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多好干活,是亘古不变的至理名言。 种三亩地的小麦,完全靠人力一个上午便完成,也大出庄静的预料。 接下来的几天,她以帮忙为名在每家都混到一个丢种的活计。 虽然丢种的活计,是七八岁小孩儿都能干的活儿,庄静却干得很乐呵。 因为,每次都有八卦听,比在家无聊好玩多了。 还有一点就是,只要是经她手丢的麦种,都多多少少地混合着一些优良种子。 收成会增加多少,就要看明年麦收的产量了,而这也是庄静能给的最大帮助。 她相信聪明人,都会将长势最好的麦穗收集起来,逐步改变现有的种子。 地里的活儿一忙完,庄静便彻底地闲下来,以她那爱动的性子还真有些坐不住。 已搬回来住的小五四人,单独住在西厢,由最大的小五照顾着他们。 有四小只在家里晃,吸引了庄老头儿大半的注意力,也不再天天揪着她。 … 晚饭后,四小只抱着大骨头慢慢嗦。 农忙这几天油水重,四小只脸上的肉明显见长,也更加有活力。 天天吃得小嘴油光光,干活的积极性充分发挥。 庄老头儿将最后一块大骨头夹到庄静碗里,他自己则舀小半碗肉汤慢慢喝着。 桌下的小八守着一盆带肉的骨头面,嚼得嘎吱响。 “爷,地里的活儿忙完了,我明天去县城一趟。 咱家还缺好些东西,得在入冬前早早备上,你有什么想买的东西没有。”庄静慢条斯理地啃着大骨肉道。 四小只一听去县城,大骨头也不香了,纷纷举起油乎乎的小手。 “小叔,我想去。” “小叔,小天也想去。” “等你们走路能赶上我再说,老实在村里待着。 不准随便出村,外面有很多坏人,专抓小孩子去卖。” 不想带娃的庄静,虎着脸恐吓四小只。 四小只一下想到讨饭的苦日子,瑟瑟地缩着肩不敢吭声儿。 “小五,你负责管好他们三个,谁不听话就给我揍,打到他听话为止。 有些话我不会再重复,若是你们哪天觉得这里的日子不好过,完全可以离开。 还有,太爷爷年纪大了,你们要主动承担起家务活儿。 要想在这个家里继续待下去,就得用你们的劳动来换。 表现好的会送他去上学,将来还可以当兵。” 庄静一系列棒子加胡萝卜的话,给懵懂的四小只树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 她也不管四小只能不能听懂,在这烽火岁月中哪有那么多时间来慢慢教。 长成直溜的大树,还是歪脖子树完全取决于他们自己。 身为引路人的她,也没那个条件对他们进行精雕细琢。 … “小叔,小五和弟弟不要离开你和太爷爷。” 小五放下大骨头,一脸倔强地拉着小六跪到庄静面前。 “小叔,小五和弟弟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噗~嗤~咳~咳!” 庄老头儿正饶有兴趣地看热闹,被小五一句话呛着,嘴里的汤直冲庄静去。 被喷一口肉汤的庄静无语望天,老头子怎么专干拆台的事儿,没见她正在训手下吗! 【什么鬼,小屁孩儿一个还以身相许。】 这才是更令她无语的地方。 “小叔,我们也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 小天和小路有样学样地过来跪下,完全不懂这句话意味着什么。 “这话可是你们自己说的,能不能做小叔的人,还得看你们有没有那个资格。 从明天开始,由太爷爷教你们功夫。” 庄静瞥一眼老爷子,决心给他找些事做。 常言道,活到老干到老嘛! 再说,也是一个难得的实践机会,还能为以后带娃打下坚实的基础。 “好,这事交给爷爷来。” 庄老头儿欣然应下,谁还没点儿小算盘。 人尽其用才是关键,多培养几个帮手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 四小只一听可以学功夫,全都眼睛一亮,在他们幼小的心中认为会功夫就是高手。 跪着挪到庄老头儿面前,邦邦邦三个响头下去额头发红。 “我们要跟太爷爷学功夫。”小五带头脆声道。 “我们要跟太爷爷学功夫。” 三小只脆脆地复述,听起来还是很有喜感。 “好,明早五点起床开始练习。” 庄老头儿欣慰地看着四小只,终于觉得他有了用武之地,安排任务道。 “小五去洗碗小六扫地,小天收拾凳子,小路去喂兔子。” “是!” 四小只高高兴兴地应下,爷俩彻底成了甩手掌柜,庄静给老爷子竖大拇指。 因为明日要早起出门,庄静早早便进屋歇下。 … 翌日,鸡鸣三遍。 庄静吃过一大碗手擀面,一身农家打扮地背上背篓出门。 小八跟在后面,一直将主人送出村头,才恋恋不舍地回家去。 仅几天功夫,小八便在庄村占据了狗头大哥的地位。 将村中几条老黄狗收拾得服服贴贴,村民对突然出现的小八虽好奇,都看出它有一部分狼的血统。 又是主动跟到庄家,心知这是一条认主的狼狗。 除了告诫自家的孩子不要去招惹外,他们也不会多事说什么赶出去的话。 小八就这么明晃晃地在村里过了明路,它将村里的土狗收服后,便很少去村中晃。 皆因眼光挑剔的小八,看不上村里的老狗,觉得没一头配得上它英武雄壮的身姿。 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 连很少现身的小白,也是如此傲娇。 … 庄村离县城约八十里路,庄静自回村后便办理了一张新的户籍。 刘春生还主动为她开出一张长期有效的过路条,上面不仅有庄村的公章,还有刘春生的签名。 过路条是每通过一个镇时,必备的过路文书,让庄静有种身处古代的感觉。 一路上或走路或骑洋车,到县城门口时已是八点多,这还是借助洋车才有的速度。 唯一遗憾的便是,不能随便拿出摩托车或汽车来用,不然也就是一脚油门儿的事儿。 入城处正在排队检查,城门口贴着一张红布告。 庄静踮脚看去,上面说的是秋播后全县要进行民兵演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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