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尘并没有明确的回答周雅,说实话,今天的事情,让叶尘的确有些失望,过去的同学情谊在岁月的流转之中,已经消耗殆尽。 更何况。 当年在高中的时候,叶尘本就不是一个特别善于交际的人。 和周雅告别之后。 叶尘就回到家里。 慕晴雪看到叶尘回来,笑着问道:“姐夫,你吃了吗?” 叶尘淡淡一笑,说道:“还没吃!” 本来是心情美美的想要参加个同学聚会,结果闹出这么一档子事来,连饭都没有来得及吃。 慕晴雪连忙走进厨房,几分钟后就端出了热腾腾的饭菜,笑道:“我就担心你没吃饭,所以给你留了饭,姐夫,快坐下吃吧!” 叶尘一愣。 慕晴雪现在可是一个集团的总裁,上班应该非常忙碌,没想到,竟然还特地亲自坐好饭菜等他。 想到当初,慕晚晴一心扑在工作上,叶尘甚至还亲自给她做饭,最后却被认为他不上进。 这种反差。 让叶尘不由的觉得好笑。 看了一眼慕晴雪,叶尘坐下开始吃饭,笑道:“怎么样?工作还适应吗?” 慕晴雪点头道:“还不错,至少目前没有遇到什么困难!” 叶尘道:“那就好!” 吃过饭后两人聊了一会,就回房间睡觉去了。 …… 第二天! 临近中午的时候,叶尘从睡梦中醒了过来,他打了个哈气,伸了个懒腰,就起床洗漱。 换好衣服之后。 叶尘就出了门,今天要去洛家,洛老爷子的病这段时间已经有了好转。 不过。 还需要施针,稳定病情,今天正好已经到了要施针的时间。 下楼一看。 那辆劳斯莱斯幻影被叶尘送给了慕晴雪,应该是被开着去上班了,其他的劳斯莱斯幻影,还没有这么快到货。 没办法。 叶尘只能开上慕晴雪之前那辆二手马自达。 就在叶尘往洛家去的时候。 忽然。 一阵刺耳的鸣笛声传来,一辆法拉利从叶尘旁边呼啸而过,差点没撞上,叶尘眉头一皱,按了一下喇叭。 这年头。 有点b钱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开车开这么快,赶着去投胎吗? 叶尘按了喇叭后也没有再理会。 可没有想到。 刚行驶没多久,那辆法拉利却放慢了速度,直接将叶尘的别停了下来。 从法拉利上走下一个穿着阿玛尼的男子。 他直接走到叶尘的扯上,敲了敲车窗,叶尘摇下车窗,问道:“什么事?” 男子嚣张的看着叶尘,质问道:“草,小子,刚刚是你按喇叭吗?” 叶尘说道:“是我按的,你刚刚那样开车很危险,你不知道吗?” 男子轻蔑的看了一眼叶尘,骂道:“危险你妈,老子爱怎么开怎么开,你管的着吗?看你开的一辆什么破车,敢和老子逼逼赖赖,信不信,老子砸了你的车!” 叶尘眉头一皱,冷声说道:“我还真就不信这个邪了!” 男子轻蔑的说道:“你还别不信,记住,老子叫周立,省城周家大少,懂吗?捏死你就和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要不是老子赶时间,非要弄死你不成,下次记住别让我再看到你,不然,老子不仅要砸了你的车,还要打断你的腿!你这个低级贱民!” 周立说完,直接上了车,一脚油门扬长而去。 叶尘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笑意,并没有理会,像周立这种货色,还不足以让叶尘生气。 很快。 叶尘就来到了洛家停车场。 刚停好车。 就看到周立从旁边走了出来,这时的周立,手中捧着一束玫瑰,每朵真玫瑰旁边,都有一朵用纯金打造金玫瑰。 周立也看到叶尘,微微一愣,嘲讽道:“小子,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你就敢来?” 叶尘耸耸肩,说道:“这里不就是洛家么?我为什么不敢来?” 周立嗤笑一声,道:“既然知道是洛家,你还敢把你的破车听到这里,看到周围的车没有,有一辆低于一百万的豪车吗?你也不怕丢人,我看你还是立刻滚蛋,别玷污了这里的空气。” 叶尘被自以为是的周立都给气笑了,说道:“你算什么东西?有什么资格在这里指手画脚?” 周立傲然的看了一眼叶尘,嘴角勾起一丝冷笑,说道:“呵呵,看到老子手里的花了没有?这是要送给洛家大小姐洛清秋的,等老子成了洛清秋的男人,就是洛家女婿,你说我有没有资格让你滚?” 叶尘笑道:“呵呵,我觉得你这花送不出去!” 周立轻蔑的看了叶尘一眼,说道:“你这种低贱的货色,怎么知道老子的魅力,滚滚滚,别妨碍老子的正事!” 这时。 洛清秋正好从大院内走出来。 周立惊喜的看到这一幕,说道:“看到没有,洛大小姐亲自来门口迎接我,这种感觉,你们这些下等人又怎么能理解呢?” 说完。 周立就自信的朝着洛清秋走过去。 叶尘丝毫不慌,他环顾四周,从路边的花丛中,随手摘下一朵野花,也朝着洛清秋走了过去。 此时。 周立显得非常兴奋,他来到洛清秋面前,激动的说道:“清秋,好久不见了,这次来拜访洛爷爷,没想到还让你亲自来接我,来,这是我送你的花,希望你永远都这么美丽漂亮!” 周立将花递到洛清秋的面前,在他看来,洛清秋肯定会接受他的花。 作为省城周家的大少,他很清楚,周家和洛家向来交好,周立和洛清秋从小就认识,不过却有好些年没有见过了。 不得不说。 洛清秋很美,周立自然是想要追求洛清秋的,而且在他看来,周洛两家是世交,而且算的上是门当户对,如果他能和洛清秋结婚。 那么对于两家来说,就是强强联合,绝对是美事一桩。 然而。 就在周立还处在非常兴奋状态的时候,叶尘却从旁边走过来,他手中拿着刚刚从路边随手摘下的野花。 递到洛清秋的面前,语气淡然的笑道:“清秋,刚刚看到这野花很美,就摘了送你,喜欢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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