。 “大姐,您看这对镯子怎么样?要是不喜欢,我再拿别的给您看看?” 陆知许笑着道:“这个不错,连带着我之前看的那对绞丝纹的,一起包起来吧。” 小伙计又惊又喜,没想到这位大嫂子居然这么阔绰,一出手就是两对银镯子。 他当伙计这么多年,还没见过牵着羊进银楼买东西的呢! 小伙计手脚利落地将两对银手镯包好,陆知许又挑起了小娃娃带的平安锁。 她没想给宝儿买项圈,那也太招摇了,平安锁就挺好。宝儿马上就要周岁了,给他买一个戴着玩吧。 平头百姓家里,哪怕是银制的平安锁也是压箱底的好东西了。 大雁也得买一个,虎子虽然大了点,但是毕竟不是陆家亲生的,也买一个。 大妞…… 现在得叫春意了,给春意也买一个吧,姑娘大了,首饰总要一样一样添置,将来成亲的时候,都是她的嫁妆。 陆知许又挑了四个平安锁,让小伙计一并包起来。 小伙计笑得十分灿烂,这大姐可真是他的财神爷啊,“成惠,一共六十五两。” 陆知许利落的付了钱,将小伙计包好的东西放进怀里揣着,牵着羊往外走。 “姐慢走,下次您要买什么,再找我。” 小伙计态度热情,一直把陆知许送到门口,才转身回店里忙活。 陆知许出门的时候,就看见那个婆子了,她记忆力很好,说是过目不忘也不为过,近距离看过的人又怎么会忘呢!更何况那婆鬼鬼祟祟的模样很下头,明显就是做了亏心事的样子。 陆知许也不管她,牵着羊从她身边经过,往远处走去。 那婆子见她走远了,赶紧跟上去,就怕把她跟丢了。 婆子亲眼瞧见陆知许钻进了一条胡同之中,她大急,也连忙跟了上去,结果却连个鬼影子都没见到。 “人呢?”她前后找了两次,可是狭窄的胡同一眼能望到头,确实没有人。 婆子都要哭了,她把人跟丢了,大小姐知道了,一准扒了她的皮。 “什么,跟丢了?”陆知音大怒,一脚踢翻那个回话的婆子,“一群废物,连个人都看不住。” 屋里的人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他们都知道陆知音的手段。 “大小姐息怒,或许此事与那农妇并没有什么关系呢。” “哼,没关系,没关系她跑什么?” 她和罗通的婚事已经人尽皆知了,她心里的火气堆积在一起,急需一个宣泄口。 那农妇本来是个很好的人选,可惜,又让她跑了。 “别让我逮到你,下次你可没有这么幸运了。” 陆知许不愿意节外生枝,所以把东西都放到空间里,纵身跃上屋顶,跳到了胡同的另一头,从另一条巷子里走了出去,离开了京城。 她也这婆子无冤无仇,也不必下死手。 罗炽说得对,京中势力犬牙交错,她暂时还没有站在这里的资格。 但是总有一天,她会回来的。 到那个时候,就是京城翻天覆地的时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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