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游侠儿_第340章 杀劫(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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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单于巴姆巴要的就是这句话,立刻果断点头,“好,既然你如此有信心,本单于就把拦截援兵的差使交给你。不需要太久,五天足够,只要你能带着本部人马拖住援军五天,攻破白鹿谷之后,缴获之物,本单于做主分两成给你和你麾下的弟兄!”
  “这……”伊尔别愣了愣,脸上露出了明显的迟疑。
  他虽然贵为鹿蠡王,本部嫡系却只有两千出头。而据斥候汇报,前来支援白鹿的唐军却超过了四千!
  以不到唐军一半儿的兵马,去阻截对方,并且还要拖上整整五天时间。甭说看不到任何胜算,即便他创造了奇迹,顺利完成了任务,他的本部兵马恐怕也得折损过半!m.biqubao.com
  “怎么,做不到?你刚才可是亲口说,我希望你挡住援军多久,你就能挡住多久么?”大单于巴姆巴看了伊尔别一眼,目光中充满了玩味。
  鹿蠡王伊尔别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将牙齿咬了又咬,最终还是躬身下去,手按胸口行礼,“大单于放心,在下一定不负您所托!”
  “这就是了。来人,取酒水来,本单于为鹿蠡王壮行!”大单于巴姆巴点头而笑,目光中的玩味迅速变成了得意。
  对方不过读了几本汉人的破书,就在他面前耍弄阴谋诡计,在他看来,简直就是山羊给老虎梳舔胡须——找死。
  他先前之所以不收拾对方,是为了引出更多的潜在白眼儿狼。而现在,白眼儿狼已经暴露得差不多了,鹿蠡王这个位置,就该换个人来坐了。
  如果伊尔别未能成功阻截援军五天时间,他拿下此人,就顺理成章。如果伊尔别成功完成了任务,实力也必然大损,根本不用他给此人安排罪名,自然有窥探鹿蠡王位置的家伙,主动向此人发起挑战。
  在骨利干人的传说里,酒可以补血。所以用林中浆果酿制的美酒,一直是军中必备之物。听到大单于巴姆巴的命令,立刻有亲兵答应着下去准备,不多时,就用驯鹿驮着二十多只装满美酒的口袋过来。
  当着一众都尉、当户、且渠、大箭们的面儿,巴姆巴豪爽地跟伊尔别举起酒袋对饮。接连干了五袋子酒,才大笑着将后者送上了马背。
  待鹿蠡王伊尔别率领其本部兵马离去,骨利干大单于巴姆巴又迅速将目光扫向先前劝他退兵的将领们。撇了撇嘴,冷笑着说道,“鹿蠡王刚才以性命担保,他可以挡住唐人的援军五天。但是账不能那么算,咱们得给自己留的时间宽裕一些。三天,从明天早晨起,三天之内,我要住进山谷里最好的帐篷,把带头跟我作对的那个女人的脑袋砍下了做酒碗。诸位,你们当中,如果有谁怕了,或者倦了,尽管现在就带着自己的嫡系部曲离开,本单于发誓,只要你当着我的面走,我过后绝对不予追究!”
  众都尉、当户、且渠、大箭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带头做出回应。
  坐在大单于的位置上,想弄死一个人,或者弄垮一个部落,办法有的是。这当口,如果谁还不长眼色带领部曲离去,即便巴姆巴信守承诺,真的不当场砍了他,待返回小海之后,也有很多手段,让他生不如死。
  “怎么,都不说话啊?不说话,本单于可就认为,你们打算跟我一起继续打下去了?“用手抚摸着猩红色的权杖,巴姆巴一边笑,一边发狠。“本单于再给你们一炷香时间去考虑,一炷香时间过后,如果有谁还没走,今后就别想着再走了!”
  “末将发誓与大单于共同进退!”大都尉轱辘仆反应速度快,把心一横,果断躬身施礼。
  “末将誓死追随大单于!”
  “大单于误会了,我等先前没有退兵的意思。只是担心援军来得太快!”
  ……
  骨都侯虚褛不阿、大箭李胡,还有其他几个先前试图劝说巴姆巴早日退兵的将领,也争先恐后开口表态,愿意继续追随巴姆巴攻打白鹿谷。唯恐回应得慢了,被大单于巴姆巴当作重点剪除目标。
  “那就把酒分了,然后下去好好休息。明天太阳一出来,本单于亲自吹角,为你等助威!”大单于巴姆巴早就料到,有了伊尔别这个前车之鉴,就没人再敢跟自己唱反调,把手一挥,大笑着吩咐。
  “谢大单于赐酒!”大都尉轱辘仆、骨都侯虚褛不阿、大箭李胡等人,齐齐躬身拜谢,这一刻,每个人心里头,都充满了无奈。
  “传令给你们各自麾下的弟兄,拿下山谷之后,男人和老人杀光,女人和小孩,所有人都有份儿!先入谷的先挑。山谷里的所有财货牛羊,也是一样,除了那个女首领之外,本单于自己什么都不留!”明白光威逼无法让众将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使出全力,大单于巴姆巴笑了笑,继续高声宣布。
  “谢大单于!”众将领闻听,再度躬身拜谢,心中的无奈,瞬间被惊喜冲走了一大半儿!
  “回纥总计才多少兵马,跟车鼻可汗打了这么久,主力还出征在外,留守山谷的,能剩下多少人?”将众将的表现看在眼里,巴姆巴又笑了笑,继续补充,“这几天咱们打得辛苦,山谷里的守军肯定撑得更辛苦。登山的人都知道,只差几步到达山顶之前,是人最累的时候。但是,如果这时候退了,就白忙活一场。而只要大伙坚持住,再高的山也能踏在脚下!”
  “我等明白!”“我等明日必尽全力!”“末将明日亲自带队,誓将眼前的矮墙拿下!”众将觉得巴姆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扯开嗓子,大吼着回应。
  “收兵,收兵回去睡觉!明日一早,本单于在此恭候诸位!”很满意众人的态度,巴姆巴笑着点头。随即,拨转驯鹿,收兵回营。
  众将领无论刚才是真心支持继续打下去也好,假意敷衍也罢,到了此刻,也没有了任何退路。只能收拾起各自的心思,为明天的战斗去做准备。
  第二天又是一个大晴天,七千多骨利干匪徒吃罢早饭,大呼小叫地杀至白鹿谷的西北口。随着巴姆巴一声令下,两队精挑细选出来的死士率先出动,双脚踏过干涸的血迹,直奔堵在谷口处的矮墙。
  “前方六十步,三轮连射!”矮墙后的碉楼上,姜蓉从容不迫地举起一支令旗,大喊着用力挥舞。
  尖厉的破空声立刻在她身前不远处响起,刹那间,传遍的整个山谷。两百余支羽箭腾空而起,迅速抵达骨利干匪徒的头顶,然后急转直下。
  冲在最前方的十几名骨利干匪徒,立刻被射成了刺猬。身体强壮的他们,却没有立刻死去,而是顶着箭雨,又向前冲了十几步,才惨叫着扑倒于地。跟在他们身后的同伙,毫不犹豫地从他们身上踩了过去,继续顶着箭雨向前推进,对鲜血和死亡视而不见。
  “杀呀,拿下山谷,男人杀光,女人和小孩见者有份!”
  “杀呀,拿下山谷,一切都是你们的,大帅分文不取!”
  领军的两个大箭,各自手举一人高的门板,一边跑,一边高声鼓舞士气。仿佛胜利已经近在咫尺,只要匪徒们一伸手,就可以摘下甘美的果实。
  “嗖嗖嗖——”又是一轮羽箭从半空中落下,将更多的匪徒放翻在血泊当中。呐喊声却没有丝毫减弱,暂时还未被羽箭射中的匪徒继续高呼而进,如醉如痴!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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