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才短短一年,什么都变了! 丁氏想不通。 想不通才会让人屡屡做出蠢事。 刘氏太了解这个妯娌了。 也知道怎么能让她难受。 轻蔑一笑,她弹弹身上不存在的灰,伸手抚抚头上的金钗。 这都是叶浅浅劝着她戴的,戴上几天也就习惯了。 儿子都是做官的了,她家又有钱,干嘛还要打扮得那么穷酸呢? 浅浅说得对,儿子一步步往上走,她也要跟着一步步走,气质也是一日日练出来的,别到时候儿子做了大官,她却被人嘲笑是个乡间妇人。 还有说话,也一定要不急不躁。 “丁氏,别乱喊人弟妹,再说一遍,咱们两家没关系,你是挺惹人笑话的,活了一把年纪了都没活明白。 馒头也讨了,水也喝了,赶紧带着你闺女离开,别逼我让人把你扔出去,那就不好看了。” “你——”丁氏咬牙,“你儿子还没做官呢,就一副高高在上的做派,你才是惹人笑话呢!” 她话一落,门口的村民都笑起来。 “丁氏,你一路讨饭难道就没听说吗?人家墨阳现在可是县丞老爷了呢!你现在要称呼刘婶一声老夫人。” “都沦落到讨饭的地步了,还是以前那个眼角朝天的蠢样儿。” “要不怎么会被人偷了钱呢!” 丁氏惊得张大了嘴巴。 什么县丞老爷? 苏墨阳,他,他,他真的做了官! 村民都在笑,他们穿的全都像是过年一样,衣服簇新,一个补丁都没有,连以前一年只吃一顿肉的王玉香都带上了银镯子! 再看看自己。 丁氏终于觉得丢人了。 可再觉得丢人也没用,她没钱吃饭,没钱住店,她不能离开这。 面对着儿子当了官的刘氏,丁氏终于认清现实。 人之所以嫉妒别人,是因为原本比自己处境差的人突然超越了自己,她当然不开心。 但是若这个人已经超越得太多,她发现再也追赶不及的时候,当然也就嫉妒不起了。 丁氏一下子就泄了气。 突然想到还年轻时,那时候她嫉妒刘氏一个普普通通的村姑嫁了苏安和。biqubao.com 苏安和能读书识字,赚钱多,还长得好。 而她却嫁给了泥腿子的苏文山。 明明和苏安和是亲兄弟,却相差那么多。 后来苏安和死了,她看着刘氏的惨状,心情一好,也没得嫉妒了。 直到苏墨阳考中秀才,她又嫉妒起来。 她就是不希望刘氏过得好,凭什么她要过得好呢? 明明她是个处处不如自己的村妇啊! 可现在人家摇身一变成了官老夫人! 这和有钱是不一样的,这是光宗耀祖,令人敬畏,流传百代的大事儿。 全村出这么一个都要供起来了。 丁氏再嫉妒不起了。 “我们娘俩真的无处可去了,你们就当行行好,让我们在这住几天,我找到儿子就走。” “你儿子又不在落霞村,你还是一边乞讨一边找比较快。” 叶浅浅赶人:“快走!我相公要回来了,他当了官后凶得很,看见那些讨人厌的就抓牢里去,现在牢房都快满了。” 她说完,苏墨阳竟然真的从外面走进来。 村民全都有礼的打招呼。 一身官服肃然,面相不凶也是把丁氏吓到了。 他比两月前看着更让人畏惧了。 果然是当官的人。 丁氏抓住翠儿的手要走。 翠儿却甩开了她,对着叶浅浅讨好一笑:“嫂嫂,我真的走不动了,能让我在这睡一晚吗?” 叶浅浅弯起嘴假笑:"不行哦,我家不收乞丐,还有,别乱叫嫂嫂哦。" 翠儿沉了小脸,又去问苏墨阳:“堂哥,我......” 苏墨阳直接对着村民道:“麻烦大家把这俩人给轰出去。” 丁氏忙叫:“阳哥儿,我们马上就走,可否借些银两,当初你考秀才......” "苏丁氏,我不敢借你银两,怕我爹怪罪,不如你去问一下,看他同不同意?" 丁氏一下子哽住,惊恐地看向苏墨阳。 他的眼神好可怕,像藏着怪兽的深渊。 只一眼,就让人不敢再瞧。 丁氏拉住翠儿,这次不管她的挣扎,连扯带拽地出了苏家门。 翠儿怨气满满的童声清晰地传入人耳。 “都怪你!买什么簪子戴,打扮的妖里妖气的不安分,才引得贼人进家门!” “现在一点钱都没了,大哥也找不到人,怎么办怎么办!” “我不要再跟你去乞讨,你自己爱上哪上哪!” 远远的,只看见她又挣脱了丁氏,自己跑了。 丁氏蹒跚地在后面追。 村民唏嘘,这个翠儿也真是个不懂事儿的。 苏家人却知道,她不只是不懂事,而是自私凉薄的无药可救。 要不然苏恒不会走得那么干脆。 估计是被这娘俩伤透了心。 送走了村民,苏墨阳才对叶浅浅和刘氏说:“恒哥儿如今在南城那边支了个油条案子,卖油条呢!” “啊?他回安阳了呀!” 叶浅浅和刘氏这才知道。 “回来一个多月了。没跟我说,我也是前几天才瞧见的。” 他看着叶浅浅,问:"油条方子你给他们的?" “是,给了他媳妇儿,没想到他们还真干起来了。” 刘氏皱眉,“若是丁氏在城里多晃悠几日,难免不会碰到。” 苏恒是个好孩子,她从小看着长起来的,跟那娘俩可不一样。 没有丁氏的拖累,他会过得更好。 她是不希望丁氏找到他的。 “这个事儿,就得看缘了。”叶浅浅高深莫测地说。 有缘千里来碰头,无缘对面睁眼瞎。 刘氏理解错了,“看圆?意思是兜兜转转总能碰到?” "哈哈哈哈,娘说得对,安阳就那么点子大,只要人不走,可不就早晚碰到嘛!" 叶浅浅也不纠正,懒骨头一般挎住刘氏的胳膊。 虚弱地叫:“娘,没力气了,做饭了没,我想吃肉。” “好,我给你炖只鸡吃。” 天大地大,媳妇儿最大。 刘氏进了栅栏就抓了只鸡出来。 苏墨阳抿唇一笑:“娘已经把巧姐儿养的公鸡快处理干净了。” 啊? 叶浅浅一瞧,果然栅栏里全是后来婆婆买的母鸡了。 她刚抓的这只,是最后一只公鸡。 刘氏忍不住贼笑:“巧姐儿见到鸡少了,我就说是你嫂嫂喜欢吃公鸡,她就没意见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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