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流民怎么会有这么多钱? 他们敢明目张胆地拿出来,就不怕被人惦记上? 自己是地头蛇,要想寻这些流民的错处,可不要太容易,除非,他们是有倚仗的。 守卫头领立刻就想到了东方煜。 这些人是跟着东方煜进城的,虽然一行人当中有老有少,但是他们真的是流民吗? 或许其中,有督卫府的密探?他们就喜欢搞那一套。 一切似乎都说得通了。 守卫头领将银子悄悄收起来,笑着道:“姑娘客气了,相逢既是有缘,这点小事,岳某还是能办到的。” “原来是岳大哥当面,早就听说岳大哥侠义心肠,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陆知许笑得人畜无害,说出来的话有点彩虹屁的味道。 岳岭当下觉得,眼前这个人一定就是督卫府的人,普通乡下女人,看见带刀的侍卫脸都白了,腿肚子都哆嗦着,哪里还能说出这样漂亮的话。 眼前这个女人其貌不扬,说话却有一种见过世面的江湖气,很符合督卫府挑选暗线的一贯风格。 “小事一桩,姑娘放心,岳某不才,手下能办事的人还是有几位的。”他说完,顺手招过来一个娃娃脸的守卫,嘱咐了几声。 那人连连点头,只说记下了。 “姑娘,这是小顺,他是个机灵鬼,本地通,有他带你们找牙行,没有人敢欺骗你们。” 陆知许拱了拱手,“多谢岳大哥。” “客气,小顺,你带着这位姑娘过去,务必在宵禁之前替他们找到合适的房子。” 说完这话,岳岭还有些歉意地道:“宵禁是大事,眼下南方贼兵蠢蠢欲动,即便是我,也不可能在这方面放水。” “我懂,岳大哥公务繁忙,我就不打扰了。”陆知许拱了拱手,“告辞。” 岳岭微微点头,对自己心下的猜测越发笃定起来。 小顺带着陆知许找了本地最有名的两家牙行。 徐记和裴记牙行。这两家牙行是济县牙行业的佼佼者,口碑也不错,所以小顺最先来的就是这两家。 原本以为很棘手的事情,没想到很顺利地就解决了。 刚好在城东有两个大杂院还空着。 所谓大杂院,就是一个大院子里有几间屋子的住宅,通常这个院子里要住六七户人家,甚至更多。 两个大杂院都空着,连在一起就有十四五间房子,挤一挤还真就能住下一百多口。反正他们也不是久住,能有个栖身的地方就很不错了。 陆知许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顺利,而且房租也很便宜,两个大院子加在一起,一个月居然只要二两银子的租金,还不用押金。 她有些疑惑,觉得天上不可能掉馅饼。 牙行的伙计却道:“姑娘有所不知,现在城里人心惶惶,好多人都卖了房子投奔远亲。而且外面的人轻易也进不来,里面的人拼命想要离开,所以房价就特别低。别说是租房子了,就是买房子,价格也低得可怜。说出来您可能不信,前几日小的卖了一套三进的宅子,才这个数。” 他伸出手来比了一个数,倒真是低得可怜。 陆知许也不放心,先去看了房子,又看了合同文书,确实毫无漏洞。再加上有小顺做中人,牙行的人也不敢做什么手脚。 陆知许拿着合同,钥匙,带着全村老少一百多口,来到了大杂院。 众人看到两个大院子时,都激动得不知道如何是好了,有些人甚至当场哭了出来。 这是逃荒这么久以来,他们头一次感觉到安定。 山洞里不是家,眼前这两个大杂院也不是家,但他们莫名地感受到了安心。 林子里危险太多,吃了上顿没下顿,在城里,他们能看到烟火气,哪怕只是暂时成为城中的一分子,也让众人感觉到了久违的安心。 这两个院子前不久刚刚修葺过,院墙很高,大门也很结实,房顶的瓦片是新换的,窗框也保养得不错。 特别敦实的青砖瓦房,比乡下老家的房子还要气派,越看越欢喜,越看越激动。 陆知许也理解大家的情绪,但是天色渐晚,他们得赶紧收拾了。 “二叔,赶紧分配房间,让大家快点收拾一下,再晚可就来不及了。” “哦对!”陆银山连忙问她,“怎么安排合适?” 之前二人谈话时,耿氏就在一旁偷听,这会儿听到陆银山让陆知许安排住宿,立刻就不乐意了。 “大家评评理啊,这里正心肝都是黑的。”耿氏大声叫嚷道:“凭什么让陆知许安排住的地方?她算老几?” 村里人都围了过来,想知道耿氏又作什么妖。 “耿氏,你够了。”陆银山看了老石头一眼,“你就看着她这么闹?不管管?” “老石头就不是个男人,没有卵蛋的。” “哈哈哈哈。” 大家哄堂大笑起来,这些年过去早就见怪不怪了。 老石头就像没听见似的,低着头缩在一边。 耿氏大手一挥,人差点跳起来,“别说那些没用的,我们家和陆家不对付,陆知许那孩子看不上我们,刚刚把我女婿给抓走了,现在让她分住的地方,不是明摆着让她对付我们吗,不公平。”她一边说,一边拍大腿,那模样如同跳梁小丑似的。 陆银山冷笑一声,“你说她凭什么?凭她能让咱们进城!如果没有知知,你现在还得在破庙里待着,说不定还和城外的流民们一样住窝棚。” “这房子也是知知找的,连房费都是知知付的,租了一个月。”陆银山冷哼一声,“人家掏钱让大家有房住,你还挑刺,你说凭什么?” “切!”耿氏翻了一个白眼,“谁知道她那钱来路正不正,说不定啊,卖身子换……” 话还没说完,耿氏就觉得后腰上传来了一阵剧痛,紧接着她整个人飞了出去,趴在地上摔了一个狗啃翔。 “啊!疼死我了。”耿氏疼得倒抽一口冷气,还没等她爬起来,腰上又重重挨了一下。 “谁,哪个王八蛋……” 陆知许踩在耿氏的腰上,漫不经心地道:“果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啊,狗就是狗,不长记性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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