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二壮彻底成了过街老鼠,和陆家断绝关系以后,石门村的村民都非常不待见陆二壮,连带着石家上下也都被村民们嫌弃了。以前他们虽然也讨厌陆二壮,但是毕竟陆二壮没有直接损害他们的利益,大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当作没看见。 可眼下他做的那些事儿被爆出来,大家才知道陆二壮有多浑蛋。就算陆知许不是陆家亲生的,也不至于让他联合外人一起欺负自家人吧?好歹陆知许还姓着陆呢! 村民们只要一想到陆二壮和赵元士联手害了陆知许,心里头就出生了抑制不住的怒气。陆知许是个多好的孩子啊,从小文静,能干还特别懂事,接人待物让人挑不出一点毛病来。 刚知道她未婚怀孕那会儿,村里人都不敢相信这事儿能发生在她身上,弄了半天是被自己的亲哥哥给害了。 “我就说嘛,知知那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怎么突然就……”七婶说到这里冷哼一声,恶狠狠地瞪了陆知许一眼。 白氏这会儿可把陆二壮这个侄子给恨透了,老陆家的名声都让他败完了,这幸亏是逃荒从老家出来了,要不然脊梁骨都得被乡亲戳折,家里孩子想要说亲都得老困难了。 “就他最不是东西,吃着知知姐找来的东西,还害人,白眼狼。”狗娃越看陆二壮越不顺眼,同样是姓陆,差距太大了。 “就是。”栓娃吸了吸鼻涕,“要不是因为他,知知姐也不可能出去住。”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把陆二壮骂了个狗血淋头。m.biqubao.com 陆二壮窝在被子里一言不发,石氏瞧见他这个窝囊样便觉得气不打一处来,她怎么找了这么一个男人,一点用也没有。 耿氏也觉得糟心,跟老石头悄声商量,“等出山的时候,怕不是要把咱们一家子都攆出去吧?” “跟咱们有什么关系?”老石头一惊,心也哆嗦了起来。 “屁话,那是你女婿哩!一直跟咱们走得这么近。” 老石头一向软弱,但是女婿和儿子孰轻孰重他还是分得清的。 “那咋办?” “咋办?”耿氏眼珠一转,压低了声音道:“到时候看看呗,一个瘸子,不行让闺女踹了他。” 又拖了两个月,天气终于彻底热起来了。 袄子已经穿不住了,身上的衣裳都换成了夹衣,陆知许等人也终于告别了小木屋,准备再次踏上逃荒的征程。 在小木屋里住了小半年,张氏都已经习惯了,对小木屋也有了感情,现在要走,她是十分不舍的。这房子是她女儿盖的,每一处她都十分熟悉,可是这里不是久居之地,天热了,他们也该走了。 “娘,走吧。”陆知许抱着宝儿道:“二叔他们都等着呢。” 张氏应了一声,抹了一把脸,将门用木头顶住,最后看了一眼小木屋,转身朝着人群走去。 如无意外,他们应该不会再回来了,或许再也没有机会回来看它一眼。等到将来,或许有人有机会来到这里,住一住他们的小木屋也说不定。 “把孩子给我,我背着。” 如今宝儿已经七个多月了,背着他走路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天气好了,也不用把孩子包得太严实,只要捆结实点就行。 人多眼杂,陆知许也没有办法把宝儿放进空间里,干脆就用绑带将孩子捆到了张氏的背上。 “娘,你要慢点走,千万别累着。” “放心吧,我这把骨头还中用呢,摔不着你的宝贝儿子。” 陆知许无语望天,摸了摸宝儿的脸蛋。 “知知姐来了。” “知知。” “知知,哟,这宝儿可长大了不少,这孩子真白净。” 村民们都是说好话,不想得罪陆知许,马上又要逃荒了,这林子里太危险了,必须有一个靠谱的人带着他们,才能平安地走出去。 这个人选非陆知许莫属。 “知知,大伙都到了,就等你了。”陆银山欣慰地看着自己的侄女,这是个好孩子啊,凡事以大局为重,没和村民一般见识。 陆知许要是知道他这个想法,肯定能笑出声来。她是睚眦必报的性子,讲究的是快意恩仇,以前在特战大队,她是刺头中的刺头,有队伍管着,慢慢的才收敛了。 以德报怨,圣母心这些,根本不可能发生在她的身上。要不是系统发布了任务,让她把村民们都带出去,她哪会管这些闲事啊。 “二叔,人都到齐了的话,就走吧。不过,走之前,我有话问大家。” 陆二壮也明白几分,当下道:“你尽管问。” “知知你想问啥?” “别瞎问,听知知说。” 之前和村民之间有点不愉快,但是受陆二壮,石氏等人蛊惑的毕竟只是少数人,大多数人还是好的。尽管这样,有些话也必须说清楚,她可不想干费力不讨好的事。 “还是那句话,想要让我带着大家出去,就得听我的,如果有人不服,现在可以讲出来。我不希望有人半路上搞幺蛾子,坏我的事。”陆知许边说边环视四风吹雨打,目光从村民们的脸上扫过去,最后落在陆二壮和耿氏等人身上。 有日子没见,陆二壮更憔悴了,他那条腿彻底跛了,走路的时候一瘸一拐。他身上的衣裳破破烂烂,头发也乱糟糟的,人瘦了很多。 陆知许的目光看向他的时候,他低下了头,藏住了一双满是阴鸷的眸子。 陆知许根本不在意,反正陆二壮要是学乖了,不再来招惹自己,那么自己就看在张氏的面上放他一条生路。相反如果他还是执迷不悟,那么自己对他绝不在留手。 一个祸害,还真能让他一直活着不成? 耿氏瞧见陆知许也是心里发虚,不过她想好了,在走出林子之前,她一定老老实实的,否则陆知许发起狠来,没准杀了她,把她往林子里一扔,连块尸骨都找不到。 “那个,我们,我们没意见。”耿氏讨好地笑笑,“你说咋整就咋整。” 她认怂还不行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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