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月闭了闭眼心里一紧,她知道果然还是这样!自己的小星宝一直靠她用灵泉水滋养着,不然孩子估计早就不行了,孩子这是先天不足,或者说是某种遗传疾病导致的! 灵泉水是能滋养有生命的万物,但是它治不了命啊!孩子靠着灵泉水可能死不了,但是她的星宝儿终究不会,成为一个正常的孩子啊! 李明月的眼泪模糊了视线,她赶紧转过身不想让孩子们看见她流泪,但是封疆却看见了,看着自己小女人的眼泪,瞬间就灼痛了他的心,他恨不得替自己的小闺女去死,他只愿妻子儿女快乐的生活下去! 李明月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嗯!等春耕过后,父亲回来了,我会跟他商量一下的! 谢谢你了金郎中,没有什么事了,你们出去吧!” 金郎中心情郁闷的,带着儿子跟封疆和李明月告辞后,就出去了。 李明月咬了咬牙看着封疆,她的眼里还有泪光闪动着,楚楚动人的看着男人∶“封疆,暂且放下我们之间以前的恩怨,现在星宝作为你和我的孩子,她的情况不容乐观,她将来需要一个血亲的血液。 而我虽然是星宝的母亲,但是我们却不是一个血型的,也就是说我不行…… 什么是血亲?你知道吗?血亲就是你和我,还有我的父母亲和你的父母亲,这都算是星宝的直系的血亲! 曾经金老太医在北疆的时候,就跟我讲起过上古传下来一个方子,能彻底的治好星宝这种孩子,就是用直系血亲的鲜血取一碗的量,配以天山雪莲子,熬成一粒药丸,化进小坛山泉水里,分三天给孩子喝下……” 封疆…… 此时封疆真的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自己的小闺女星宝儿,根本不是普通的先天孱弱! 封疆冲过来坐在那个金郎中坐过的小凳子上,眼神郑重的看着妻子∶“月儿,你放心!我还有两个哥哥,他们也都是属于孩子们的血亲吧? 还有我的父皇和母妃……我相信只要他们其中有一个人的血液能和星宝相融,就能够给星宝取一碗血出来的! 月儿,别怕!这不是大事,真的!我们可以的……我们的孩子星宝儿不会有事的,真的!” 李明月看着男人郑重的眼神,她点点头转过头看着,躺在那里昏昏欲睡的三个小娃儿,她的心真的如刀绞一般,作为一个母亲,她深爱着自己的每一个孩子,孱弱的小星宝是她心里唯一的痛,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她,自己的这个孩子,不是个健康的孩子! “好!星宝暂时不会有事的,因为我有师傅给的方子,先滋养着星宝身子不会出大事的。 现在重要的是北疆这边要开始春耕了,父亲带着李大石兄弟他们去了北狄,跟云枭征战去了,所以这边春耕的进度会很慢……” 封疆赶紧说∶“月儿,岳父应该快回来了,我是先去北狄找你的,我帮云枭拿下了最后的天狼城,岳父和明勋帮忙善后了,我着急见你和孩子们,就先回来了! 明天开始我就去北安城,找知府马尽忠安排人手过来帮忙春耕了! 月儿,等春耕过后岳父估计就会回来的,岳父回来之后,咱们就启程回京吧?” 李明月转头看着封疆,眼里带着警惕说∶“封疆,我们和离了就是和离了,我不想和你不清不楚的。 等我父亲回来再说回京城的事吧……” 封疆急眼了∶“月儿,什么叫不清不楚的?你是封疆的妻子,孩子都给我生了三个了,怎么能分得清呢? 我在岳父面前发了毒誓,封疆此生为月儿一妻,如违此事天打雷劈!” 李明月也炸毛了∶“你跟我爹发誓是你的事情,跟我有什么关系? 我告诉你封疆,我就是为了孩子才勉强跟你沟通的,如果你要得寸进尺的话,那就免谈了!没有你……我的孩子我照样也得救!” 封疆…… 他觉得自己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这个小女人炸毛,她的执拗劲儿估计就是随了她爹李安群了,根本就是九头牛都拉不回来了! 封疆担心吵醒孩子们,就握住李明月的小手儿小声的服软儿∶“月儿,我错了,你要打我,你要骂我,你想怎么样我都可以,我求求你不要跟我和离好不好?” 李明月使劲儿抽开被男人握住的手说∶“你别动手动脚的,不然的话我就不客气了! 孩子们都睡了,你要是在这里影响孩子们睡觉,我就揍你了! 你说的春耕的事情,你愿意帮忙就帮,不愿意帮忙就算了!” 封疆看着小女人,一副距他于千里之外的样子,他真的是抓耳挠腮的也无可奈何,唉,天作孽犹可为,人作孽不可活,说的就是他吧! 封疆努力的深呼吸了几下∶“好,月儿,我不勉强你,慢慢来好不好? 只要让我呆在你和孩子们的身边就好,为了孩子们求求你,不要赶我走,我明天就开始张罗春耕的事情!” 李明月也不理男人,把鞋脱了她就上炕跟孩子们躺在一起,娘儿四个就开始幸福的睡午觉了! 封疆…… 她们母子睡的炕很大,估计也会很舒服吧,自己也不知道啥时候能混上炕,唉! 男人蹑手蹑脚的出了屋子,还带上了门,出了屋子江南和江北就在外面招手! 封疆赶紧出来了,江南就端了一大碗的红烧肉盖饭,给了封疆。 “王爷,这是我们花五两银子,在春华和秋实那里买来的午饭,一共就三大碗红烧肉盖饭,这味道绝了,您快吃饭吧!” 封疆…… 封疆的食量大,一大碗红烧肉盖饭,几口就干完了! 封疆舔嘴抹舌的看着江南和江北∶“好吃是好吃,就是太贵了!你们两个一会儿去后面的山上,打个猎物回来弄点儿肉吃吧! 本王没吃饱,明天本王还要下地春耕种地呢,必须得吃饱了!” 江南…… 王爷这是要继承他老丈人的事业,在北疆种地了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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