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的野猪消失,林中的血腥味儿一下子消散了很多。 庄静回到车厢边,抱着篷子的柱子三两下爬上车厢顶。 趴在铺满稻草的车厢顶,架上花机关枪对林中的狼群,就是一通扫射。 绝对的火力镇压面前,狼群就是再狡猾也扛不过,丢下几具同伴的尸体消失在林中。 等狼群完全消失在林后,庄静又扫射一梭子弹震慑,枪声久久的回荡在这片山林。 … 半个月以来,山坳中还是第一次出现两个族群的动物。 狼和野猪单个出现并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群体作案。 若是单人遇上,在这样的原始森林里必死无疑,而他们一家人完全是一个意外。 连圆圆都能承担起守护的责任,一个个耳濡目染下还真是大放异彩。 庄静很清楚地认识到,山坳中不能继续待下去了。 谁知道下一次来的又是什么野物,看一眼没来得及刨的棒槌。 只能用特殊手段,将剩下的那一片连腐土一起带走。 … “爷,你在里面看着,我去收狼尸。”庄静对下面道。 “当心点儿,爷看着呢!” 庄老头儿直惋惜还没杀过瘾,就让孙女一人给解决了。 连汤都不给他留一点儿,得瑟地道。 “哎,孙女太能干了,也是一个负担啊!” 抱着柱子往下滑的庄静,脚下一滑直接到底摔个屁股墩,苦着脸道。 “爷啊,下回说这话前能不能提醒一声,屁股都快摔成八瓣了。” “嘿嘿,下次一定提前打招呼。” 老头儿见孙女摔在眼皮子底下,憋笑地连连点头。 心里却乐开了花,因为难得见孙女出糗,这事儿值得和曾孙们说道说道。 童心未泯的庄老头儿,再也不是一心宠着孙女的好爷爷了。 曾孙连根毛都没见着,就想着过河拆桥了。 若是庄静知道了,定会说不能对老头儿太好,让他忘了谁才是最亲的人。 … 捡回七头狼尸,庄静回来并没有继续抬棒槌的活儿。 而是拿着铁锹去掩埋林中的血迹,小白和小八亦步亦趋地跟着。 处理完林中的血迹,又在周围洒一圈大蒜汁。 庄静也不知道这办法有效没有,洒的时候就是冲大蒜汁味儿大,能掩盖大部分血腥味儿。 刚回到营地,忽然一阵狂风大作,黄叶满天飞舞。 “轰隆隆~”惊雷声声,电蛇闪烁,豆大的雨滴噼啪落下。 庄静就是想抬棒槌,也不敢在这雷雨天气下待在室外。 她带着三只迅速上车厢,看一眼被风吹得乱舞的火苗。 好在前几天老头儿心血来潮,给五个经久不息的火堆,加了个隔空的盖子。 有了盖子,就是下再大的雨都不怕火被浇灭。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 一家人回到车厢,立即噼里啪啦地关门窗。 下雨天,对一家人来说也是一个难得的休息日。 特别是庄静,已连续十几天没有好好休息过。 隔窗看着狂舞的树梢,狂风和大雨带走树叶,转眼间秋色正浓的山林变成秃子。 庄静不由得摸一下头顶,那里浓密的发量提醒她发生过什么。 倾盆大雨眨眼消失,雪花纷纷扬扬洒落。 庄静看着如小孩儿变脸的天气,摇头老成地叹息道。 “唉,一雨入冬啊! 北国雪花飘,正是打猎时,左牵黄右擎苍,野物统统归我。 爷,该加衣服了。” “行啦,赶紧去换身衣服,别着凉了。” 庄老头儿生火煮姜汤,因山里潮湿爷俩每天都要喝两碗,去去身上的潮气。 入山以来一次都没生过病,这就是有孙女在的好处。 “爷,你也把衣服换换,外面下雪了。” 庄静将衣服送到老头儿手里,示意他看外面。 “咦,还真下雪啦! 这雪下得真早,还不到十月份,比大行山早了一个多月。” 庄老头儿想到老蔡说北方的冬天滴水成冰,看来有点儿那个意思了。 “小静,咱家的冬衣够不,听说一年有一半儿的时间是冬天。” “爷还不知道咱家有什么东西,真没有的话咱可以自己动手嘛! 莽莽大山中还怕没有现成的皮毛,自己打的野物可比买的更有意思。 爷会制皮袄子的吧,我只会打猎,针线活一类的事儿别找我。” 庄静很快摆明自己的立场,让她拿针线还不如去雪地里打滚来得痛快。 自小就不是那块料,原主也是个不会的货,在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也算是个奇葩了。 “你那是懒,从小就会为自己找借口。 让你学针线的时候,不是要上茅房就是要喝水,还一会儿肚子痛。 你娘一骂你就跑来找爷告状,那人是谁啊!” 庄老头儿想起孙女小时候那皮劲儿,一家人都头痛都很。 但又舍不得下手打,多数时候只能带着她往山里躲清闲。 这一躲,才发现孙女是个天生的猎人。 这一下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 “小静啊,爷真的很庆幸当年教你一身本事。”庄老头儿想到过往,感慨地道。 他时常会想,若是孙女没有这一身打猎本事,那后果绝对不是他能承受的。 也不会有爷俩现在的好日子。 当年,若是儿子能学到孙女一半儿的本事,也不至于死在鬼子的枪下。 一家四口都好好活着,该有多好。 那样的话,这两年也不至于什么都让孙女一人扛。 本该成亲的大姑娘,成天混在男人堆中有很多不便。 庄老头儿又何尝不明白,孙女不愿多与人交往的原因。 如今,躲到这原始森林里也好,爷俩至少吃喝不愁。 还不用成天与鬼子文武斗,日子是从来没有的踏实。 这些在庄老头儿眼里,就是最好的生活。 当然,有几个曾孙给他带就更好了。 … “嘿嘿,说明是爷有本事啊! 人这一辈子,有失必有所得,十全十美的事儿根本不存在。 咱们已占了很多优势,这段时间就当是给自己放假。”biqubao.com 庄静知道老头儿又想起往事,记忆深处那个快乐的小女孩,真的很令人羡慕。 两人的童年是两个版本,若是有机会选择,庄静宁愿选择原主的人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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