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游侠儿_第92章 出鞘的刀(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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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姜简一个轱辘从床上爬起来,弯腰就去摸地上的靴子。
  “吴老将军喊你出去打猎,辰时在受降城北门汇合,过期不候!”杜七艺看了姜简一眼,带着几分羡慕重复。
  最近这段时间,好朋友姜简的成长与进步,他都看在了眼里。若说心里头半点儿都不嫉妒,那是自欺欺人。然而,比嫉妒更多的,却是钦佩与祝福。biqubao.com
  原因很简单,首先,他原本就不是一个喜欢争风头的人。其次,则是姜简最近这一段时间所付出的努力,他也同样看得清清楚楚。
  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个时辰的训练,听起来好似非常普通。可只要骑过马的人,就知道一个时辰的反复冲刺,会有多劳累。
  如果加上足足有二三十斤重的铠甲和五六斤重的兵器,劳累程度就能翻倍。再加上与人面对面厮杀时的高度紧张,除了那些从军多年的老行伍之外,大多数人连第一天的训练,都未必能够撑得下来。
  而姜简,却已经坚持了整整二十天。并且训练强度,还在不断加码。有时候看到姜简结束了一天的训练返回客栈,连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模样,杜七艺真的担心他会一病不起。然而,到了第二天早晨,他却总是能看到姜简重新爬上坐骑,精神抖擞地再度赶赴演武场。
  这份毅力,在其他同龄人当中,杜七艺很难看到。换了自己与姜简易地而处,他只可以保证自己能咬着牙坚持到最后,却不敢保证自己有足够的体力,能像姜简这般,头一天累得半死,第二天早晨仍旧能生龙活虎。
  所以,杜七艺心里的那一点点嫉妒,刚刚冒出一个火星来,就迅速熄灭了。运气总会多照顾那些有准备的人,舅舅胡子曰不止一次,在故事里说过这句话。在杜七艺看来,放于姜简身上,恰到好处。
  “朝食(早饭)肯定来不及吃了。你能不能帮我去厨房要一块酱羊肉,我揣怀里路上吃。”姜简却不知道,好朋友会想这么多。一边穿鞋子和外套,一边低声请求。
  “你自己快点儿,我这就帮你去拿!”杜七艺丝毫不介意被姜简指使,笑着点点头,快步奔向厨房。
  不一会儿,姜蓉等人也都醒来,听闻吴黑闼将对姜简的例行训练,忽然改成了外出打猎,难免感觉到有点儿奇怪。唯独胡子曰,稍加琢磨,便笑着说道:“有什么好奇怪的,有张有弛,才是王道。况且操练了这么久,也该检验一下结果了。草原上野狼成群,是最好的试剑石。出去打上一天狼,胜过校场操练三日之功。”
  听闻姜简可能要去猎杀猛兽,姜蓉顿时又开始担心。然而,转念想到自家弟弟上次偷偷溜到塞外,面对戈契希尔匪徒和突厥飞鹰骑,都完好无损。她又迅速将担心驱逐到了自己脑后。转而主动帮着姜简准备干粮和备用的衣服。
  不多时,姜简在众人的帮助下收拾停当。给大伙挥手告别,策马直奔受降城的北门。转眼到达目的地,吴黑闼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皱了皱眉,低声吩咐,“看到那两匹栗色的战马没有?一匹给你沿途换乘,另外一匹背上,是你常用的马槊,甲胄,以及最近五天的干粮。带上它们,然后跟在队伍最后。”
  出去打猎,为何还要带甲胄?姜简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然而,他却不愿惹师父不高兴,答应了一声,立刻补到了队伍的最后。
  同样想不明白的,还有受降城北门的守将李丰年。带着足足两个旅的精锐出城打猎,还一人三骑,论战斗力,都够直接灭到草原上一个小型部落了,吴老将军玩得也忒夸张!
  然而,按级别,三品云麾将军吴黑闼出行,可以一个团的亲兵侍卫左右。两个旅不过才出动了亲兵团的三分之一兵马而已,一点儿都不违规。(注:唐军在非作战期间,实行“营—团—旅—队—伙”制。每团六百人,每旅一百人,每队五十人。)
  既然不违规,李丰年就没资格阻拦。望着吴黑闼带着两百骑兵扬长而去的身影,眨巴着眼睛琢磨了良久,他也没想好该不该将此事及时上报给大都护李素立知晓。
  结果,一直到了当天日薄西山,发现吴黑闼居然没在当天返回。李丰年才追悔莫及。赶紧一溜烟跑到大都护行辕,向李素立汇报。
  而此时,吴黑闼已经带着麾下的弟兄们,到了距离受降城一百二十里之外,当初姜简等少年血战戈契希尔匪帮的那座无名小山之下。
  当日姜简等人走得仓促,只埋葬了自己的同伴。对于大食匪徒的尸首,则任其暴露于荒野。一转眼二十几天过去,他本以为山脚下,肯定是一副白骨累累景象。谁料想,放眼望去,能看到的尸骨屈指可数,大部分匪徒的遗骸,都不知道被野兽拖去了何处。昔日的战场上,杂草长得几乎有战马的前腿高,风吹过,草面起伏宛若海浪。
  “上山,在半山腰靠着山涧扎营,然后从泉眼处补充清水。注意拉紧马头,尽量别让它们吃那些人血润过的青草,免得生病。”吴黑闼仍旧不解释此番出行的真正目的,丢下一句硬邦邦的命令,策马冲上了山梁。
  “得令!”众将士答应着,策马跟上,转眼间,六百多匹战马,就如同乌云般涌上了山坡。一直走到战马无法继续独自向上前行,才贴着山涧扎营休整。
  因为有两匹马轮番换乘,并且严格遵守了三十里一休息的行军制度。这一天大伙走得虽然远,人和马,却都不怎么感觉疲惫。
  然而,吃过了干粮之后,吴黑闼却将大部分弟兄,都赶进了帐篷里休息。只留下两伙斥候,轮流值夜。
  姜简鼓足了勇气,想问问老将军究竟去哪打猎?才一靠近,就被老将军拿眼睛给瞪了回去。无可奈何,他只好带着满肚子的困惑,沉沉睡去。
  第二天,又是一整天的骑马行军。上下午各走六十里,中间休息一次。满一百二十里,立刻择地安营扎寨。
  第三天,也是如此。所有弟兄,除了姜简之外,仿佛全都清楚老将军打算做什么。只管按照命令行事,绝不多嘴询问究竟。
  姜简见此,也干脆听之任之。反正吴黑闼老将军如果想要对他不利,在受降城内就有无数办法收拾他,根本不需要如此耗费周折。
  然而,就在第三天后半夜寅时(三点左右),他却又被老将军派人提前叫醒,一溜小跑带到了中军帐内。
  “据斥候探查,大食国派来的那伙假冒马贼的精锐斥候,最近选了白狼谷做巢穴。”老将军吴黑闼,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个年过六旬的人,甚至比麾下大部分弟兄,还有精神。见亲兵中的骨干将校,都已经到场,立即用木棍指着一张烫在马匹上的舆图,高声宣布,“老夫给咱们这里,取了个名字,叫百丈坡。白狼谷在百丈坡正北,距此只有五十多里路。所有人,给老夫回去召呼各自麾下的弟兄,起来吃干粮,喂马,清理肚肠,然后全身披挂待命。一个时辰之后,咱们直扑白狼谷,灭了那伙大食匪徒之后朝食!”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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