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唱起这首歌的时候,满脑子都是自己行走江湖的情景。 然后,唱出来的感觉,就真的有那种行侠仗义,豪情无限的感觉了。 观众们都呆住了,不是被飞行的人惊呆,而是被林凡的歌声打动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林凡的歌唱得好,而且也领略了不少。 但是,在这首公认最难翻唱的刀剑如梦唱出来之前,谁也不觉得他就能超越原唱。 然而,现在听起来林凡唱出来的感觉比原唱都好! 特别是,再加上伴舞的众人,现场就是打斗场面,这样的现场效果,简直就不要太好! 当一曲唱罢,大家还没有从震撼中清醒过来,依然沉醉着。 直到林凡带着大家再度开始谢场,观众们才回过神来。 然后,铺天盖地的尖叫声响起。 “非常感谢大家的支持,今天的演唱会到此就正式结束了!我想,以刚才那一曲来作今晚的结束,应该是非常完美的,大家不会再要求我再唱一首了吧?” 林凡微笑道。 “非常完美!林神,你真的太完美了,我从来没想过有人能唱出这种感觉来。” “完美到了极致!” “谢谢林神,你给了我一个完整的人生!” 粉丝们激动地叫着。 “那么,期待我们下次再见!” 林凡挥手说。 “再见!” 全场高呼着,脚下却没有动,一个个看着林凡。 林凡无奈,只能挥手说:“好吧,那我就先撤了,大家一会注意安全。”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了好一会,粉丝们才开始撤退。 而林凡,则已经跟拉赫会合了。 “走走走,那些家伙估计都等急了!” 拉赫嘿嘿笑道。 “别急啊,我的签名呢?” 林凡伸手说。 拉赫的脸一下子苦了起来:“我刚才光顾着听你唱歌了……” “那就是没有了?” 林凡扳起脸。 “有,只签了十来张,不过你放心,一会我在车上签。” 拉赫尴尬地说。m.biqubao.com “好吧,我就先放过你,要是你敢不签够两百张,那你就麻烦了!” 林凡挥着拳头说。 “要不要打一场?” 拉赫眼睛一亮,问道。 “可以啊,不过条件就是,如果我赢了,你要给我一千张签名!” 林凡嘿嘿笑道。 “……我去,你这是欺负我!” 拉赫翻着白眼说。 他才不觉得自己能打赢林凡,尽管林凡不是拳击手,可他都能飞天遁地了,真打起来,自己的速度根本不是对手。 至于力量,一个能飞天的人,力量会小吗? “怎么,你怕了?” 林凡斜视着他,挑衅说。 “打就打,一会就打!” 拉赫不爽地说。 男人怎么会怕? 两人上了一辆车子,飞快离开。 聚会的地方就在拉赫的豪华山庄里。 新国这种地方,真正的寸土寸金,能在这里拥有个山庄,只能说拉赫真的是壕无人性。 “那些家伙本来也想去看你的演唱会,不过他们本身就是大人物,粉丝众多,去了的话,怕影响了你,所以就选择在这里等你。” 拉赫笑着说。 “感谢放过之恩。” 林凡微笑道。 “得了吧,其实我觉得根本不会影响到,你的粉丝比起我们的粉丝更狂热,更加忠诚,想让他们脱粉,可能性真不大。” 拉赫摇头说。 “粉丝其实很可爱的,不过我只喜欢那些理智型的,对于盲目崇拜并不支持。” 林凡正色说道。 “是的,盲目崇拜会引来许多麻烦,我看到过不少脑残粉,做出的事情真的让人超无语。” 拉赫深以为然地说。 两人下了车,拉赫也正好把手里的签名都弄完了,递给林凡:“给,哥们是不是特别够意思?” “还行吧!” 林凡点头说。 “不是吧,这也叫还行?你才给我签了二十个!” 拉赫气得鼻子都歪了。 太没良心了。 “谁让你只要求二十个。” 林凡嘿嘿笑道。 “得,你狠!下一次,我保证会证你签两千个,签废你的手。” 拉赫恶狠狠地说。 林凡哈哈笑了起来。 推开厅门,就看到里面坐着七八个青年男女。 “来了来了,你们想要的林神来了!” 拉赫嘿嘿笑道。 所有人都站了起来,回头看着一脸微笑进来的林凡。 “果然,见面更胜闻名!” 站在最中间的那个青年打量了一会,脸上露出了微笑,主动走过来跟林凡握手:“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奈斯。” “你真的很奈斯!” 林凡深以为然。 奈斯一怔,然后苦笑起来:“我就知道我的名字会让人误会!没办法,谁让我爸希望我做一个奈斯的人,所以就起了这个名!对了,其实你也可以叫我的姓,迈克尔!” “迈克尔的确很奈斯,毕竟都出了几个名人,比如乔丹,比如约翰逊。” 林凡很认真地说。 “林神就是林神,能说会道,我等自愧不如!” 这时候,一个身材娇小,但发育却很完善的女孩走过来,娇笑道。 “让我猜猜,这应该就是号称全球黑客里面最神秘的那位了,乔伊丝小姐,对不对?” 林凡看着她,笑吟吟地说。 女孩惊呆了:“林神,你居然认识我?” “当然,我也是认识黑客的,而我的一个黑客……朋友,最崇拜的就是你了。” 林凡笑着说。 高比利那孩子,平时实诚得很,但也是有偶像的,而他的偶像,就是乔伊丝,一个年纪跟他差不多的女孩。 “既然你都认识我了,我就不自我介绍了!很荣幸,能让林神认出来!” 乔伊丝微笑道。 “有机会介绍我那个朋友跟你认识,我想他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林凡说道。 “好啊,我很期待。” 乔伊丝点头说。 另外几个人也分别自我介绍起来,正如拉赫说的,这些人的身份都很高,有些甚至是粉丝过亿的。 “大家聚在这里,到底是想要干什么?该不会,是专门等我来的吧?” 林凡明知故问。 “没错,我们都想见识一下林神的风采,去现场的话,又担心会带给你一些没必要的麻烦,所以就让拉赫这么干了。” 奈斯耸耸肩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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