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召唤梁山好汉_第43章 五日破关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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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富说出这句话后,整个大殿如古井一般寂静,甚至可以听到张鲁有些颤抖的呼吸声。良久,张鲁看着自己的儿子,笑道:“这乱世已经有十多年了,也不知道还要再乱多久,想要平定可不是说起来那么容易的。好了,不早了,你还要随军出征呢,早点回去休息吧,走之前去看看你母亲。”
  张富鞠了一躬:“父亲,迟早有一天,孩儿一定会拿下成都,为族人报仇,也为父亲实现壮志。孩儿告退!”说完便退了出去。
  张鲁听后,呆坐在椅子上,久久不能回味……
  剑阁这边,吴懿在接到刘璋命令后,便提兵北上。派遣吴班为先锋,杨怀为副将,率兵一万先发白水关。吴懿和黄权、庞羲亲率三万大军在后。由于剑阁到白水关之间都是山路小道,行军速度较慢,再加上四万大军人数众多,足足连绵不绝了几十里。
  待吴班先赶到白水关时,已经是黄昏了。吴班骑马在关下二百步处停下,向关上看去,只见关门紧闭,本来五六丈高的城墙,硬生生被雷铜在半年之内又加高了一丈。如今足有七丈多,已经快和周围小山峰一般高了。雷铜早已接到斥候来报,身披铠甲站在关上,冷冷地看着远处的吴班。关上士卒手握长枪,严阵以待,没有丝毫放松。而弓箭手已经张弓搭箭,等吴班走到射程范围内便要万箭齐发。
  吴班也不敢太向前,他知道关上正有无数弓箭手在瞄准着自己,自己若是向前走到射程范围内,便会被万箭齐发。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离关有二百步,是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古时普通士卒弓箭射程基本上在一百米到一百三十米,也就是一百三十步到一百八十步的距离。即使有天生神力之人,射到了二百步,也已经是强弩之末,吴班作为武将,完全有信心拨掉此箭。
  少倾,吴班策马回阵,大声喊道:“天色已晚,原地扎营,明日一早再进行攻城!”旁边副将小心提醒:“将军,在关下当着敌军面扎营,是否有些不妥,万一敌军趁势出关掩杀过来,我们岂不是……”话还没说完,吴班便想到:“无妨,我就怕他们当缩头乌龟!传令各部,抓紧扎营,也通知伙头房起锅烧饭。对了,把酒肉也拿出来,让将士们吃饱喝足!”副将好像明白了什么,笑容浮现在脸上:“将军高明!”然后抓紧照做。
  古时行军作战,扎营是非常重要的。若是选址或者时机不好,很有可能被敌军打个措手不及,从而影响战争走势。最著名的莫过于马谡失街亭,便是吃了扎营的亏。《孙子兵法—行军篇》中,孙子曾曰: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隆无登,此处山之军也。白水关是在山脉里建设的关隘,靠近关门处是一个上坡路段。按理来说,攻城方扎营不应该在斜坡上,应该向后退几里在平缓处扎营,才符合兵法。
  吴班作为吴懿的弟弟,也是蜀中名将,怎会不知如此浅显的道理?他是故意当着敌军面在山坡上扎营,目的只有一个,想引雷铜出关对决。论野战,他们的兵力会发挥到最大优势,完全可以生吃了雷铜。可雷铜也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手上有多少人,加上张富下达的死命令。他只需要坚守不出,死守住白水关一个月,就算完成任务。这个时候可不是贪功冒进出关迎敌的时候。
  渐渐地夜色降临,吴班部有恃无恐地已经将军营扎好,伙头房也已经烧好了饭,一时间,粥饭,酒肉的香味飘荡在整个营地,就连关上守关的雷铜军闻道也忍不住多嗅几口,好似能吃到嘴里一样,都不约而同的咽了口口水。“奶奶的,刘璋真是家大财大,这士兵刚到这里,仗都没打,竟然有肉吃,有酒喝。”雷铜的副将李银忍不住说道。雷铜冷哼一声:“放屁,你我在白水关守关多年,普通兄弟有酒肉的日子屈指可数,这只是吴班引诱我们下去罢了。”然后又大吼一嗓子:“兄弟们都机灵点,敌军已经兵临城下,都打起精神,今天晚上要格外小心。”听到将军吩咐,关楼上的士卒们即使再馋再饿,也打起精神,握紧了武器,眼睛死死盯着下方敌营。张鲁对他们不薄,更是有体恤金这种人性化的待遇,可不是一顿肉能比拟的。
  雷铜的亲兵走到雷铜身边:“雷将军,膳食已备好。请下去用膳吧。”雷铜点了点头,然后便走下城墙,还没一分钟,又走了上来,吩咐李银:“你先去吃饭吧,然后让关楼上兄弟分批次就地吃饭。”李银心里一暖:“雷将军,还是你先去吧,你是主将,可不能太过操劳。”雷铜淡淡说道:“这是命令,你抓紧去执行,今天晚上我来值岗。”李银只好从命。
  月色渐高,风儿还在缠绵着刮着,拨动着山下的树叶,树影婆娑。暮春的晚上还是有些凉,雷铜不停得在关上踱步,一是为自己身体取暖,二是要更好的观察情况。关下,吴班军营里早已传起了鼾声,此起彼伏,像是演奏着吵闹的乐章。就这样过了一夜。
  第二天清晨卯时,吴班军便开始起火做饭,然后最快速度吃完后召集所有队伍,吴班策马在前:“张鲁不忠,背叛我主,张富小儿,阴险狡诈。还有如今的白水关太守雷铜,卖主求荣之徒,如今我等正名之时就在今日,全军出击!定要五日之内拿下白水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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