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高丽王高伟光就在万通帝散了早朝之后,请求进宫里朝见万通帝了。 万通帝今天开心极了,他带着自己的两个贵妃俞贵妃和容贵妃,还有三个儿子在乾清宫,接见了高丽国王高伟光! 当然,今天作陪的还有镇国公李安群,李安群很开心在高伟光进来之前,就跟万通帝一家子有说有笑起来了! 高伟光大步流星的进来之后,就给万通帝行了君臣礼,万通帝亲自走下来一手拉住了高伟光的手,亲切的说∶“高丽君别客气了,以后不必如此客气,快快请坐! 老二啊,去给你的岳父倒茶,日后高丽君便是你的岳父老泰山了,你当敬他如待为父一般!” 封强赶紧凑过去给自己的准岳父,倒了茶还点头哈腰的侍候着,高丽大王高伟光满意的看着这个狗女婿,今天狗女婿收拾的还算是周正,看着也不那么老了! 其实这个年代的人成亲都比较早,高伟光也就四十出头,但如今自己的这个女婿,已经二十七八岁将近三十岁了,确实对于他来说这个女婿是挺老的! 但是奈何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女婿和小女儿孩子都有了,他还能悔婚不成? 高伟光点点头∶“行了,王爷不必忙活了,去坐着品茶吧,本王还有事要和陛下商量。” 封强赶紧点头如捣蒜,乖乖的回了自己的三兄弟中间坐下了…… 万通帝率先笑着说∶“高丽君啊,这个事情确实是我家老二冒失了,都是我们家不好,那个朕决定不等老二他母妃过百日了。 就等太子封疆和月儿的大婚过后,就给封强和彩云的婚事办了!朕的孙子哪里能没有名分的出生,这完全不合常理啊!” 高伟光点点头神情郑重的说∶“那陛下择日不如撞日,今日不如找贵国钦天监的主事来,给查个日子就把日子定下来,小王也好筹备一下孩子的婚礼!” 容贵妃笑着说∶“陛下,高丽君说的有道理,如果尽快把贤王和彩云的婚礼日子定下来,咱们家也好筹备啊! 贤王的母妃现在不在了,所以他的婚礼臣妾和俞贵妃,肯定就要给他张罗起来的!” 俞贵妃点点头∶“是啊!陛下和高丽君尽快给孩子们的婚期定下来,我们这些做长辈的,也好给他们筹备婚礼啊! 封疆东宫那边的事情已经筹备的差不多了,剩几日就要到了婚期,臣妾就能腾出手来为贤王去张罗了!” 万通帝笑着说∶“那就辛苦两位爱妃了,来人去传钦天监的主事过来……” 就这样两家人坐在一起热热闹闹的,由钦天监的两个主事,给合了贤王封强和高丽小公主高彩云的生辰八字,最后核算出了吉日就是六月十六! 也就是说大封王朝的贤王封强的婚期,就定在太子婚期之后的十天,就是六月十六! 也就是说皇室封家在间隔十天的时间,要举行两个儿子的大婚! 这是大封建国以来少有的双喜临门啊!日子定下来了万通帝和高丽国大王,都高兴的合不拢嘴了! 万通帝∶“高丽君,安群,你们是朕的亲家,朕真是欢喜不已啊! 今天中午就在宫里头,我们亲家三个,带家里的小子们好好的喝一杯吧!” 封疆站起来说∶“陛下,儿臣想传信把北狄王狄云枭招来,一起吃一顿饭,顺便咱们研究一下三国以后的通商情况! 之前月儿曾经说过,要想国家繁荣富强,必须要与他国互通友好,经商往来,那样才能够使各民族的经济融会贯通!” 高伟光点点头∶“还是镇国公会教育儿女,月儿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她深谋远虑是个有大智慧的人啊!” 李安群傲娇的说∶“嗯,小女就是自小聪明,比别人想的多一些而已,呵呵!” 万通帝笑着说∶“封疆快找人通知你小舅子过来吧!云枭那也是高丽君的女婿,高丽君你也是个特别有福气的! 朕的二儿子封强,虽然不是什么有大才能大智慧之人,但是他自小便是个省心的孩子,长大了也能为朕分忧,为国效力! 奈何他的母妃早逝,原配不贤,命运多舛了些,幸亏他如今遇上了彩云小姑娘,还成就了一段佳话,也着实是让他苦涩的人生有了一点甜啊!” 高伟光现在看这个老女婿也顺眼了一些,他点点头说∶“小王不图别的,只图贤王能够待我家小彩云好些! 说心里话,彩云小的时候都是她姐姐照顾长大的,本王没照顾上她们姐妹,心有愧疚,如今她们姐妹都许了人家,马上都要成亲生子了,本王有些心有不舍但也无奈,孩子们长大了,总归要有自己的生活! 小王只愿她们姐妹能够生下孩儿,日后好继承高丽的大统! 高丽国虽然不是大封泱泱大国,但也有几百年的历史了,有那么多的黎民百姓。 王室一旦后继无人,那么高丽百姓岂不是,要陷于苦难之中?” 贤王封强赶紧站起来表态∶“岳父放心,封强答应过的,我与彩云的次子或次女降生后,便请岳父着高人卜算,如果适宜继承高丽大统的,那么孩子六岁后,便会交由岳父教养,以便日后继承大统!” 高伟光很满意,后来高伟光看见了小闺女双胞胎儿子中的小儿子,长相就跟自己如出一辙时,他就更满意了,还亲自给取了名字叫高封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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