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州,成都,太子府。 燕青返回成都之时,已经又过了好几天,成都已经飘起了轻轻扬扬的雪花。燕青因为有任务需要复命,便直奔太子府而来。太子府的侍卫看到燕青,不仅不敢阻拦,还主动向燕青打招呼问好,毕竟燕青可是他们的直属上司呢。 燕青来到太子府的院落里,就恰好看到张富正披着毛毯,站在院子中间的湖泊旁边看雪看得入神,燕青主动说道:“太子,属下回来了!”“哦,小乙回来了?”张富没有回头,从声音就辨别出来来人是谁了,然后问道:“任务完成的怎么样?”m.biqubao.com “太子,赵云确实和常人不太一样,不管属下如何劝说,他都是不肯接受宝马。就连赵大人帮忙劝说,他也是执意不肯接受。属下最终无奈,只能按照太子所教的办法,直接留下马匹就走了。” 张富有些哭笑不得:“我只是随便说说,你还真走了啊……”燕青一脸迷茫,估计心里都在骂娘了:不是你让我走的?不过他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额,属下并没有走远,而是走出一段后,就派人悄悄折返回去,一探情况。” “嗯,最后怎么样了?”“派人折返回去后,见赵大人和赵云正在谈论着什么,但距离太远,我们也听不清楚。只见他们说了一会儿后,赵云就起身前去宝马身边,翻身上马开始驯服了。” “不得不说,这赵云确实有些本事,照夜玉狮子那可是匹烈马,段景住将它养大,都不敢轻易上身试骑,可赵云竟然只用了大概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就已经成功驯服宝马。那宝马到他身边,低着头颅,丝毫看不出来这可是匹烈马!” 听到这里,张富也算是松了口气,不管怎么说,赵云还是收下了照夜玉狮子。只要收下,他就能放心了。 心情大好的张富,听到燕青此番震惊的话语,他也忍不住想多说几句:“呵呵呵,赵云那个人,本事可大着呢,我就这样说吧,现在整个成都,乃至整个益州,除了李存孝外,没人敢说可以稳胜过他!” “而且,我说的还是在点到为止的比武情况下。若是死战,赵云不会怕任何一个人,整个天下都没有人可以说在死战的情况下,胜过赵云!”张富也不是吹牛逼,赵云的龙胆若是触发,加成也太过恐怖,真的不虚任何人! 燕青听后,大惊失色:“啊,他竟然这么厉害?属下之前和他对视了几眼,只觉得他不简单,实力要远在我之上,但充其量跟高肃将军、徐达将军差不多,实在是想不到他这么厉害,根本看不出来啊!” “哈哈哈,你看不出来很正常,赵云为人低调谦逊,有实力但不张扬,待人和善。加上他那张英俊的面容,确实让人想不到他有着不弱于吕布的本事。说实话,我若不是有慧眼相助,我也根本看不出来。” 张富这还装了个逼,不过燕青显然早就习惯太子的话语了,自顾自继续问道:“既然这样,那我们在成都周边游逛的那几天,属下还只带了四个人跟随,岂不是真动起手来,还不够赵云塞牙缝呢?” 张富想到这里,就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对啊,所以我都没打算让你带人过来,赵云若是想对我动手,我早就死一万次了!不过,赵云是个君子,他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而且刘备也不敢这样做!” 燕青直至今日,才突然感到后怕,这尼玛若是赵云不讲武德,真的对太子出手,那岂不是完犊子了?自己整天就一个任务——保护太子安全,还经常可能任务失败,这谁顶得住啊! “哈哈哈,好了,你也不用太自责,赵云都快走出益州了!”张富看着燕小乙那般如吃了屎一样的表情,忍不住出言安慰。燕青苦笑:“看来下一次,应该让李将军随时跟着太子了,以防万一……” 张富摆了摆手:“打住,以后我希望我不会遇到这些变态们了。”诙谐幽默的语气,瞬间让气氛有些缓和,燕青也终于笑道:“我好像知道太子不辞辛苦,不远千里也要送上宝马的用意了,看来是想将赵云招募至麾下啊!” 张富叹了口气:“我倒是想啊,只不过这赵云对刘备可是忠心耿耿,这世界上除了关羽、张飞之外,就属赵云了,他可是不会轻易背叛刘备的。”“那太子为何还将宝马送予赵云,岂不是有些浪费了吗?” “你不懂,我自有用意……”张富还卖了个关子。其实张富的这个做法并不稀奇,他也不是首创。要说起第一个这样做的人,还要追溯于他如今的大敌——曹孟德呢! 当年曹操为了拉拢关羽,可是费尽周折,赤兔宝马赠予关羽,还有各自金银珠宝、美酒美食,天天跟伺候老婆一样,跪舔关羽。虽然,关二爷忠义无双,最终千里走单骑走了,还将曹操赏赐的所有东西除了赤兔马之外全部留下了。 但在心里确实记下了这个人情,先是在官渡之战帮曹操斩颜良、诛文丑,助曹操大获全胜。而且在后面华容道时,还专门放走曹操,让曹操得以逃回北方,也算是还了人情。 通过此事张富总结一个经验:一是这些重义气的人是不屑于金银财宝的,反倒是英雄会喜欢宝马,所以张富才送赵云宝马。二来呢,这些人都会记住恩情,在关键时刻得以偿还。这些,就够了! 如果此时系统能查询本土人物的好感值,那么张富一定会毫不犹豫查询一下赵云此刻对他的好感度能如何。60?还是80?一百的话估计不可能,自己一个月的厚待,加上一匹绝世宝马,最起码能让赵云的好感度上80吧! 好感度能上八十就非常不错了,先不说赵云从刘备那边改投门庭到自己这里——这个明显是做梦。现在是怒刷了一波存在,先留下好印象,让赵云记住自己,说不定以后还能有大用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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