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亦没有示弱,挑衅开口:“母凭子贵,首先也要有子。你生不了孩子,就嫉妒能生的?虽然说现代女性不应该以生不生孩子来定义人生的价值,但是能不能生,和想不想生,还是两码事吧?你说是不是,朱小姐?” 朱慧绯是见识过姜亦的嘴巴的,但是她在人前还是忍不住挤兑姜亦。 她闻言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有些不悦地看向谢蕴深。 谢蕴深微微眯了眸,示意她不要再说话。 但是朱慧绯这边的确是收手了,姜亦却没有打算放过她。 姜亦继续说道:“听说你是胃癌对吧?虽然说我们应该关怀重病患者,但是作为一个病秧子嫁入谢家,你难道做好了不生孩子的准备了吗?那这谢家偌大的家业,岂不是都落到我儿子的手里了?别忘了,私生子和婚生子一样享有财产继承权。” 姜亦口气平静,但是话语攻击性却相当强,直接让朱慧绯的脸色变得惨白。 老爷子对于姜亦说的话相当满意,面露喜色。 因为老爷子是最清楚的,朱慧绯就是一个贪财爱慕虚荣的女人。 她最看重的不是谢蕴深,而是谢蕴深的钱。 一旦有比谢蕴深更好被骗钱的男人,朱慧绯转头就走。 屡试不爽。 只是谢蕴深跟着了魔一样,根本就不听劝。 “姜亦,差不多了。”谢蕴深开口,维护朱慧绯。 姜亦没有理会谢蕴深,而是转身对谢延桉说道:“外公,我们去吃饭吧。待会儿饭菜都凉了。” “好,跟我坐一桌去。” 姜亦回头瞥了一眼朱慧绯,眼底带着戏谑和挑衅。 她凭什么要忍让? 吃饭的时候,谢蕴深带着朱慧绯来了主桌,谢延桉把身边的位置一个留给了姜亦,一个留给了谢蕴深。 而谢蕴深身边最后一个位置,则被他兄弟林扬抢走了。 “外公,祝你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我还是和往年一样,就坐在阿深身边,怎么样?”林扬是个会来事儿的,他直接就坐下,根本不给朱慧绯面子。 朱慧绯被林扬隔绝,脸色更加难看了。 谢延桉一直都很喜欢林扬,对于他的表现相当满意:“可以可以,你不是喜欢外公的那块砚台吗?待会儿上去我包给你,我就喜欢聪明的孩子。” “谢谢外公。” 林扬的笑落入了谢蕴深的眼中,林扬只觉得谢蕴深此时此刻的眼神就像是要刀了他。 林扬压低了声音,靠近谢蕴深说道:“不是我说你,怎么又跟朱慧绯好上了?你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 林扬叹了一口气。 “管好你自己。” “啧啧,上次在你家看到了姜亦,我还以为你终于能够忘记朱慧绯,重新开始一段。看来还是真是应了那句话:女人不坏,男人不爱。”林扬觉得很可惜,像谢蕴深这样的男人,竟然被朱慧绯玩弄于股掌之中。 平时他在商场上有多么凶悍地大杀四方,在感情上就有多么卑微。 这一顿饭吃的很愉快,唯一不愉快的大概就只有朱慧绯。 至于谢蕴深,老爷子一直拉着他谈生意上的规划和一个重要项目,谢蕴深无暇去顾及朱慧绯。 姜亦喝了一口橙汁,起身去了洗手间。 迟迟一直都在老爷子身边,有上次聘请的育儿嫂照顾着,她可以出来透透气。 她刚刚洗好手擦干,身后就传来男人冷冷清清的嗓音。 “你没必要这么咄咄逼人。” 姜亦被忽然出现的声音一惊,回过头对视上了谢蕴深略微深陷的眸子。 他很明显的不悦情绪,都不愿意隐藏。 平日里,他是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这样的人都懒得隐藏情绪了,说明她对于他来说是真的无关紧要。 姜亦抿了抿唇,怼了一句谢蕴深:“她拿我儿子的病情说事,说孩子是病秧子。怎么,我就不能拿她的癌症说事吗?尊重是互相的。” 如果不是朱慧绯有错在先,姜亦绝对不会去讽刺一个重症病人的病情。 这是不道德的。 “她一直都是心直口快。” 谢蕴深带着一点不悦情绪的话让姜亦有些崩不住了。 她冷笑,上前了两步:“你管这叫心直口快?谢先生,你白读那么多书了,我一个大学肄业的都知道心直口快这个词不是这么用的。你少维护她了。” 谢蕴深沉默了几秒:“我不知道你今天会来。” 意思是,如果他知道,他就不会带朱慧绯来。 姜亦苦笑:“是,因为你根本没有把迟迟当作这个家里的一份子,所以连外公寿宴这样的大事你也不会想到让迟迟来贺寿。” 她不在乎他记不记得她,只在乎他记不记得孩子。 谢蕴深见说不过姜亦,转换了话题:“d国皇家理工那边已经联系好了,offer已经下来。接下来是签证,我会让人辅助你。” “嗯。”姜亦忽然想到了什么,故意说道,“之后就不需要谢先生操心了,你该做的都已经做好了。傅宴礼准备辞职陪我去d国,我不是孤身一人。” 姜亦原本是不想说的,但是她想到,以谢蕴深的手段和能力,肯定会知道她届时在d国的生活。 既然如此,她此时自己说出口,更加有杀伤力。 谁让他今天带着朱慧绯来欺辱了她? 在朱慧绯当众冷嘲热讽她的时候,谢蕴深一句都没帮她。 果然,这句话的杀伤力足够大,谢蕴深的面色瞬间阴沉。 “你说什么?” “我说傅宴礼辞职,和我一起去d国。你不用担心我和迟迟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 说完,姜亦转身就要离开。 但是下一秒,谢蕴深直接抓住了姜亦的胳膊,谢蕴深直接将她抵在了墙角,她无处可逃。 “你放开我,这里是洗手间,人来人往很多。说不定你的绯绯也会过来。” 然而此时谢蕴深根本想不到这些,他双目微微赤红,冷冷开口:“姜亦,你就这么不要脸?” 姜亦和谢蕴深很近,近到能够闻到他身上熟悉的烟草味道。 她深吸了一口气,回应他:“没你的绯绯不要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752/739824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