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北活了二十八年一直平平安安,顺风顺水。 直到,他遇到了伍姝。 又是车被泼油漆,又是把他打骨折,又是给他吃有毒的菌子,她还冒充他有孕在身的女朋友…… 真的,他这个人向来不信命, 但是这一刻,他不得不信,有些人就是会气场不合,就是会八字相克。 所以,后来有一段时间,廖北一直都躲着伍姝走。 不是别的,主要是惜命。 不过人有时候就是这样。 你越是刻意避着谁,你就越是会经常遇到谁。 你越是想忽视谁,你的目光就越是会不由自主地追随谁。 廖北第一次见识到伍姝的另一面,是她从杂志社离职那天。 她不知道,那天其实他也在场。 杂志社的老板跟廖父有些交情,那天恰好两位长辈闲聊,他作陪。 正百无聊赖神游,就听到门外响起一阵激烈的争吵声。 办公室里隔音太好,听不清外面在说什么。 但是偌大的落地窗,外面起争执的人倒是看清了。 是他这段日子以来避之不及的那位。 看到伍姝,廖北轻挑了下眉梢,狭长的眸子里沁了几分笑意。 这姑娘还真是,不管什么时候,都跟炮仗一样。 争执过后,伍姝抱着一箱子打包好的东西踩着高跟鞋离开。 见她脚步匆匆,廖北抬手摸了摸鼻尖,沉声开口,“爸,赵叔,我出去抽根烟。” 说完,站起身离开。 廖北原本是想去追伍姝。 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宋昭礼跟纪璇那层关系的面子上,他也没办法假装无事发生。 谁知,他追出来的时候,没看到伍姝,倒是在途经茶水间的时候听了一段八卦。 “伍姝姐那么敬业,为什么会被开除啊?” “不是开除,是伍姝姐自己提交的离职申请。” “为什么啊。” “据说是上面那位对伍姝姐有意思,被伍姝姐拒绝了,所以最近这段时间一直在给伍姝姐穿小鞋。” “上面那位不是已经结婚了吗?孩子都多大了。” “这你就不懂了,总有那么几个人渣,希望自己的人生是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听到几个人的对话,廖北脚下步子顿住,嘴角扯出一抹冷笑。 紧接着,茶水间内又有人说,“还有一件事你们不知道呢,伍姝姐不愿意,咱们这儿某些人却愿意,然后上面那位为了提这位做主编,这才变着法挤兑走伍姝姐的……” “原来是这样啊。” 廖北闻言嗤笑,os: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庙小妖风大? 廖北最后是在停车场发现的伍姝。 她正弯着腰往后备箱放东西,嘴里碎碎叨叨,“这里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处处不留爷,爷去卖豆腐。” 廖北站在她身后,双手插兜,薄唇不由得勾起一抹笑,忽然觉得,这姑娘似乎挺有意思。biqubao.com “伍姝。” 廖北低沉着嗓音开口。 伍姝没设防身后有人,一个激灵转身,在看到廖北后,耸拉着脸说,“廖总,我今天心情不好,给您提供不了任何服务,求您高抬贵手。” 廖北直言,“我认识你们杂志社的老板。” 伍姝,“哦。” 廖北挑眉。 哦? 她不想让他替她求情? 谁知,伍姝在那声‘哦’之后,说了句‘再见’,走到驾驶位前俯身上车一脚油门离开,多余的话一句没说。 廖北戏谑,“有点意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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