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皇后的身体治好了,朱元璋自然是最开心的那个人,此时他看赵长歌的眼神也顺眼了许多。 “赵先生,你救了咱妹子,咱说过,无论什么人治好了妹子,荣华富贵只要咱给得起的,咱都会给。你想要什么赏赐?”朱元璋这一次明显对赵长歌多了几分信任。 “陛下,我救治娘娘,可不是为了什么荣华富贵。” 马皇后轻轻的拍了拍朱元璋的后背:“重八,长歌并非那种喜欢权势财富的人,你若真的想要感谢他,以后啊就多多听一下他的建议,这一次跟随长歌去了一趟后世,我才算是开了眼界了。” 这么一说,别说朱元璋了,就连朱标也都好奇了起来。 “娘,你真的去了后世?快跟我说说后世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朱标急忙问道。 马皇后的眼中露出了向往。 “后世啊,在我眼中,后世就像是仙界一般。那里的人有吃不完的粮食,而且人人可以读书,有在地上跑的飞快的铁车,有可以带着人在天上飞翔的铁鸟,还有看不同节目的电视,还有太多了,这一次我虽然去了后世,但是大多数的时间都是躺在医院中,可仅仅是见到了冰山一角,我才明白我们大明需要做的太多了,若是有一天我大明也能如同后世一般,那才是真正的盛世呢。” 听到马皇后的话,朱元璋跟朱标两个人都傻了。 吃不完的粮食?人人都可以读书? 天哪,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光是这两样在朱元璋看来就是完全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啊。 “后世,竟然,竟然做到了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朱元璋一向都是非常自负的人,他觉得自己做的足够好了,可是跟后世一比,他如今的洪武朝真的不值一提。 在有压力的同时,朱元璋却也爆发了更大的动力。 既然后世的人可以做到,那我朱元璋为什么做不到? “重八,你也别太有压力了,后世之所以能有这样的繁华,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到的事情,只要我大明不停下脚步,我相信总有一天,我大明也能做到,再说,就算原本做不到,如今长歌在这里,我相信有了他的帮助,必然也是可以做到的。” 朱元璋朝着赵长歌看了一眼,赵长歌回了一个微笑。 “对了,说起来我还给你们带了礼物呢。”马皇后突然想起了什么,然后从带回来的塑料袋中拿出了几件毛衣。 “重八,这是我亲手给你织的,住在医院的时候我实在是无聊,见到别的病房的大姐在织毛衣,我便去学了一下,这毛衣可真的是好东西啊,就穿这么一件衣服,你只要不跑出去就不会觉得冷了。”说完,马皇后还在朱元璋的胸口比划了一下大小,见挺合身的,露出了一个幸福的微笑。 毛衣? 朱元璋看着自己胸前有些陌生的衣服,这毛衣是什么衣服,不过名字倒是挺贴切的。 虽然不认识毛衣,可见马皇后说的这么好,朱元璋自然也是一脸开心的收了起来:“咱妹子的手艺没话说,这绝对是天底下最好的毛衣,咱等会就穿起来,咱就知道妹子是最疼咱得。” 都老夫老妻了,还甜言蜜语一大堆,可偏偏马皇后还就吃这一套。 “瞧你那样~”马皇后羞涩的笑了笑,随后又拿出了另一件递给太子朱标:“标儿,这是娘给你织的,回去后试试大小合适不,若是不合适,娘再给你改。” 见还有自己的份,朱标笑了笑表示了感谢。 马皇后又拿出了最后一件。 “长歌,这是你的。” 赵长歌用手指着自己,很明显他没想到马皇后还给自己织了一件。 “送我的?”赵长歌在懵逼的同时,内心其实还是有些小窃喜的,毕竟身为孤儿的他,很少可以从别人的身上感受到这样被重视的感觉。 马皇后笑着点点头:“当然是你的,你叫我一声大姨,你就是我的晚辈,我给你织件衣服怎么了,况且这段时间你照顾我这么辛苦,我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这件毛衣就当是我的一点心意吧。我看你一个人生活,平日里连个照顾你的人都没有,就想着给你也织一件,你也别嫌弃。” 赵长歌抚摸着手中的毛衣,眼睛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有些湿润。 “不嫌弃,真的不嫌弃,我觉得这毛衣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因为很少体会到别人的温情,所以赵长歌特别的珍惜。 不过这话可就让朱元璋有些不爽了。 “放屁,最好的毛衣是妹子织给咱得这一件,你那边明显没有咱这件用心。”老朱吃醋了,妹子竟然对这个臭小子也这么好,老朱莫名的有些不爽,刚刚对赵长歌的感激之心一下子减弱了大半。 好家伙,老朱还是个醋坛子。 赵长歌可比朱元璋理智多了,白了朱元璋一眼都懒得跟他争论。 马皇后轻轻的掐了一把朱元璋的腰间肉,疼的朱元璋龇牙咧嘴的。 “重八,这一次长歌救了我,你可要好好的对待长歌,若是让我知道你欺负他,我可不会放过你,他叫我一声大姨,我就是他的亲人,以后啊,你在他面前可要好好的收敛一下脾气。”马皇后很清楚赵长歌对于大明的价值有多大,所以并不会吝啬自己的好意,更何况跟赵长歌相处的这段时间,马皇后对于这个坚强且温柔的男孩子真的很有好感,就冲着他这么细心的照顾自己,马皇后就觉得自己绝对不能亏待他了。 朱元璋有些不服气的努了努嘴,可是当着马皇后的面还是最终只能点点头。 “行,他是你的救命恩人,那咱肯定是不是亏待他的。今天是个大好的日子,咱这就命人准备饭菜,咱们一家人一起热闹热闹。”朱元璋笑着说道,随后看了一眼赵长歌,又补充道:“你也留下一起吃吧。” 虽然老朱的声音很不情愿,但是这也是老朱释放善意的一种方式了。在赵长歌看来,这样的老朱似乎是在傲娇? “算了,既然是家宴我就不参与了,我之前走的匆忙,现在回来了应该去魏国公府打个招呼。” 马皇后拉住了赵长歌的胳膊:“就是因为家宴,所以你才要参加,你忘了我说过了,你叫我一声大姨,咱们就是一家人了。至于魏国公那边,简单的很,让他们一家进宫来不就好了,既然要热闹,肯定是人多热闹啊。”m.biqubao.com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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