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知许眉头微皱,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清风?”他怎么在这里?听他这意思,还是特意在这儿等她的? “陆姑娘。”清风深施一礼,悄声道:“主子让我在这儿等您,告诉你一个消息。陆姑娘,方便借一步说话吗?” 清风的出现,给了陆知许不好的预感,她朝清风点了点头,转身和陆银山道:“二叔,你们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 陆银山也认出了清风,毕竟在一起过了半年多逃荒的日子,还是比较熟悉的。 “你小心点,别走远了。” 陆知许应了,和清风到旁边去了。 “什么事。” “陆姑娘,你们是要到奉阳府去。” “是。” 清风急忙道:“奉阳府出事了,守备程与秋反了,现在奉阳府乱成一团,实在不是好的去处。” 陆知许心中咯噔一声,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出了北义县再向北走四百里,大概就能进入奉阳府的地界,现在奉阳府有了叛军,必定是个水深火热的局面,他们这些人要是真奔着奉阳府去了,那和送死有什么区别。 陆知许眉头紧皱,罗炽的身份不简单,他的消息不会错,而且他也没有必要骗自己。 “多谢相告。”陆知许一时没了主意,难道他们还真的要原路返回,重新回到林子里生活不成。 “陆姑娘。”清风从怀里递过来一个信封,递给她“这是主子给姑娘的信,里面有路引,你们可以改道,走官路奔京城。” “京城?”陆知许没接那个信封。 清风道:“主子说,姑娘若是不想进京,可在京郊外五十里的呦鸣村安家落户。这个时候,离京城近些,最安全不过,呦鸣村依山傍水,环境很好,与石门村很像。至于去与不去,全凭姑娘自己做主。” 他再次将信封向前一递,“陆姑娘,我们主子怕大家出事,特意让我在此等候。办完这件事,我就要随主子去奉阳平叛了,时间紧迫。” 陆知许听他这样说,便将那信封接了过来。 清风冲她抱拳,“陆姑娘,保重。” “你等一下。”陆知许想了想,还是将手伸出包袱里,拿出了三个粗糙的小瓶子。 “这药是我自己做的,红色的这瓶是之前你们见过的止血的药粉,外伤有奇效。白色的这瓶是解毒丸,效果非常好,这个青色瓶子里装的是治内伤的,每次服用一颗就好。”陆知许将三个瓶子都塞给他,“保重。” 清风将三个瓶子收到怀里,冲她抱了抱拳,转身离开了。 直到再也看不到清风的身影,陆知许才转身回到了队伍当中。 “知知,咋了?” 陆知许太了解人性了,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她一清二楚。 “二叔,咱们先找个方便说话的地方,我有事情要说。” 众人一看她的脸色,就知道事情不简单,连忙跟着她往城外走。 广平镇外有个十分稀疏的树林,陆知许干脆让大伙在树木里休息,顺便把清风带来的消息告诉大家。 “什么?奉阳在打仗?真的假的?” “这事儿可开不得玩笑。” 陆知许道:“那人你们也不是不认识,人家是看在咱们曾经一同逃荒,又共同在山里生活了大半年的份上,才把这个消息透露给我。” 大伙都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来。 “可如果不去奉阳府,咱们能去哪儿呢?” 陆银山头发都愁白了,“要不咱回老家?” “老家怕是也不安生。”淮王的封地离东临郡也不远,要是闹起来,只怕不比奉阳差多少。 “要是留在这儿呢?”有人着急地道:“我看这镇子挺好,说不定也能留下来。” “咋落户啊。” 陆知许摇了摇头,“也不妥,还不知道那些灾民是什么情况,万一冲破济县往这边来呢?也不是没可能。” 众人的心情跌至谷底,石氏却眼珠子乱转,突然问道:“陆知许,那人不是给了你一个东西吗?是什么,拿出来给大伙瞧瞧。” 陆知许挑眉看了她一眼,心说耿氏的腰伤大概没好,所以最近安分了许多,娘趴下了,换女儿上来整活了? “关你屁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人家好心报信,也是怕乡亲们遭遇不测,我也是咱们石门村的人啊,那东西也有我一份。” 见过不要脸的,可是像耿氏和石氏这样的不要脸的人,倒也不多。 “有你一份?”陆知许道:“我刚才给他拿了三瓶药,你瞎吗?他给我的是药钱。” 石氏越是如此,陆知许越不想带着她和耿氏一家,心中已经打定主意,这次一定要把这一家子赶出去。 他们没有资格继续享受她的庇护。 “你说药钱就是药钱。”石氏眼珠子通红,“我不信你的。”她原本就有些不太正常了,这会儿情绪上来了,立刻变得有些癫狂,“你连你亲二哥都抛下了!进城的时候,你故意害他,让那些人把他带走了……” 陆知许冷笑一声,“他活该!他做了什么你忘了,我可没忘。” 陆知许趁着这个机会,扬声道:“各位乡亲,我陆知许,自问对得起大家伙,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哪一次探山赶路,我们兄妹没冲在前头? 远的不说,只说在大杂院住的房钱,都是我们陆家掏的。这原本也不算什么事儿,可是我不想再看见他们这一家子白眼狼。” “就是啊,出力的时候看不着他们,拖后腿儿一个顶俩。” “像这种人,就该赶出去,陆二壮就没干过人事。” “就是,害了知知几次?没弄死他都是便宜他了。” 耿氏生怕自己被石氏连累,一个劲儿拉她,劝她别说了。这个关口,得罪了陆知许,还能有好吗? 犯贱,那你也得分时候! 石氏不服气,又向张氏开炮,一张嘴就有种想让人弄死她的感觉,“还有你,心也太狠了,二壮是你亲儿子。你不帮自己的儿子,反而帮一个来路不明的。” 张氏也没客气,抬手就扇了石氏两个嘴巴,“我这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聘了你进门,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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