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刻羞愧的扶起凳子,刚才还夸他稳重,结果...... 叶浅浅一拍手,“成了,你明天就过去吧。” 见叶浅浅这就要走,扶苏还是不敢置信的问:“叶院长,您,您为何会选我,应该很多医者都愿意......” 何必选他一个什么药理都不懂的人去,而且他的身份..... "我的身份您是知道的,女学不比其他,这么神圣的地方,若让人知道我在那,定会影响您的声誉。" 越想越不行,扶苏觉得自己有点不自量力了,别到时候害了人。 “自身强大者,何惧流言蜚语,你难道没有听说过,我女学选夫子的标准吗?德智体,德为先,不要妄自菲薄,你很好,身上有别人没有的品质,这就是我选你的理由。” 叶浅浅拍拍他的肩:“记着,努力修养自身,自身强大了,所有对你的诋毁诟病都将销声匿迹。” 她走了。 夹裹着一团光。 扶苏一直站在门口。 小时候,他爹就告诉他,扶苏是长在山里的一种植物,茂盛浓密,生机勃勃,爹希望他能像扶苏一般,健壮成长为参天大树。 只是后来,娘跟人走了,爹郁郁而终,而他也沦落腌臜之地。 他以为,这辈子就如此了。 但是半年前,他读了落霞先生的书,麻木的心开始跳动。 继而,他知道了落霞先生是谁,一个眼睛冒着光,说话铿锵有力的小女子,她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去维护青楼的妓子。 辩文赛上,他看着她,胸腔疯狂的跳动。 他想再活一次。 像个人一样的活。 不奢求她说的强者,至少,不再被人左右。 ...... 第一天去女学,扶苏当然是紧张慌张的。 但叶浅浅的介绍也直接,从良的小倌嘛,医学科都是自己人,没必要遮遮藏藏,谁敢质疑她的选人眼光? 扶苏已经做好了被人羞辱的准备,他觉得自己现在完全能承受,再难他都会挺过去的,他一定要留在女学。 但是没有,没人嘲笑,没人鄙夷。 陆先生和白先生亲切的称呼他小扶苏。 十三温和的喊他扶苏哥。 和他一块儿在这做工的还有陆先生的弟弟,也一口一个扶苏哥。 他都快要幸福死了。 如果云公子没来的话。 大师兄来的晚,扶苏正认真的听十三介绍草药的种类,突然就被人一个大力撕扯,让他差点碰到桌角上。 “你怎么在这?离我师弟远一点!” 十三错愕,赶紧去扶,“扶苏哥,你怎么样?师兄,你这是做什么?” 大师兄是怎么回事,他怎么最近比七师兄还暴躁了? “十三,他......总之,你离他远点!” “师兄,扶苏哥是院长带过来的,以后他就在这做工了。” 小谷主的决定,谁敢质疑,大师兄有本事找小谷主去啊! 大师兄果然没了气焰。 扶苏眉眼低垂,知趣的远离了些。 对于云公子,他是一万分的感激,是他花了大银子将他从泥沼里救出来的。 也许是见他可怜,也许是一时兴起,不管怎么样,他心怀感激。 既然他厌烦他,他离得远点就是。m.biqubao.com “装模作样!”大师兄低声咬牙切齿。 随即转身去了院长办公室。 进去当然是挨了一顿臭骂,白着脸出来的。 扶苏就在女学快乐的做起了工,认真踏实,学东西非常快,除了大师兄总是阴着脸暗暗瞅他,别人和他相处都非常好。 叶浅浅偷摸摸的观察后,得出一个结论。 扶苏绝对没有对大师兄有什么不一样的感情,但是大师兄就难说了。 他不允许十三靠近扶苏。 也不想让她靠近扶苏。 关键是自己也不靠近,整个就是把人家温温柔柔的小帅哥当洪水猛兽。 怕不是有病! 怪不得这么大年纪连个媳妇儿都没有。 叶浅浅懒得管了。 不久,迟招传来消息,朝廷的嘉奖颁布下来,李知府升官了,连升两级,成了正三品京府丞,已经动身赶往京城。 叶浅浅也收到了他的信,另外附赠一堆银两。 谢五郎被封为征北将军,已经前往边城。 她还收到了谢欢语的来信,除去表达思念,也委婉表达想要在京城设立衣衣不舍品牌店的想法。 叶浅浅直接交给二丫去办了。 还有江熠的特殊语言信件,说安阳县令马上就到,是苏墨阳推荐的,绝对靠谱。 还顺着嘴胡咧咧:姐夫对你思之若狂,夜不能寐。 收了这么多信,就是没有苏墨阳的,也不知他到底什么时候回来,迟招也没有他的消息。 安阳新县令果然很快到了,还带着圣上嘉奖研制天瘟药方有功的二十几位大夫的金牌表彰。 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喜事,听说那些大夫全都净身焚香三天才去接的奖彰。 除此之外,还有抗疫有功捐款捐物的商户。 衣衣不舍也得了一块金牌。 叶浅浅看了,不是真金,就是镀的铜,只是刻着皇帝名号,所以才有了价值。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安阳城迎来了第二场雪。 同时迎来的,还有朝廷征兵的消息。 在寒冬来临之际,戎狄人不好过,终于大规模发起了战争,想要在年前做最后一场掠夺。 家中有两兄弟,皆满十四的,必须去一个。 苏墨阳已经有了功名,自然不用去,林哥儿未满十四,也不用去。 叶城城是独子也不用去。 可偏偏,林哥儿和叶城城两个瞒着家里所有人报了名。 等征兵结束,大军离城前一天,她们才知道。 刘氏拿着笤帚疙瘩摁着林哥儿好一顿打,林哥儿头一次老老实实的任她打。 打完娘俩就哭,哭完就是收拾行李。 叶浅浅也不好受,又跑了一趟叶家。 叶城城也在挨揍,肖香芸在落泪。 事情都这样了,打又有什么用。 叶浅浅阻止叶大明,把叶城城拉起来。 “我嘱咐你点事儿,你好好记在心里。” 戎狄人很可怕,那都是正面的。 她要跟叶城城说的是来自自己人的明枪暗箭。 大燕太平太久,滋生的蛆虫不知凡几,像叶城城和林哥儿一腔血勇,又有几分本事的人,很容易被人利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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