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小姑子不知廉耻,未婚生子,就该把她和那野种都扔了,让他们自生自灭。” “二壮家的,你说啥?”张氏捂着心口,气急败坏地质问小儿媳妇,“你说谁不知廉耻,谁是野种?” 石氏脸色不悦,“谁不要脸我说谁。以往在村里,咱们就因为小姑子抬不起头来,逃荒的时候带着她,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是小姑子自己身子不争气,怨得了谁呢?” 石氏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还伸手捅了捅自己男人。 陆二壮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声音沙哑地道:“娘,小妹眼瞅着要死了……” “放屁!”张氏大骂一声,苍白的脸上闪过一抹不正常的潮红,看着不远处奄奄一息的女儿,“这是你亲妹妹,宝儿是你亲外甥,你要把他们娘俩扔了,你还是人吗?” 陆二壮喉咙像是要冒火,“你自己瞅瞅,她要咽气了,难不成让我们带着个死人上路?宝儿就是个父不详的野种,凭啥让我们养?” “就是啊。” 不远处的耿氏接过话茬,阴阳怪气地道:“亲家,咱这是逃难,不是游山玩水。反正也养不活,早晚都是死,还不如早点扔了。” 耿氏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听说小孩子的肉嫩着呢,比狗肉还要好吃。 “好啊,我说你们怎么不干人事,原来是有人撺掇。”张氏抹了一把眼泪,指着陆二壮骂道:“你妹妹还没死呢,你们就想把她和宝儿扔了,你们还有良心吗?你姓陆,不是他们石家的上门女婿!” 这事儿全是石老汉和耿氏撺掇的。 “亲家,你说的这是什么话!”耿氏是村里出了名的泼妇,骂起人来那叫一个溜,“你自己生了一个没皮没脸的女儿,还不让人说了?她一个没出阁的闺女,让人搞大了肚子,这不是事实?她现在眼看着要咽气了,瞎折腾什么啊?” 石氏趁机道:“父老乡亲们,大家评评理啊!现在要是太平日子,养个孩子也没什么,可是我小姑子已经不行了,孩子我们养不活啊,真的是活不下去了,呜呜……” 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地议论起来。 “老陆家那丫头,长得丑还能偷到汉子,也是有本事。” “这也就是逃难,太平年月,她和她生的那个崽子都得浸猪笼。”一个满脸黑灰的老太太撇了撇嘴,很是不屑。 “要我说,金山家的,你也为活着的人想想,你还有两个儿子,两个孙儿呢。” “就是,为了一个野种把全家都搭进去,你哭都找不着地方。” 眼下是天启十七年,大夏国正在经受战乱和干旱的双重洗礼,逃难路上,饿殍遍野,易子而食。道德礼义廉耻在人性面前,显得特别可笑,一文不值。 “我闺女不会死的。” 张氏双目赤红,像一头护崽子的母狮一般,“谁敢动我家知知和宝儿,我和她拼命。” “不要脸的骚货,还当成宝贝,我呸。”耿氏狠狠啐了一口,仿佛看到了什么恶心的东西似的。 张氏猛地扑了过去,一把攥住耿氏的衣裳领子,啪啪扇了她两个嘴巴。 耿氏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也不甘示弱,反手揪住张氏的头发,两个人扭打在了一处。 周围的人赶紧上前拉架,场面一度十分混乱。 陆知许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她居然会成为穿越大军的一员,刚醒过来就围观吃自己的瓜。 她堂堂特战大队的夜枭,居然变成了一个未婚生子的村姑。 她穿越过来的这个国家叫大夏朝,并不是她熟知的朝代,准确点说,她应该是穿越到了平行时空。 原主未婚生子,挺着肚子逃难,在路上把孩子生下来了。 这一路颠簸,原主耗尽了自己的元气,孩子还没满月呢,就死了。陆知许这个游魂趁虚而入,穿越成了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古代陆知许,刚睁开眼睛,就看了一出大戏。 未婚生子、村姑、兵祸、干旱、逃难…… 哦,对了,还要加上丑女一条,原主的左脸上,有一块疤,就长在颧骨附近,有婴儿拳头般大小,还挺难看的。 很好,这比开局一个碗还要潦草,贼老天不干人事儿。 陆知许悄悄起身,朝着围观的人群走去,看起了热闹。 “别打了!里正来了。” 一个精瘦的小老头走了过来,看到打成一团的众人,当下气得跳脚,“都什么时候了,还打,是吃饱了撑的?” 里正在村里还是颇有威望的,他带着村子里的人逃难活命,大家都信服他。 里正发话了,张氏和耿氏也双双被人拉开。 “里正,你来评评理,咱们可都是好心啊!老陆家那丫头都要咽气了……” 耿氏的话还没说完,就瞧见了站在人群中凑热的陆知许,当下惊叫一声,“鬼呀!” 周围的人被她吓了一跳,大白天的哪儿有鬼?再一看到活蹦乱跳的陆知许,一个个都面露惊异之色。 这是好了? “知知?”张氏瞧见了自己闺女,“你没事了?太好了。”张氏的头发也乱了,脸上还有被耿氏抓伤的血痕,可是她一瞧见闺女好了,立刻把这些都抛到脑后的去了。 “妈呀,早上都要死不活了,现在居然好了。” “之前会不会是装的?” “不像,脸色白得和鬼一样,装不出来。” 里正大手一挥,“行了,都消停点。” 里正走到陆知许面前,打量她两眼,“丫头,没事了?” “二叔,我没事了。” 里正陆银山,是原主的二叔,原主的父亲陆金山,三年前去世了。 里正点了点头,“既然没事了,赶路找吃食的时候就出点力,咱们全村一起逃难,得抱团,抱团才能活下去。”他环视四周,看着众人道:“要是让我知道谁欺善怕恶,欺负寡妇窝里横,别怪我把他赶出去,让他自生自灭。” 村里人都听得出来,里正这是在给陆家大房撑腰,虽然两房早就分了家,陆金山也没了,可毕竟一笔写不出两个陆字,打断骨头连着筋呢! 眼看着一场闹剧就要落下了帷幕,陆知许却站在了陆二壮和石氏面前,“二哥,二嫂,听说你们要把我儿子卖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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