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半天的功夫。 这二十名报童便返回报社总部,说是人们非常热切,将报纸一抢而空。 得到这个消息后,朱桢不由笑得乐开了花。 看来,大明日报已经在武昌百姓中广泛传播开来。 既然第一炮已经成功打响,后续就一定会更上一层楼,获得更大的成功。 除了朱桢这个自封的总编高兴外。 由那十五个文人分别担任的编辑和记者也是喜出望外。 他们心中暗自佩服:楚王真乃神人也! 随随便便搞出来一个新玩意,就能风靡整个武昌城。 以后,只要牢牢跟紧楚王的步伐。 不但发家致富不成问题,更有可能名留青史,让子孙后代都能知道自己的名字! “大明日报大获成功,所有人都有赏!” 朱桢大手一挥,豪迈地说道。 他直接命手下搬来银子,分给大明报社的这十五名员工,每人五百两银子。 “多谢楚王!” 十五名员工当即大喜。 纷纷表示,跟随楚王,是他们此生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 …… …… 第二天。 天刚蒙蒙亮。 朱桢还在睡梦中,就被大明报社的一名编辑叫醒。 “发生了什么事?” 看他一副焦急的样子,朱桢以为出事了,瞬间睡意全无。 “王爷,大明日报过于火爆,有人找到报社总部,问咱们要报纸来了!” 听到这,朱桢瞬间笑出了声。 没想到,大明日报竟然火爆到了这种程度。 人们竟然登门来要报纸。 朱桢连忙穿好衣服,大步流星赶到报社总部。 这一次,他直接宣布: “印刷十万份!” 然而,一些编辑眉头一皱,提出了质疑: “王爷,知道您财大气粗,不差钱,可是,武昌人口基数摆在那,报纸印刷数量过多,发不出去,一定会造成浪费。” 其实,十万份报纸对于整个武昌城的人口数量来说,也不多。 只是,眼下这个时代,文盲的数量比较多。 知识分子有限。 自然而然,报纸的发行数量就不能太多。 “你的话说得不错,十数万份报纸,可能会在武昌滞销,散发不出去。”朱桢微微颔首。 那名编辑心中一喜。 看来,楚王还是非常善于虚心纳谏的。 然而,下一秒钟。 朱桢便话锋一转: “不过,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本王的胃口,又怎会只局限在武昌城这一隅之地?” “本王的目标,是要让大明日报风靡全国!” “眼下,武昌城作为试点,已经证明了大明日报的可行性。” “所以,接下来印刷十万份,便送至周围城镇,以及京城中。” 听到这,报社内的十五名员工登时大惊。 好家伙! 楚王的野心竟这么大! 大明报社刚刚成立,大明日报也才刚有了一个雏形。 楚王竟然就将视野投向全国。 不得不感叹,到底还是楚王格局大。 单论这份格局,便无人能敌。 “好了,别愣着了,该做什么就去做什么。” 朱桢顿了顿,话锋一转:“对了,招募些押送以及分发报纸的人手,单是报童,有些不够用了。” 眼下,大明日报的范围要向外拓展。 而这些报童,都是武昌城本地的小孩。 在本乡地面上发发报纸还行。 跟着前往其他城市,就显得有些不够看了。 “遵命!” 报社内的一众员工应道。 他们的办事效率非常快。 当天中午,就已经招募齐了人手。 朱桢派出亲信,令其引着招募到的人,押送着报纸,前往周围城镇和京城,散发报纸。 为了表示心中的重视。 朱桢亲自来到城楼上,目送这支押送报纸的队伍离开。 此时此刻,他心中涌起万般期待。 等待大明日报风靡全国的那一天,便是源源不断地银子流向楚王府的开端。 届时,修从南方到北方的水泥路,经费也就有了。 不过,路要一步一步走,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大明日报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开来,总得需要一定的时间。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待。 看看这批报纸送往周围城镇和京城后,会带来怎样的反响。 然后,再根据相应的反馈。 制定第二期大明日报的内容。 看着押送报纸的队伍走远后,朱桢一时也闲了下来。 他迈开步子,兴致勃勃的朝楚王府走去。 这段时间,就顾着大明日报的事情,一忙起来就是没日没夜的。 府内的一众娇妻,可是有些冷落了她们。 必须得抓紧时间,和她们好好交流一下感情! 想到这,朱桢有些迫不及待,微微加快了脚下的步伐。 少顷。 朱桢踏进府门。 穿过后院,走进王绮梦的寝殿。 此刻,王绮梦正坐在桌案前,似乎在看些什么东西。 “爱妃,本王回来了!” “这段时间,你可是闷坏了吧。” “快!让本王好好疼惜你一番!” 说着,朱桢飞奔上前,一把冲到王绮梦面前。 刚打算把她拦腰横抱起来。 谁知,令人意外的一幕发生了。 “嘘!” “王爷,妾身正在看报纸呢!” “你先躺下休息。” “等妾身看完,再去陪你。” 王绮梦扬了扬手上的大明日报,头也不抬的说道。 看到这一幕,朱桢人麻了。 好家伙! 大明日报竟然这么火爆。 连本王的妻子都看得这般津津有味。 只是,看到王绮梦这幅无比专注的样子,朱桢一时间不知道是该开心,还是该悲伤。 不管怎么说,大明日报大获成功,确实应该高兴。 可是,自己的爱妃有了大明日报的陪伴。 竟然连她的丈夫都顾不上了。 本来还想好好跟王绮梦亲热一番,这下算是没戏了。 朱桢只得一个人躺在床上。 双眼注视着房梁。 心中狂呼: 作孽! 简直是作孽啊! 有了大明日报,顾不上丈夫。 说起来,都怪自己,怎么就把大明日报的内容做得这么精彩。 这可当真是,幸福的烦恼! 就在这时。 一阵敲门声响起。 朱桢连忙起身,坐在桌案前。 “请进。” 吱—— 门被推开。 原来是徐妙锦来了。 “见过王爷!” 朱桢点点头,问道:“可是有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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