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小子李明枭被自己的父亲抱了抱,他的心里突然就感动了,他像个小孩子一样哇哇的哭了,后来他哭累了,坐在地上估计是他想把心里的委屈都哭出来吧,他不是个彻底的傻子,这些年在子虚道人的手里,他应该是吃了很多苦头。 李安群心疼的抱着自己的儿子,他坐在儿子的身边,老父亲用手绢给儿子擦眼泪。 他哄着儿子说∶“明枭,你乖啊,别哭了都是父亲不好。父亲才找到你,我们知道你吃了很多苦,但是你是个男孩子,如今你长大了,父亲也不能像你小的时候一样抱着你了。 哎呦!月儿……你有没有好吃的?我听见明枭的肚子都叫了,他估计是没吃饭呢……” 胡丽静低着头说∶“是的,伯父,我们真的没吃饭,明枭和我一早晨来到这里,就找不到姐姐和姐夫,他就着急四处跑,跑了一头午,最后我们回到这里,他就开始哭确实是没有吃饭。” 明枭像个小孩子一样,低着头任由自己的父亲搂着脑袋,委屈巴巴的捂着肚子说∶“父亲……明枭饿了!” 胡大瀚有些着急的看着委屈巴巴的李明枭就说∶“王妃,你要是没带吃的,我就让族人去找些吃的来,明枭这个孩子很乖,但是他不能挨饿的,他挨饿了就心情不好。” 李明月看着傻弟弟的样子也心疼了,她从怀里掏出了一个油纸包,想了想又掏出来一个油纸包,他递给了胡丽静,小姑娘笑着接过油纸包打开一看,惊呼一声∶“哇,猪肘子!” 李明月笑了一下把另一个油纸包递给封疆,封疆拿着那个猪肘子的油纸包走过去,递给了他的傻小舅子。 还难得温柔的哄着傻小舅子∶“明枭,你别哭了,这是你姐姐特意给你带的好吃的,我们都捞不着吃的,这是专门留给你和妹妹吃的!” 委屈巴巴的傻小子瞬间就被那个猪肘子给哄好了,他木愣愣的打开了油纸包,就开始大口大口的吃猪肘子,这是那天他们烀肉的时候,姐姐留下来的两个猪肘子,原来是留给自己和妹妹吃的! 担心他们俩吃腻了,李明月又拿了竹筒子先给胡丽静喝,然后又给了明枭喝! 李安群和胡大瀚一左一右坐在了李明枭的左右,胡大瀚慈爱的看着人高马大孩子一般的李明枭。 “国公爷,胡某有个不情之请,能不能请国公爷将明枭留给我们胡族? 您可能也知道了,我和二弟胡大山只得了文静这么一个闺女,所以她就是我们胡家唯一的公主。 可是我和大山是会老的,不能一辈子护着闺女啊!所以我就有个打算,想请您留下明枭,虽然这个请求有些不合理,但是这也是我们没有办法的事情!” 李安群看着傻儿子,他还慈爱的用手绢给儿子脸上的油渍擦了擦。 他叹了一口气说∶“贤弟,按理说愚兄好不容易找到了儿子,是要带回国公府好好的教养的,但是我也知道他的情况,恐怕他和正常人不一样,带回去恐怕不妥。 京城的国公府里,中规中矩的约束着他,恐怕孩子会不开心,如果他能在边城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也好。 但是我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怕会让你们受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 胡大瀚激动的脸都红了,他一抱拳∶“国公爷,您说真的吗?胡某保证会善待明枭,只要他懂事了,日后胡族的驸马就是他的!” 李明枭不明所以的啃着肉骨头,看着自己的父亲,又看着他的胡大叔。 李安群慈爱地看着儿子说∶“明枭啊,为父和你说一件事,是这样的,你是不是很喜欢胡大叔和丽静妹妹?” 明枭认同的点点头∶“父亲,我喜欢胡大叔和丽静妹妹,他们都对我很好,给我吃的还不放我的血,就跟姐姐一样对我好……” 李安群心疼不已∶“唉!好……果然明枭是个知恩图报的好孩子,那么你胡大叔和你胡二叔家里,只有你丽静妹妹一个女娃,以后胡大叔和胡二叔年岁大了,就会有别人欺负你丽静妹妹和胡大叔胡二叔一家,这可怎么办?” 李明枭瞪着眼睛说∶“我保护大叔二叔和妹妹,姐姐说明枭要一辈子保护妹妹的!” 李安群笑着说∶“那样的话,你就得留在胡大叔你丽静妹妹家里生活,就不能跟着为父和姐姐回家了,你愿意吗?” 傻小子李明枭他到底不是完全傻,他听明白了后有些为难的低下了头,他想了很长时间,又猛地抬起了头说∶“父亲,我……我想照顾大叔和妹妹,我喜欢这里……可是我也喜欢姐姐和父亲……” 李安群笑着说∶“明枭,你能帮为父照顾胡家父女吗? 咱们家加上你一共有三个儿子,你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你的哥哥是要回家继承咱们国公府的,你的弟弟现在还小只有十岁。 如今眼看着你胡大叔一点一点的年老,没有人照顾他们和你丽静妹妹,为父真的是于心不忍。 而你就是为父的希望,为父就想把这个重任交给你,好不好?” 别看李明枭单纯,只有十岁八岁的智商,但是他听明白了,父亲说的很明白,家里有个哥哥要继承家业,有个弟弟还小,只有他最合适留在这里照顾胡大叔和妹妹。 傻小子李明枭把骨头扔在一边,用袖子抹了抹嘴巴挺直了腰杆子,拍了拍胸脯说∶“父亲,明枭可以帮着父亲照顾胡家大叔二叔和妹妹! 我……我想你们了,怎么办……” 他说到后来又低下了头,李安群慈爱的摸了摸儿子的大脑袋∶“那明枭就跟你丽静妹妹学写字吧,以后给父亲写信,父亲也给明枭写信好不好? 明枭知不知道什么是写信?写信就是你把你想跟父亲说的话都写在信纸上,专门有人把那封信送到父亲的手上,父亲也把想跟你说的话写在信纸上,带过来给你看,我们就可以经常联系了。” 傻小子李明枭又兴奋地抬起了头∶“好,我要学写字……” 就这样镇国公府的儿子李明枭,正式被镇国公李安群委派常驻胡族,做了胡族的预备役驸马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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