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行政不下县,乡镇的势力,一般由地方乡绅,家族势力强大的族群统管,所以伍百万就是镇上的土皇帝,他与县衙方方面面的人物都有关系,一年孝敬不少好处。 镇上出了事,一般都是有宗族出面,就算是人命案子,他们也能只手遮天,想私了就私了,想斩草除根就斩草除根。 也正因为如此,这些恶霸才敢如此放肆,他们已经成了地方势力的爪牙。 伍百万的名声还是不错的,这个人有手段,也爱惜羽毛,所以对于老百姓的事情还挺上心的,平时也算帮扶弱小,遇到灾年还会施粥什么的,算是个好人。 但是他大哥伍权友正好与他相反。 伍权友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有伍百万这么个成功的弟弟。其他方面,他可以说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伍百万没儿子,伍权友就想把自己那个混吃等死的儿子过继给他,这样一来,伍百万的钱,家业,就都成了自己的。 伍权友还有一个龌龊的心思,就是他惦记自己弟弟的女人。 伍百万那几个媳妇,都是非常漂亮有气势的,特别是柳氏,别看年纪大了,可是她家世好,长得也漂亮。这么多年了,她就如同一朵高高在上的云。 只是每次她看到自己的时候,眼里都带着浓浓的不屑和鄙视,尽管她在笑,说出来的话也柔声细语的,可是她看自己的眼神,满满都是嫌弃,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 只要把恩祖过继给他二叔,以后伍百万的钱全是他的,到时候,自己就是伍家的当家人,他的女人全都得匍匐在自己的裆下。 伍权友做了很久的白日梦,结果被陆知许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给打破了。她要给老二治病,让老二生儿子,这怎么行! 伍权友原本想着,他要教训陆知许,不能让老二改变主意,所以他特意挑了伍百万不在家的时候过去闹,谁知道居然中了柳氏的奸计。 现在,过继的事儿黄了,他想得到伍百万家业的美梦也破灭了,他不敢把柳氏怎么样,只能把所有的怒气都发在陆知许的身上。 伍权友以前就是个浑蛋,借着伍百万的名头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手下养了一帮自认为本事很大的混混,整日横行乡里,无恶不作。 这些人欺负老百姓的时候,手段可多了,态度也特别嚣张,可是遇上陆知许,算他们倒霉,只能说他们这次是跌到铁板了。 陆知许手里的棒子像长了眼睛一样,专挑人身上脆弱的地方下手,像膝盖,肘关节这样的地方,敲一下就又痛又麻,半天不能动。 那十几个人手里的刀剑,就像烧火棍一样笨拙,对上陆知许这样有大量格斗经验的人,自然是要吃亏的。他们的一招一式,所有动作简直比老头老太太还要慢,陆知许没费什么劲儿,就把这些人打爬下了。 十几个人,丢盔弃甲,躺在地上哀嚎。 有人抱着胳膊,有人抱着腿,更惨的是被打晕过去的人,一点知觉也没有,直挺挺地躺在地上,如同死尸一样。 陆知许一动,他们就吓得蜷缩身子,仿佛这样就能逃过一劫似的。 陆知许没空和这些喽啰浪费时间,她还得回去帮厨呢!不过走之前,她将这些喽啰身上搜了个遍,将他们身上的钱财全部拿走。 那些喽啰都是敢怒不敢言,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银子被拿走。 说来也巧,伍权友付给他们的一百两银票还在身上放着呢,加上一些零散的银钱,陆知许也算是收获颇丰。 她就说嘛,有人上赶着给她送钱。 “你们这些王八蛋,动手之前都不打听打听吗?这次算是给你们一个教训,再有下次,可就没有这么走运了。”陆知许跳上骡车,手中小鞭子一挥,高高兴兴地离开了望京镇。 她身后,响起一片狼哭鬼嚎之声…… 陆知许到家的时候,吴阿婆的女婿已经带着自己的徒弟开始在院子里干活了。 陆大壮忙着在一旁打下手,监工,张氏正准备做饭呢,一看陆知许又买了这么多东西回来,立刻露出一副十分无奈的表情。 “我和你说的话,你是不是都忘了,怎么当耳旁风呢!”张氏打开麻袋,瞧见了一麻袋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棉花,当即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得多少钱?” “哎呀,娘,买都买了。这边冬天不比老家,虽然有火炕,但是雪大,冷啊。棉被不厚点怎么行。” 张氏连忙将大门关上,开始帮忙卸车。 李氏和大妞也来帮忙。 陆知许和吴阿婆的女婿蒋二才打了一声招呼,让陆大壮先把猪头收拾出来。 这玩意得先用火燎一下,把细密的猪毛都烧一烧才能卤。 一家人走了好几趟,才把车上的东西搬完。 陆知许将架子车卸了,把青灰骡子拴好,给它喂了点水和草料,然后就进屋帮忙做饭去了。 她买回来的东西,除了菜和吃的,别的东西都放在了东屋。 “娘,我帮忙干啥?” 张氏一边忙着做菜,一边道:“啥也不用你,这细活大妞都比你干得好。你去抱你儿子去吧,宝儿都多沉了,压得我胳膊疼。” 陆知许干笑两声,被嫌弃了。 她回屋抱起宝儿,“儿子,咱娘俩被嫌弃了,你姥姥嫌弃你沉,嫌娘干活不精细。” 张氏在屋外听了,啼笑皆非,都是当年的人了,还弄这么一出。 宝儿现在力气大得很,一会儿抓陆知许头发,一会儿啃自己手指头,小脚猛不丁地一蹬,老大劲儿了。 “你真是练武的好苗子,你快点长大,娘教你功夫。” 陆家的院子里热闹极了,蒋二才带着徒弟破木头,刨花,纯手工的木头活,精细还慢。 “蒋大哥,你能不能帮忙做个悠车?工钱另算。” “那才多点活,还用得着另算工钱?乡里乡亲的,有木头就能做。我保证给你做得平平整整的,一点毛刺都没有。” 陆大壮大喜,“那最好了,多谢。” “你这舅舅当得称职,孩子都这么大了,还用得着悠车吗?” 陆大壮耳根发红,神色有些不自在起来。 蒋二才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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