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月把房车从厢房里开出来之后,在院子里开了老远,众人都被惊呆了。 李明月停下了房车,从车上下来来到后面打开房车的门。 先跳下来的是三只虎孩子,它们现在一个个都是身形三米左右的成年老虎了,三只成年的老虎从房车上跳下来,带来了一阵风! 这三只老虎跑了一圈又回来,就站在房车下面,很快从里边嗷嗷的冲出来三个小娃儿,三个小娃都不大都是一身小红衣,漂亮的就像三个人参娃娃一样的! 孩子们都踩着老虎的后背,从房车上出溜下来,嗷嗷的就冲向了李明月和云枭还有李安群。 李安群看见孩子冲向他,瞬间眉开眼笑的什么都忘了,他蹲下身稳稳的接住了自己的日宝∶“日宝乖,你们怎么爬上去的,这个车子好不好?” 日宝虎头虎脑的跟亲爹封疆,和祖父万通帝如出一辙,看着就比较可爱,他握紧了小拳头说∶“好玩儿……宝要跟着去……给舅舅抢大王!” 月宝搂着李明月的脖子∶“娘亲……宝……要去抢大王!” 星宝长的最小,她说话也不是很顺溜∶“去……舅舅……大王……大王!” 云枭最疼爱这个小星宝,因为三胞胎里星宝生下来最孱弱,她吃的还少,到现在了吃饭几乎都得喂,因为她的肠胃不好,吃不好了还会肚子疼或者闹肚子! 所以星宝长的最小,只要云枭在家里,几乎都会抱着她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宠着她! 李明月抱起了月宝∶“嗯!明天我们就上路,云枭你带着你的虎威军直接翻山越岭,我拉着父亲和忠叔带孩子们走官道,谁先到了苍耳山大十字路口,就在那里等着! 云枭,你们一定要带着金郎中他们,不然的话行军的路上,万一谁出现了问题都没有人解决,所以金郎中父子就要跟着咱们一起去! 我们不再卖粮食了,我打算让父亲打发龙一龙二,带着金老太医回京城去吧,这边已经用不上他们了。” 李安群点点头∶“好!为父也是这么打算的,现在要跟着云枭去北狄夺回王位了,朝廷那边的粮食肯定就不能供着了,户部的吃闲饭的也该出出力了! 下午,为父就去城里拜访金老太医,跟他说一下! 之前的时候说过,一旦云枭起兵,想要带着金郎中父子去帮忙的,金老就说行的!这是锻炼他们父子的机会呢。 金老之前每日教导儿孙医术,过的日子也很不错,他的儿孙要去北狄征战了,他也该回京城老家了……” 李明月点点头∶“父亲看着安排吧,明日我们就要启程了,您今日下午就去拜会金老。 我也要进城去筹备一下要出发带的东西,春华秋实,罗大婶,你们下午一定要看好三个孩子,大宝二妞三妞,你们今天下午就不要去山里了,就在家里陪着孩子们玩耍! 那现在我们就开始各忙各的吧,云枭去通知你的虎威军筹备好,明天都自己带够五日的干粮,告诉他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是时候该建功立业了!” 云枭开心的点点头,他跟自己的小星宝顶了顶脑门儿∶“嗯!放心,我会跟他们说好的,星宝跟舅舅去抢大王,以后星宝就是大王的宝贝……” 下午,李明月去城里购买了很多熟食,肉食,蔬菜之类的,因为李明月来到北疆发展,北疆附近的经济被她们姐弟,带动的已经相当的繁荣了。 因为李明月的庄子里招收大量的壮丁劳力,还有一些来到庄子里参加了虎卫军,男人们得到的军饷更是可观,所以附近的老百姓家里日子都好过了! 而且李明月还在附近放粮食蔬菜种子,她把种子放出去,然后大家伙种菜种粮吃不了的,还可以卖给她,何乐而不为呢? 因此李明月已经成为北疆附近家喻户晓的大小姐了,镇国公李安群也在北疆城家喻户晓了! 所有的人都知道,镇国公李安群为了朝廷在这边种粮,都称赞他是个千古的功臣,所有的人都尊崇李安群为国公爷,李明月为大小姐,云枭为大少爷! 李明月去城里买东西,那就是一呼百应,只说想要买什么什么都有! 这两年来北安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知府马尽忠父子俩简直就是乐开了花,从来他们的税收都没有合格过,这两年确实让他们父子俩扬眉吐气了一回! 城里的劳动力都去明月山庄那里工作,挣钱挣粮,几乎每家都会出人头去明月山庄的地里干活挣银子。 李安群最后去了府衙跟马尽忠说了,他要跟着义子李云枭回北狄那边打仗了,让知府马尽忠照应着些明月山庄,马尽忠再次怀疑人生了!biqubao.com 回过神儿来的马尽忠,承诺一定会照顾好明月山庄的,龙一龙二因为明月山庄不再卖粮食给朝廷了,他们只能护送金老太医回京城了。 金老爷子晚上坐在堂屋里,给儿子孙子讲了一下,跟着李明月去征战的利弊。 “我儿子和孙子一定要保住性命啊,因为有天大的富贵,正等着你们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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