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游侠儿_第246章 风起萍末(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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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雪纷飞,将山川树木打扮得银装素裹,分外妖娆。
  俱伦泊畔,契丹伏弗郁部可汗饶哥坐在温暖宽敞的银帐篷内,对着炭盆上的水壶呆呆发愣。(俱伦泊: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湖)
  水壶粗一尺,高七寸,通体由黄铜打造。外部用银片和宝石,嵌出白马和青牛的摸样。随着炭盆的红光的闪烁,水壶口处,白雾蒸腾,白马和青牛仿佛活动了起来,隐隐还响起了马鸣与牛吼之声。
  两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侍女,快步走到炭盆旁,准备朝水壶里添加茶末和牛奶。却被饶哥用目光和摇头的动作制止。二人楞了楞,蹲下身,准备用木炭将火压得小一些,以免铜壶里的水被烧干,却又看到饶哥不耐烦地摆手。
  “可汗,壶,壶不能干烧。”侍女们立刻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愣愣半晌,才鼓起了勇气提醒。
  “出去!”饶哥心烦意乱,瞪圆了眼睛怒吼,“我还不知道干烧会把壶烧坏?再多事,小心你们的皮肉!”
  两名侍女顿时被吓得花容失色,赶紧趴在地上磕头谢罪,随即,含着眼泪,蹑手蹑脚地离开了银帐。
  帐篷门被推开,立刻寒风卷着雪花汹涌而入。炭盆中的红光立刻变暗,随即,蓝色的火苗在木炭表面滚来滚去。
  铜壶口处的蒸汽被吹散,铜壶表面的白马和青牛,也不再像先前那样栩栩如生。契丹伏弗郁部可汗饶哥气得火冒三丈,腾地一下站起身,从帐篷壁上取了皮鞭,就要追出门外给侍女们一点儿教训,然而,脚步刚刚开始挪动,门口处,却传来了一个温柔的声音,“夫君这是准备去打猎么,把马鞭都抄在手里了?我刚刚用中原传过来的法子,煮了一壶老酒,您要不要先喝上几口暖暖身子,然后再出门?”
  来人是他的大可敦离不谷,出身于另一个名为羽棱的契丹大部落。非但生得美貌,骑术、箭术、针线,也是一等一。并且还和饶哥一样,读过很多汉家书籍,很多汉家文章,饶哥只要开一个头,她就立刻能说出下一句。(注:大可敦,即:正妃。)
  看到妻子笑语盈盈的模样,饶哥心中的烦躁,迅速降低了一大截。将马鞭丢在一旁,摇着头回应,“打猎?这大雪天,兔子都不出窝,能打到个什么?我刚才只是无事可做,拿起马鞭来随便耍耍。”
  “帐篷里这么窄,怎么耍得开马鞭!”明知道饶哥是在撒谎,离不谷也不戳破。拎着一只银壶快速走到了帐篷中的桌案旁,笑着补充,“不如先吃些酒,等身体缓和了,再到外边耍。你们几个,把下酒菜摆好,然后再叫人进来烧壶奶茶给可汗解腻。”
  最后一句,却是对追随在她身边的亲信侍女吩咐的。后者答应一声,立刻开始布置桌案。转眼间,就将一只熏兔,一只烤野鸡和两盘腌过的蔬菜摆放整齐。随即,又摆上了银碗、银匙和乌木筷子等餐具,以供饶哥和离不谷夫妻两个使用。
  先前被饶哥赶走的那两名侍女,也悄悄地溜了进来。小心翼翼地朝铜壶里添加牛奶和茶粉,继续刚刚被打断的流程。
  契丹伏弗郁部可汗饶哥被侍女们忙碌的身影,晃得头晕眼花,却不忍心辜负了妻子的一番好意。皱着眉头在桌案旁盘腿坐了下去,端起一碗老酒,直接倾倒于肚内。
  这年头,老黄酒的度数,远远高于草原上的马奶酒。登时,一股热气从他的嗓子眼儿处,直奔丹田。
  “好酒!”契丹伏弗郁可汗饶哥手拍桌案,高声夸赞。随即,用另一只手扯下熏兔的大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离不谷微微一笑,在面对着饶哥的位置缓缓坐下。先亲手替后者斟了小半碗酒,然后柔声劝告,“这酒,要慢慢喝,才能喝出黍米的醇香。喝得太急,反而品不到其中好处。夫君不妨先吃点素食清清口,然后再继续小酌。俗话说,围炉赏雪,把盏听琴,都需要先慢下来,才能感觉出其中味道。”
  “炉和雪,倒是都有。酒也不缺,只是天寒地冻,哪里去寻琴师?”契丹伏弗郁部可汗饶哥听得心动,举目四望,然后摇着头感慨。
  “这有何难?”离不谷笑了笑,举起双手,在半空中轻轻对拍,“啪,啪……”
  随着清脆的掌声,帐篷门再度被人从外边推开。两名侍女,抬着一个用红绸覆盖的长条形物件缓缓走了进来。
  离不谷起身,笑着拉下红绸,一张古琴,便赫然出现在了饶哥眼前。
  “你,你从哪里弄来的瑶琴?”契丹伏弗郁部可汗饶哥大吃一惊,追问的话脱口而出。
  “当然是托商贩从南边买来的。”离不谷微微一笑,双目流波,“郎君且坐,让妾身抚琴给你听。”
  说罢,将古琴摆在书案上,自己跪坐于书案之后,先试了试音,然后“叮叮咚咚”地弹了起来。
  手段有点生涩,水准顶多是初学,中间还停顿了好几次。然而,配上冒着红光的炭盆和冒着白雾的铜壶,竟然让人听得心旷神怡。
  契丹伏弗郁部可汗饶哥心中的烦躁之气,如同遇到沸水的残雪一般,迅速消散。端着妻子给自己斟好的老酒,他一边细品,一边慢慢点头。双目之中,充满了温柔。
  片刻之后,一曲终了,饶哥轻轻抚掌。离不谷起身答礼,然后笑着返回餐桌旁,在饶哥对面坐了,举起酒盏,与后者含笑对饮。
  “没想到你连弹琴都会。”饶哥亲手撕下细细的肉条,放在妻子面前,笑着夸赞。“如果不是从小就认识你,我真怀疑,你是一个流落到塞外的中原女子。”
  “小时候跟一个中原逃难过来的女子学过几天。”离不谷一边吃,一边低声解释,“可惜她身子骨弱,受不了草原上的风寒。当年冬天就去世了。否则,我还能学得更好一些。”
  看吃相,她可是丝毫没有中原女子摸样。一口酒,一口肉,豪气丝毫不让塞外须眉。
  “那着实可惜。”饶哥听罢,摇头叹气。“中原有无数好技艺,可惜要么传不到塞外,要么水土不服。”
  “能传过来并且适应水土的,其实也有很多。比如牛耕和织布。”离不谷想了想,低声反驳。
  不像突厥、室韦和黠戛斯等族,仍旧完全以游牧为生。契丹向来农牧并举,甚至有的地区农业比例远超过畜牧。所以,契丹人的图腾,也是青牛和白马,而不是狼。
  因为农牧并举,契丹受中原影响也远远超过塞外各族。甚至有个别小的部落首领,还主动给自己取了中原名字。
  饶哥和离不谷两个,虽然没有给各自取中原名姓,却都对中原的一切,都极为推崇。所以夫妻两个成亲之后,有极多的共同语言。不像其他契丹贵族之间的联姻,丈夫与妻子除了繁衍后代之外,基本上无话可谈。
  就像今天,从围炉赏雪,到品酒听琴,再到耕田和织布,几乎每一个话题,都跟中原有关。夫妻两个,却你一句,我一句,聊得毫无阻碍。
  “牛耕的确节约人力,只是咱们这边,懂得训牛的人太少。织布也是一样,麻布比皮衣穿着舒服,特别是夏天,可惜咱们这边会织布的女子也没几个。”饶哥赞同妻子的观点,却不无遗憾地感慨。
  “慢慢来,只要咱们舍得下本钱。”离不谷笑了笑,娇美的面孔上写满了自信,“就像这瑶琴,我报出了二十匹马驹的高价,哪怕大冬天,也有商队冒着冻死在半路上的风险给我送了过来。”
  “二十匹马驹?”饶哥被妻子的大手笔给吓了一跳,两只眼睛瞬间瞪了个滚圆,“你可真……”
  想骂妻子败家,然而,话到嘴边,却又果断咽回了肚子里。
  临近的三个契丹大部落,大贺部人口最多,兵强马壮,羽棱部守着座金矿,最为富庶。他的伏弗郁部,却是实力最单薄的一个。离不谷嫁给他,原本就已经是下嫁。如果他连买只瑶琴都舍不得,也太对不起妻子多年来的同甘共苦。
  “夫君可听过汉人那句古话,千金买马骨?”离不谷非常聪明,单凭半句话,就猜到了丈夫的真实想法,笑了笑,温柔地解释。
  “当然听说过。燕王的事情,古代燕国距离咱们这边没多远!”饶哥想都不想,就高声回应。随即,眼睛却开始闪闪发亮。
  “你是想,通过这件事,让商队一年四季都来咱们这里!”站起身,他绕过桌案,双手抱住妻子的肩膀,轻轻摇晃,“商队肯定不会只带一只瑶琴,其他货物,无论带什么,大冬天能送到,对咱们来说都是赚。你真聪明,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点!”
  “其实,眼下夫君也有同样的机会。”离不谷笑着扶住丈夫的手臂,缓缓站起,“瀚海副都护托我弟铁奴的亲兵,送了一封请柬过来……”
  “我去,我带二百,不,我带五百弟兄过去。”困扰了饶哥整整一早晨的烦恼,瞬间烟消云散,双手抱着妻子,他用力点头,“千金买马骨,这笔生意,肯定不会吃亏!”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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