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带着鱼、蘑菇、狍子,土豆满载而归。 山洞里等待的村民们看见他们满满的收获,都不由得露出欢喜的笑容来,当人们生活困顿时,一顿饱饭就会让他们感受到幸福,所有的不快乐都是因为所求太多,得不到满足,才会让人有失落和挫败感。 “好啊,好啊。”陆银山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有了这些东西,几天之内都不用愁了。”省着点吃,十天半个月都不成问题。 狗娃十分兴奋地道:“这狍子和鱼都是知知姐打的,她可厉害了,土豆也是知知姐发现的,也是她带我们找到水的,都是她的功劳。” “是吗?”陆银山脸上笑容更甚,侄女这叫啥,巾帼不让须眉。 “那当然了,不信你问李大哥。”狗娃献宝一样,生怕别人不知道陆知许有多厉害。 李正道颔首,“都是知知找到的,不过狗娃也很厉害,找到了蘑菇。” 想起狗娃摔了一跤发现好大一片蘑菇的事情,大伙都笑了起来。不过他们也很有默契,谁都没提兔子的事,默认了那是陆知许的私有财产。 “狗娃厉害,知知更厉害。” “这孩子有她爹当年的风采啊。” “多亏了知知,要不然我这把老骨头啊,怕是扔在路上了。” “这下能吃饱肚子了。” 吃饱肚子也不过是一种说法罢了,谁都知道逃荒的路上要细水长流。 村民们对陆知许多有赞誉,仿佛已经忘了她之前未婚生子时他们对她的诋毁和偏见。 耿氏,石氏,还有齐寡妇等人都听不得夸奖陆知许的话,脸上表情讪讪的,但是这次几个人都没有说什么。 陆知许是无所谓的,人性就是如此,她早在上辈子就见识过了。 “二叔,门口堆的柴怕是不够,还得再打一些。”陆知许道:“我感觉天气不太对,恐怕要下雪了。” 真是屋漏偏逢雨啊,如果下雪了,肯定不能赶路。能冻死人不说,还容易在赶路的时候出现意外。 陆银山的喜悦也因为陆知许这话被冲淡了不少,“那我再让人去砍。” “我也去吧!”陆知许拍了拍身上的厚皮袄子道:“我爹这衣裳又厚实又暖和,出去也冻不着我,我们不远走,就在附近。” 陆银山点了点头,“那行吧,注意安全,砍点就回来。” “哎。”陆知许和张氏说了一声,亲了亲儿子的小脸,背起篓子,拿起柴刀,就又出去砍柴去了。 她也不能总把孩子放到空间里,时间一长会露馅的。不赶路的时候,就让张氏带着,烤着火,再多盖点被子,宝儿应该也不会有事。 张氏埋怨得不行,和李氏嘟囔她闲不住,“外面那样冷,就不能烤烤火,歇了歇。” 她是心疼了。 李氏只道:“她是个闲不住的人,这样也好。前段时间知知闷闷不乐的,现在看着倒是恢复了很多,精气神也好了不少。要是身体受得住,你就让她忙吧,一忙起来,有些事情就慢慢忘了。” 张氏只道:“也是。” 就在这时,宝儿吭哧了两声,估计是尿了。 张氏将外面的包被打开,伸手摸了摸,果然觉得湿漉漉的。她连忙给宝儿换了干净的褯子,又怕宝儿冷到,连忙拿毯子将孩子裹了起来。 宝儿觉得舒服了,哼哼两声,没一会儿又昏昏欲睡。 李氏悄声道:“娘,宝儿可太乖了,从生下来到现在,总共也没哭几回。” 张氏给宝儿掖了掖被子,才道:“这孩子懂事呢,知道逃荒不容易,心疼大人。” “我们宝儿长得多俊啊,十里八乡都找不到这么好看的孩子,长大以后啊,不知道要迷死多少大姑娘。”李氏喂了宝儿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 张氏无奈地叹气,“这孩子没爹,将来只怕也不容易。”谁家结亲不打听祖辈的事,如果知道知知未婚生子,只怕宝儿长大了连媳妇都娶不上啊。 “不会的……”李氏小声安慰张氏道:“知知以后会越来越好的,娘,自打知知病好了以后,和以前可大不一样了,她的心病去了,人也轻快了,说不定以后还会遇到良人。” “就是不知道宝儿的爹到底是谁,那丫头怎么都不肯说。” 婆媳二人小声说话,声音极低,根本没有想到罗炽在不远处支着耳朵听着。 这个山洞整体呈?型,罗炽和他的护卫在最里面拐角的位置,那个地方并不是很大,但是私密性很好,住七八个人也不成问题。此时若是陆知许在,一定能够感受到罗炽探究的视线,但张氏和李氏都是普通人,根本感受不到。 婆媳俩小声说话,哪会想到罗炽将二人的话全都听了去。 罗炽心情十分复杂,他现在可以肯定,陆知许的儿子宝儿,就是他的儿子。根据宝儿的出生时间推算,日子对得上,而且当时在山洞里,那一抹鲜红已经证明了陆知许是清白之身。 罗炽只觉得心口微痛,他不知道怎么面对陆知许,怎么面对这个孩子。以他的家世来说,陆知许的身份就是进门做妾都不够格,可是人家救了他一命,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如果他是纨绔子弟,大可以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继续当他的晋国公世子。可他偏偏不是,他对陆知许有愧疚,却不知道该如何补偿。一个女人失了清白,无媒无聘无夫却生下了孩子,自己拿什么补偿? 他若是个普通人,哪怕不爱她,也会道明原委,给她一个名分。可偏偏他不是,他身陷乱世囹圄,在仇人的眼皮子底下活着,稍有不慎,便是尸骨无存。biqubao.com 陆知许若是沾上他,无异于是身陷修罗场,只怕到时候她全家都会落得个身首异处的下场。 不能相信,就这样吧!尽管他无法表明身份,尽管他愧对他们母子,可至少他不会连累陆家人丢了性命。 孩子…… 虽然没有父亲,但是还能活着,这便是极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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