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陆知许等人离开望京镇,她也没有等到伍家的人,既没有人找她算账,也没有人找她治病。 晦气! 等回了家,陆知许把事情和张氏一说,全家人都吓了一跳。 “知知,你该不是惹祸了吧?”陆大壮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这个妹妹,似乎有招祸体质,每次有点什么事,准能找上她。 先是江湖恶匪,紧接着又是伍家的那个纨绔,没一件好事。 “怕什么,那江湖恶匪已经被抓走了,再说他要是不来招惹我,我能收拾他?” “话虽是这样说没错,但是他那样的人难道还能和你讲道理?”张氏忧心忡忡。 “还有那个什么伍家的少爷……”张氏心烦意乱,“真是狗眼看人低。” 她闺女出身可比那个姓伍的强多了,他有什么资格对知知吆五喝六的? 张氏越想越难受,如果当年凌家不出事,现在知知就是千金小姐,哪里会受这种委屈。不过她转念又一想,知知要是一直待在陆家,那才是凶多吉少呢!陆家那些人怎么可能善待她。 这样一想,又觉得现在这样也不错。 张氏心里像被猫抓了一样难受,陆知许暗暗看在眼里,也只好慢慢宽慰她。 好在宝儿给力,大概是陌生的环境,僵持的气氛让他感觉到了不安,一向很少哭的宝儿突然大哭起来。 不是干打雷不下雨的那种,是真的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哭,可把张氏心疼坏了。 “哎哟,宝儿怎么了,大乖孙儿别哭了。”张氏狠狠地瞪了陆知许一眼,“还不给你儿子看看。”她对女儿的医术还是有信心的。 陆知许把宝儿接过来,小家伙立刻扁了扁嘴,却不哭了,只是小声抽泣着,他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让人心疼不已。 “你这个小坏蛋,把娘吓了一跳。” 陆知许给宝儿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异样,她伸手抓了抓宝儿的小肚子,结果宝儿咯咯地笑了起来,黑宝石一样的大眼睛一直盯着陆知许,还咿啊咿哦地说婴儿语。 尽管谁也听不懂宝儿在说什么,可瞧他的样子也知道他没事了。 张氏松了一口气,伸手点了点宝儿的鼻尖,“小没良心的,姥姥抱着就哭,你娘抱你就不哭了是吧?” 话是这样说,可是心里还是忍不住感慨,到底是血脉亲情难挡,不管平时自己怎么带,李氏怎么喂养,这小家伙就认他娘。 小白眼狼。 等宝儿不哭了,李氏那边也把鸡汤炖好了。 晚上他们家的主食是杂粮贴饼子,两只山鸡一只给陆银山家送去,另一只放了点土豆一起炖,香味儿飘出去老远。 宝儿早就开始馋大人的食物了,只要是大人吃饭,他就目不转睛地盯着看,小嘴也一动一动的。加了辅食以后,这种情况好一点,但是他现在能吃的东西还是不多。 李氏特意在没加盐的时候,将土豆鸡汤都捞出来一些,土豆炖得软烂极了,捣成泥用撇掉浮油的鸡汤泡一泡,宝儿吃得喷香。 大雁啃得满嘴都是油,和其他逃荒小孩子比起来,她还是很幸福的。 虎子和大妞也吃得欢快,一口饼子,一口鸡汤,香得简直能吞掉舌头。 两个孩子懂事得让人心疼,只喝汤,不吃鸡肉。 “好吃就多吃一点,别光吃土豆,等明天,让你大姐再上山给你们抓去。”张氏也心疼这两个孩子,不停地给他们夹肉,自然到了她家,那就是自家孩子一样。 吃完了晚饭,陆大壮就在打谷场升起了一堆火。 孩子们已经在车里睡着了,张氏坐在火堆前和陆知许说话。 “娘,我的脸原本就是这样吗?”陆知许皱眉,“我记得你说过我生下来的时候白白嫩嫩的。” 说起这个,张氏也很纳闷。 “你生下来的时候就粉粉的,没几天就变白了。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越来越黑。”张氏道:“可能是晒的。” 这话纯粹是安慰人,乡下人上山下田,谁不晒? “那我这胎记呢?” “出生的时候也没有的。”张氏想起这个,也急了,回忆着和她道:“刚开始就指甲盖大小,后来也越长越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和你爹还抱着你看过很多大夫,有的说是胎毒,有的说是天生的。” 张氏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打量着陆知许,“你以前也不在乎这个,怎么突然就在乎上了?” 陆知许小时候可倔了,别人说她丑,她基本上也不会有太多情绪。 “没有,就是突然想到,宝儿长大以后,会不会因为这个被欺负?” “儿不嫌母丑,你好好教育他,让他成为一个心理强大的人,他就不会在乎这个了。” 陆知许不由得笑了,靠在了张氏的身上,“娘,你真好。” “还像个孩子一样。”张氏只觉得心口暖融融的,冲淡了她心中的迷茫和不安。 第二天一大早,陆知许就到山上去了。 她先是找了个没有人的地方进了空间,痛快地洗了个澡,又将身上的衣服洗好,烘干,然后换好衣裳出了空间,开始了新一天的猎杀。 不知道是她运气太好,还是这山上的猎物太傻,陆知许用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就打到了一窝兔子,两只野鸡。 这是山上最常见的猎物,再想打别的,得往深山里走。 陆知许还惦记着到镇上去,顺手砍了一担柴,拿着猎物就下了山。 “大姐回来了。”虎子眼尖,拉着大妞小声嘀咕了一句。 李氏也笑了,“打了这么多东西,还有兔子?” 大雁一个劲儿地要看陆知许手里的兔子,在不远处帮乡亲们打土坯的陆大壮也抬头瞧了一眼,笑着摇了摇头。 “大壮,知知真是好运气,只要她上山,就没有空着手的。” “就是,这一片的动物怕都是瑟瑟发抖了。” 大家说说笑笑,干活更有劲儿了。 陆知许将小兔子拎出来,给虎子和大雁一人一只,“抱着玩去吧,一会儿让大哥编个笼子。” 张氏只道:“他哪有空,我编吧!” 陆知许将野鸡交给李氏,“嫂子,这是今天的伙食。” “哪儿有天天吃肉的,不如卖钱吧!” 陆知许道:“算了,家里孩子多,还是留着吃吧。娘,我去镇上一趟。” 张氏颇有深意地看了她一眼,“又去?你要干啥?” “挣钱呗!”陆知许嘿嘿一笑,心想,顺便替姓伍的解决一下子孙后代问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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