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三宝!战神要复合就是想屁吃_第51章 封疆识相的照顾小舅子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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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人也都很意外,王爷的小舅子说什么他们吃的军粮,是国公爷给买的?还是他们家王妃给联络的?
  李明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那个我今年十五了,父亲说我是家里的长子,虽然是庶长子,但是也是长子应该出来历练一下。
  我临走的时候,听父亲说长姐受了内伤,去买人参时才遇到这个卖粮的!
  父亲说想找到长姐,就再看看能不能联系到那个卖粮的,再买些军粮,南征大军出征要用到的粮食,还远远不够呢!”
  主簿融北城点点头∶“镇国公府果然是一门忠烈啊!国公爷把这么小的小公子都送进了军营,还不辞辛苦地四处奔波为南征大军筹军粮,真是让我的敬仰啊!”
  中峰营的左营长郑根生∶“那小公子您就赶紧修出一封给国公爷,问问国公爷我家王妃找到没有,让他再想想办法给咱们提供这种军粮。
  一共就三十万斤军粮,维持不了多长时间,咱们十几万大军得粮食吃了啊!”
  封疆点点头∶“嗯!明勋,一会儿本王要给陛下上一封折子,你可以写一封信带回去给岳父,问问家里的情况。”
  李明勋很高兴他努力的点点头∶“是!王爷,太好了,我给父亲写一封信,问问他找没找着长姐,再看看能不能联络到买粮食的事情!”
  封疆忍不住唇角弯了弯,这就是他的目的,他迫切的想打听一下小人儿到底找没找回来呢!
  主簿融北城看着他们家王爷封疆的样子,他是个心里有墨水的,心眼子还特别的灵,就说∶“王爷,国公爷把这么小的公子送在军中,这是对您绝对的信任啊!
  但是王爷,李小公子真的是太小了,而且身子骨还瘦弱,他哪里能够适应得了军营里的生活?
  不如王爷开恩把李小公子拨给属下吧,属下主簿的活计很是繁杂,小公子也是念过书懂笔墨的,不如让他帮着属下分担一些工作吧!”
  封疆看着主簿融北城,忍不住赞赏的点点头∶“好!融先生,那你以后就带着李明勋吧!有什么事情就吩咐他帮着打个下手。
  明勋,你从今天开始就跟着主簿融先生,主簿的工作虽然看似轻松,但是工作繁杂每天都很忙碌,你要跟着融先生好好学习!”
  李明勋简直高兴的差点找不着北,他赶紧站起来说∶“好!谢谢王爷,谢谢融先生!我会努力的!”
  众人都心知肚明了,镇国公把小儿子送在军营里历练,这也是他们家王爷溜光自己老丈人的机会,王爷顺带着提携自己的小舅子,这是个好事儿。
  他们麒麟军的内部都已经传开了,王爷出征前为了贵妃娘娘的猫崽子,把媳妇儿打跑了!
  这镇国公府是个有大本领的人家,这又把小儿子也送进军营里,他们家王爷如果还想着再跟人家王妃过,就得好好的溜光着老丈人带好了小舅子!
  如果出来打一仗,把小舅子折在外面了,那他跟媳妇儿的事儿,可真的就彻底黄菜了!
  江南和江北可不傻,这个道理麒麟军内部的人都知道,他们俩也懂得狠呢!
  江南和江北下定了决心,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王爷的小舅子!
  就这样十五岁的李明勋,就成了主簿融北城手下的跟班!晚上战王封疆就在行军帐里,写了一封折子上奏皇帝,说明了他们行军的情况。
  李明勋也给自己的父亲,写了一封信报了平安,还说了自己在军营里的情况,重点说了王爷把他提拔去了主簿那里做事了!
  又大篇幅的询问了长姐李明月的情况,问有没有找回来长姐,让父亲务必要好好疼爱自己的长姐,他说自己知道长姐是个可怜的人,一定要好好爱护好长姐!
  其实李明勋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因为他是韩姨娘的长子,也是国公府里的庶长子,所以他从小的教育李安群是十分重视的!
  韩姨娘虽然是心眼子颇多的,但对于这个儿子,她跟宫里的几个贵妃差不多,真的是插不上手的!
  李明勋从小被李安群教育的循规蹈矩,他是按照李安群的教育模式长大,是按照国公府接班人培养的!
  因为李安群和韩姨娘的原因,李明勋从小就不亲近李明月,但是他心里知道李明月是府里的嫡长姐,是任何弟弟妹妹都要尊敬的长姐!
  当天晚上封疆的折子,夹带着李明勋的信就送出去了……
  两天后,麒麟军拔营起寨,开始往南疆进发,封疆不是不近人情的,他爱护手下的每一个士兵,特意派了江南去看了一眼自己大表哥的情况。
  俞忠伟倒是还可以,他起码身体健壮,军旅生活虽然是对他们来说都有些吃力,但还是能勉强跟得上!
  那个温晌就别提了,哭鸡尿相的倒霉样子,让江南忍不住笑了!
  江南回来忍不住笑∶“就温晌那个娘们似的样子,还是个爷们吗?看他走的那两步路都抬不起腿。
  呵呵!就他那个熊样,还惦记着咱家王妃,他估计都不够咱家王妃一拳头闷的!”
  江北左右看看说∶“江南你说,春华和秋实跟着王妃是不是也会有暴力倾向?”
  江南呲牙笑着说∶“春华要是打我……我也愿意,小姑娘能怎么有劲儿?
  江北,我都想好了,等咱们凯旋回京后,我就托成叔去给我跟王妃说说,把春华许给我得了!
  小丫头肉乎乎的估计她也找不着好对象,我就不嫌弃把她娶了得了!”
  江北左右看看翻了个白眼儿∶“呸!江南,你的脸皮可真厚啊!人家春华能看上你?还你不嫌弃人家呢?真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江南不乐意了∶“哼!难道秋实就能看上你了?你看看你的样子,还不如成叔的儿子呢,我可看见过阿松给秋实小姑娘送礼物呢!”
  江北……
  “不对!阿松才十二岁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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