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闻琛跟闻临吐槽了很多。biqubao.com 他喝多了说醉话,闻临没喝多,抽闷烟。 兄弟俩就这么一直在车里坐到天亮。 天大亮,闻琛像是重生,“哥,你送我去部队吧。” 闻临,“想好了?” 闻琛,“对,想好了。” 闻临,“会很辛苦。” 闻琛涩然一笑,“难道会被我的感情路还辛苦?” 闻临嗤笑,说不出是在安慰他还是在气他,“那确实没有。” 闻琛,“……” 几年后,闻琛从部队回来,像是换了一个人。 常年冷着一张脸,不苟言笑。 每每见到他如此,闻母总是喜忧参半。 私下里,闻母问闻临,“你说你弟弟这个长大了,还是在部队发生了什么事?” 闻临心知肚明,却只能帮忙瞒着,“应该是长大了。” 闻母将信将疑,“真的吗?” 闻临,“不单单是他,我现在不也变了吗?” 闻临现在确实也变了很多。 不过那都是在他参加工作以后。 一天到晚跟一群老狐狸斗智斗勇,他想不改变也难。 随着日久天长,这个状态在潜移默化中就形成了。 等到他反应过来,他已经成了这样的人。 看出闻临眼底的那点晦暗,闻母伸手在他脑袋上揉了揉,像他小时候一样。 “不要给自己制造太大压力。” “你现在已经很棒了。” “你看看你们现在同龄人,有几个能做到你这样?” 闻临以实为实的说,“很多。” 闻母被他气笑。 所有人都以为闻琛会一直这样。 谁曾想,闻嫣回来了,把他好不容易冷静下来的心搅的天翻地覆。 闻嫣回来那天,正好是宋昭礼复婚的日子。 闻家人都以为他肯定不会回来。 毕竟他跟宋昭礼关系不错。 他还是伴郎。 这一天要多折腾,会喝多少酒,大家都心知肚明。 谁知道,闻琛居然回来了。 在这一刻,闻临就知道,在闻嫣身上闻琛肯定会重蹈覆辙。 事实确实也如他所料。 闻琛不仅重蹈覆辙,更是比上一次还坚定。 两人结婚那天,闻琛高兴的像个孩子。 多年前那个丢了快乐的闻二少似乎又回来了。 面对一堆人的调侃,他也是大大方方承认他对闻嫣的心思。 爱的就是爱了,男未婚女未嫁,两情相悦,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闻琛婚后某一天,闻临问起他,“如果嫣嫣不回来,你会怎么办?” 闻临喉结滚动说,“没想过。” 闻临调侃,“你就这么笃定嫣嫣一定会回来?” 闻琛摇摇头,“那倒不是。” 闻临,“那是什么?” 闻琛说,“我是压根儿没有想过没有她的以后。” 闻临,“……” 闻琛,“大概会活的像行尸走肉吧。” 婚后七年。 闻嫣最近在研究七年之痒,时不时故意找闻琛的麻烦。 只要闻琛有一点不耐烦,闻嫣就像是抓住了什么切实证据,义正言辞说,“果然,婚姻这种事总是逃不过七年之痒。” 闻嫣说这句话的时候,闻琛刚从浴室出来,挑眉看她,一本正经,“你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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