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迎新队伍现在还没来。” “你要是这个时候改变主意,我不会怪你。” “你千万不要委屈自己。” 黑的儿火者来到了哈纳姆的闺房,看见她正坐在梳妆镜面前面色十分忧愁。 他还以为是哈纳姆我改变了主意。 若真是如此,黑的儿火者也绝对不会逼迫哈纳姆嫁给大明楚王。 但哈纳姆却连忙摇头。 并且表示:“我没有后悔,只是婚期将至,有些紧张。” “毕竟出嫁是人生大事,一生只有一次,我不会拿自己的婚姻开玩笑。” 身为公主,哈纳姆十分清楚自己的一生在享受荣华富贵的同时,也必须要承担十分重大的责任。 前半生二十年已经享受了很多的优待。 而现在,就是她为此付出代价的时刻。 “若是有什么心事,现在就可以跟我说。” “等你嫁过去之后,我们父女俩可就没那么多时间再见了。” 黑的儿火者打心眼里还是担心自己的女儿。 但现在接亲的队伍都已经在来的路上,可以说是没有后悔的余地。 除非东察合台汗想要与大明绝交,那就真的无所谓。 所以刚才在说出那些话的时候,黑的儿火者也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父亲,我是公主,我要为这个国家负责。” “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而且我也听说蒙古那边现在的日子过得也不差,就是因为蒙古的郡主雅若也成为了大明楚王的女人。” “所以我一点也不担心去大明之后的生活。” “我反倒是有些不放心,若大明的楚王长得丑,那我可要后悔死了。” 哈纳姆也只能够用这些题外话来掩饰自己内心的慌张。 她苦笑一声,让黑的儿火者也跟着笑了。 就在这个时候,沙迷查干也来到了哈纳姆的闺房。 “父亲,大明那边来消息了。” “他们的迎亲队伍已经过关,进入到了我们国度的领地。” “估计再有三日,便能够到达我们这里。” 此话一出,让稍微轻松些的氛围瞬间变得凝重起来。 如此看来,哈纳姆还有三日便即将离开自己的国家,离开这个生养自己的土地。 此时此刻,她反而没有之前那么担忧。 ………… 大明,西安。 朱桢决定在此地等待回来的迎亲队伍。 常规来说,他本应该回到武昌等待。 但是为了能够表示对东察合台汗的敬意,所以也决定到近一些的地方亲自迎亲。 说到底,哈纳姆毕竟是东察合台汗的公主。 日后两个国家要互相交好,他们二人之间的婚姻代表的可不仅仅那么简单,是两个国家的事情。 朱元璋也曾经发过话。 大明是个讲究礼数的国度,一定要给予东察合台汗足够的尊敬。 以此来表示大明对他们的重视程度。 同样都是蒙古血统,郡主与公主的身份也差不多。 在其他条件都一致的情况下,雅若就要差一些。 其原因也很简单。 主要还是因为他们背后的势力问题。 往好听了说,雅若是前朝的郡主。 但实际上她不过也是前朝余孽的一员。 只不过是看在她劝说大明北边的蒙古部落归顺大明,否则他的待遇不会多好。 但哈纳姆就不一样。 东察合台汗现在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国籍,他们有着自主权,前朝余孽和他们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因此。 在保证大多数条件都差不多的情况下,给哈纳姆一些特权也不是不可。 不过,还没有等到迎亲队伍的归来,朱桢的手下隋安就传来了一个坏消息。 “王爷,已经调查清楚了。” “之前偷偷跟踪您的那几个,是晋王的人。” “不过我们没有打草惊蛇,所以还未探出他们的真实目的。” 此话一出,瞬间就让朱桢感到有些意外。 但仔细想想,似乎也在情理之中。 朱桢和众兄弟的关系都不错,唯独就是和晋王朱棡有些不对付。 朱棡想要派人来经是自己的一举一动,很正常。 只不过不知道他的目的究竟为何。 而且从当前的时间点上来判断,以前可从来没有发现过朱棡手底下的人。 应该就是在提出全大明全面修建公路之后,才出现了这样的事情。 一想到这儿,朱桢连忙询问。 “晋阳那边的情况如何?” “他们现在已经发布了修建公路的信息没?” 隋安摇摇头。 之前他调查到此事与晋王有关时,就派人前往晋阳打听过当地的情况。 特别是朱棡对朱桢的态度。 只不过,和之前预想的基本没差。 这一次,还真的难到了朱桢。 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到朱棡究竟想要做什么。 他为何要派人来监视自己? 莫非,是准备在自己的婚礼上动手? 越是往这方面想,朱桢就越觉得有些不安心。 “你连忙回武昌,告诉我夫人让他一定要加强安保。” “别说是把所有王府的人调动起来,就算是动用兵力也在所不惜。” “并且一定要拟好宴请人的名单。” “所有到婚宴上的人必须验明身份,就算是家丁也不能够放过。” “但凡发现有非邀请者在场,直接压下大牢!” 由于现在还不太清楚朱棡究竟想要做什么,所以现在也只能够选择加强安保。 朱桢只希望朱棡聪明点,不要想着在自己的婚礼上闹事。 否则的话,别怪朱桢不留兄弟情面。 而且这婚事可是关乎到两国之间的利益关系,朱元璋也同意了此事。 朱棡应该不至于这么笨。 隋安走后,就看见朱樉兴高采烈的回到秦王府。 “六弟,你的人今早已经到了。” “他们现在已经开始修建西安到武昌的公路。” “这两头一起修,时间直接减半。” “没想到你办事居然如此爽快,哥哥在此谢过!” “今晚我安排了丰盛的晚宴,你可一定要来。” 不难从朱樉的表情中看出,他是真的高兴。 西安本来就是古都,有着丰厚的底蕴文化。 等公路修好,自然是更加飞黄腾达,势不可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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