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天开始,纪璇跟宋昭礼就开始了书信往来。 会聊学校趣事,也会聊一些别的。 后来大三的时候,纪璇在信里经常会提起一个叫萧晋的人。 她提得隐晦。 可书信这种东西,你突然提到一个人名,着实有些显眼。 有一次,宋昭礼在回信里问:是你喜欢的人? 纪璇在一周后的回信里告诉他,她跟那个叫萧晋的男生在一起了。 没说喜欢。 也没说不喜欢。 那天,宋昭礼廖北和闻琛约出来喝酒,喝多了,把廖北打了一顿。 廖北被打得鬼哭狼嚎。 全程都不知道为什么。 第二天他询问缘由,宋昭礼一脸淡定地反问他,“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廖北咂舌,指着自己那张原本帅得人神共愤,现在却已经毫无辨识度肿得像包子一样的脸说,“不是,大哥,你把我打成这样,然后你说你忘了?” 宋昭礼十分坦然,谎话张嘴就来,“酒后失德、酒后乱性,一般人都记不得。”biqubao.com 廖北被他气得不轻,转头去找闻琛做证人。 谁知道闻琛表现得比宋昭礼还淡漠,“我昨晚也喝多了。” 廖北,“你也忘了?” 闻琛,“嗯。” 事后,宋昭礼跟闻琛通电话,宋昭礼嘲弄,“老廖后背那几处伤,是你揍的吧?” 闻琛嘴硬程度堪比铁桶,“喝多忘了。” 宋昭礼轻笑,“我昨晚是心情不好,你昨晚抽什么疯?” 闻琛说,“想酒后乱性。” 宋昭礼闻言顿了下,隔着手机骂了句脏的,“槽。” 在得知纪璇有了男朋友后,宋昭礼就跟她断了联系。 虽然纪璇还是跟以前一样给他写信,但他从来不回。 到后来,他甚至看都不会看。 纪璇把他当长辈,他却没了当‘长辈’的心思。 两人第一次碰面,是纪璇大学毕业后陪同萧晋参加一场酒局。 起初他并没有认出来人是她。 直到她被萧晋拽到他面前,让她敬酒。 他抬眼的一瞬,才认出她。 一年多不见,她已经像是完全变了个人。 不论是从外貌,还是穿衣打扮,都跟记忆里常年只穿校服的姑娘相差甚远。 他正出神,站在纪璇身侧的萧晋陪笑开口,“宋总,您好,我是萧晋,求您赏脸。” 宋昭礼身子慵懒往后靠,不接话,也不拿酒杯。 摆明了,是没准备赏这个脸。 这个时候,忽然人群里有人看热闹不嫌事大起哄,“萧经理,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你这样可不行,想要敬我们宋总喝酒,就必须得让你女朋友敬我们宋总交杯酒。” 起哄的人摆明了就是开个玩笑。 但萧晋却把求救的目光看向了纪璇。 在这一刹那,宋昭礼眼睛眯了眯,眼里忽然产生了玩味儿。 他倒是想看看,曾经在面对那样大的困境都立志不为三斗米折腰的女人,现在会不会为了自己男朋友低头。 下一秒,在众人的起哄声中,纪璇汲气,端起酒杯弯腰靠近他,“宋总,我敬您酒。” 软玉温香。 纪璇靠近的瞬间,宋昭礼本就幽深的眸子变得暗沉,他坐直身子,伸手拿酒,绕过她纤细手臂跟她喝交杯酒,靠近她耳边轻笑,“放心,只是喝酒,我这人……不好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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