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那就是有。” “不是,真没有!”扶苏面红耳赤的辩驳:“我们是朋友!” “我对面部表情是有研究的,就是你们说的读心术,扶苏,你心里想什么我都知道!你心里喜欢大师兄,但又不敢突破世俗。” “不,不是这样的......"扶苏胯下肩膀。 “我不反对的,真爱不分性别,你俩开心就好,十二要成亲,要不要给你们一起准备?” “不!” 扶苏后退一步。 不敢置信的看着叶浅浅。 云公子说过,院长不会生气,他没想到,她不仅不生气,还要让他们成婚? 两个男人在一块儿已经是大不韪,令人唾弃的事,怎么还可能成婚,如此张扬惹人耻笑? 叶浅浅叹了口气:“我就要去京城了。总想着把你们的事安排得妥妥的,其实这是你们自己的事,我不该过分插手的。” “不是!院长,我,我是怕累了他的名声,还有,书院的名声,他该光明正大地走在阳光下,该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而不是......有我这样见不得人的牵绊。” “你说得不对,一个人活得不开心,站在阳光下都驱不散阴霾。 扶苏,大师兄不需要一个妻子,他需要的是灵魂伴侣。” 灵魂伴侣。 扶苏有些失神。 在丛林里的时候,他们被狼群袭击,云公子为了救他,受了重伤。 他们还与其他人失散了。 找不到吃的,他下水捞鱼,从地里挖虫子,爬树上找鸟蛋。 云公子却还是高烧不醒。 后来,又来了几头狼。 他把云公子藏起来,割破手臂,将狼引走。 那时候,他以为真要死在那里了。 但是云公子突然出现了。 他敲击着两块能发出尖锐异响的石头,吓跑了狼。 就是那一次,云公子打破了二人之间的界线。 他抱住了他。 像一个男人拥抱女人一般。 他吻了他。 山崩海裂,狂风呼啸一般。 他还说,“这辈子,清心寡欲,克己守礼,唯你令我,癫狂失态,不复自我。” “扶苏!我钟情于你!” 他们过了一段心照不宣又甜蜜的日子。 只是丛林出来后…… 到处是人。 他再不敢走在他身边。 他该是风光霁月的翩翩君子,他真怕自己会给他带来污垢。 “院长,为何你的思想总是与旁人不同?” 扶苏诚心发问。 要是别人知道这件事,肯定第一想法就是把他赶走。 保住家人的名声。 “因为我在透过现象看本质,远比你们看得透彻。 试想一下,如果有两个深爱的人,妻子死了,但是灵魂却又进入一个男人的身体,复活了。 那你猜,她原本的丈夫还会不会爱她?” “如果真爱,会的。”扶苏回答。 “这不就对了嘛?皮囊之爱,太过肤浅。若真爱,变猪变狗变老变丑,都会爱的。 你和大师兄,说不定就是前世深爱的恋人,这辈子才会被彼此的灵魂吸引。 好好珍惜吧。 下辈子说不定就碰不上了。” 叶浅浅走后,扶苏坐了良久。 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迫切地想要见到那个男人,不想再逃避。 只是坐得太久,腿麻了。 身体一歪,就要摔倒。 一双手及时扶住了他。 男人面容沉静,眸中却流露出紧张。 “告诉我,你的决定是什么?” “君之所愿,便是我之向往。” 扶苏坚定的回答。 …… 女子学院一切都管理得很好。 第一批医学科的学生都已考取行医证。按照叶浅浅规定五年毕业的要求,今年也将毕业。 以后皆可行医救人。 叶浅浅没什么可担忧的了。 唯有,十三。 十三的左脸上半边毁了,带了一个银质的面具。 据十二说,他刚被救回来的时候,还要恐怖,身上就没有一处好地方。 现在用了生肌祛疤膏已经好多了。 只是当初深可见骨的地方就很难消除。 如果当初不是因为护着她,他不会被咬得那么惨。 叶浅浅难过又愧疚。 原本,他是多好看的人哪! 如果,找到灵藤...... 叶浅浅跟十三提过。 但是十三表现得并不在意,他说灵藤只存在于医书记载中,属天灵地宝,没有人能证实真的存在。 让她不要去追求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 但是叶浅浅知道,那是真的存在的。 “我很好,小谷主,真的,又不是一个女人,没那么严重。十二给我做了一个完美的面具,我都不愿意戴,没那自欺欺人的必要。” “跟我去京城吗?”叶浅浅又问。 十三看了她半晌。 “不去了。” 虽然他很想跟着她。 但是,日日面对他的脸,她会难受。 “那我身边就没有人了,人生地不熟的。”叶浅浅可怜地说。 “不会的,姑爷早已给您准备了四个功夫不俗的侍女。” “你说不在意你的脸,其实你在意,所以你怨我。”叶浅浅故意这么说。 “我不怨。” “你怨。” “不怨。” “就怨。” 两人停下,然后一起笑起来。 “跟我去,咱们一块儿去京城打江山,顺便一块儿寻找更好的生肌药,世间万物神奇得很,有卧龙就有雏凤,一定还有和灵藤效果一样的药物的。” “好吧,听小谷主吩咐。” 叶浅浅高兴了。 最后又留恋地在书院转了一圈,听到下学的铃声响起。 女孩们雀跃而出。 住书舍的往书舍走,不住的,往校门口走。 认识她的,喊一声院长再见。 不认识的,道一声夫子再见。 她每一个都微笑回应。 最后王梦带着女夫子们将她送出门口。 “院长放心,我们会好好守护女学的。安阳城的百姓也会好好守护的。” 如今女学在百姓心中的地位,早已超过男学。 因为苏墨阳设定,医学科每个月都会联合安阳几家医馆进行一次义诊,实实在在给百姓带来了好处。 每到义诊的日子,好多乡下看不起病的百姓头一天就会进城早早地排队。 医学科的学生擅妇科,技艺高,用药准,不会乱开昂贵的药。 简直成了安阳女人心中的菩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748/739799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