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遇到罗炽等人的时候,陆知许脑中的第一个念头是,难道我看起来很好说话吗? 药也给他们了,钱也没收,这几个人却阴魂不散地跟着他们。 当然,这山,这林子,也不是她的私产,谁都可以走。但直觉告诉陆知许,事情没有这么简单,他们不是单纯同路,而是抱有一定的目的性,很有可能是冲着她来的。 为保万全,她本来想问问系统是怎么回事,可惜系统说它也不是万能的,无法判定,只能检测到对方没有恶意。 清风讨好地冲陆知许笑了笑,远远地冲她招手。多亏了她的药,世子爷的身体已经好多了。 陆知许却不领情,抱着宝儿扭头就走。 “你吓到人家姑娘了。”流影摆弄着篮子里的草药,头也没抬一下。 “吓到她?”清风像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她那胆子,我能吓到她?” 他们挖了一宿的坑,二十五条人命,估计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全都咔嚓了,比母老虎还母老虎,怎么可能那么容易被吓到。 流影摇了摇头,“你少去招惹人家,世子不是说过,让我们低调点。”那些人一看就是来历不明的贼匪,杀了也就杀了,还是为民除害呢。 都把世子搬出来了,清风能说什么。 “我也没说什么,就是打个招呼。”清风十分苦恼。 “人家躲你还来不及呢。” 与此同时,陆银山也很苦恼。 那些人来历不明,一看就不是他们这些老百姓能惹得起的。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不好吗?干嘛要走同一条路。 陆银山想不明白,干脆把陆知许叫过来商量,问她怎么办。 能怎么办啊,这路又不是他们的,谁都能走。 “二叔,我觉得吧,倒不用想那么多。”陆知许道:“不过是同路而已,只要咱们不上赶着得罪人,人家应该不会找咱们的麻烦。”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陆知许的话,陆银山那颗烦躁的心突然就安定下来。是啊,这几位一看就不好惹,真要是有所图,也不会盯着他们这群流民啊。 晚上吃完饭以后,陆银山让各家各户出一个代表,给他们开了一个小会,宗旨就是不要去招惹那些同路人,对方来历不明,但是怎么看都不像是好惹的。 “咱们是逃荒求活路的,不是惹是生非的,那些人一看就精贵,大伙远着点。” 平头老百姓,就想安安稳稳地过日子,谁愿意去招惹别人啊!来开会的人都一口答应下来。 “放心吧里正,咱们大伙心里有数呢!” “那几位可不是咱们能招惹得起的人物。” “就是,瞧着非富即贵,还是离远点好,不然怕是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陆银山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了不少,“有数就好,都回去歇着吧,明天还要赶路呢。” 陆银山做梦都想不到,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有人上赶着要找虐。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石老汉的小女儿石蔓儿,石蔓儿年方十五,少女春心萌动的年纪,罗炽一行人的尊贵不凡之处,就是瞎子也能看得出来,更何况是石蔓儿了。 罗炽生的矜贵清冷,哪怕穿着粗布麻衣,也难一身贵气。他身边有好几个护卫,看起来就是家大业大的样子,田蔓儿远远地见过他一次,就动了心。 她就没见过比罗炽更好看的人,虽然看上去冷冰冰的,但是比那些眼睛长在头顶上的穷酸秀才可强太多了。秀才空有几分才学,可是家里却穷得叮当响,不像这位贵人,哪怕能在他身边做一个丫鬟也是好的。biqubao.com 石蔓儿对影自怜,觉得她长得也不差,虽然自己黑了点,身材有些干瘪,但只要她跟着贵人,不用下地干农活,好吃好喝地养着,总会养得白白嫩嫩的。 总比陆知许脸上长疤强吧?她想着,万一贵人看上了自己,她也不介意像陆知许那样未婚生子,先给贵人生一个孩子…… 石蔓儿想自荐枕席,怕自己去晚了被别人捷足先登,于是趁人不备跑到罗炽那边去。 罗炽那些护卫可不是吃素的,根本没让她靠近罗炽分毫,还把她赶回了营地。 清风笑得一脸无害,“大叔,我们主子不缺丫头伺候,还请你们管好自己的人。这次看在卖药的情分上,就算了,再有下次,我们可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陆银山连忙赔不是,心里又惊又恼,生怕对方大开杀戒。好在对方说话算数,只是警告一番,并没有找他们的麻烦。 陆银山气得差点背过气去,指着石蔓儿数落,“想不到啊,你这丫头人不大,心思挺大啊。咱们石门村的脸都要被你丢光了!” 石家人怎么这么奇葩?就没有一个让人省心的。 石蔓儿还不服气呢,顶嘴道:“那是贵人没看到我,他要是看到我了,说不定就能让我留下来。村长,给石门村丢人的是陆知许,不是我。我不过是想奔个好前程罢了,可不像你那好侄女,连孩子爹是谁都不知道。” 耿氏也维护自己的闺女,“就是,村长,要说丢脸也是陆知许更丢脸吧?你凭啥骂我们蔓儿?再说了,要是蔓儿被贵人看中了,你们也能跟着沾光啊。” 陆银山都无语了,这一家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臭不要脸的。 陆知许把怀里的孩子交给张氏,信步朝着耿氏和石蔓儿走了过去。 母女二人瞧见陆知许,眼中都闪过一抹慌乱,显然是怕了。 “二叔,要是因为她一个人,给咱们全村带来灾祸,那可就麻烦了。要不然,把她们赶出去吧。”陆知许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没有了她们,说不定咱们赶路的速度还能快一点。” “凭什么。”耿氏跳脚,“陆知许,你怎么那么恶毒,你不愿意看我们蔓儿过得好是不是?” “想要一起逃荒,就得安分守己,你们既是不安分,自然就得攆出去。”陆知许抠了抠自己的指甲,吹口气道:“不过,自古祸福相依,你们要是落单了,说不定贵人见你们可怜,就留你们在身边伺候了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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