炕上的人猛地睁开眼,看到那简陋的屋顶时,庄静才反应过来这是在梨花庄。 她翻身下炕,见自己脚上还缠着厚布条,声音有些沙哑地道。 “稍等一下!” 她动手飞快地解下布条,药粉的作用下已结一层厚痂,唯一的特点就是难看。 庄静高兴地将脚底伸给老头儿看,开心地道。 “爷,你看好了!” 庄老头儿嘴角一抽,不知是该喜还是该痛,因为那脚底没有一块好皮。 好好一女娃的脚,却糙得堪比男人,还是自己亲孙女。 庄老头儿压下心中涌起的一股气,只想着等伤好了多打猎,给孙女多存点儿嫁妆。 招赘! 庄静可没那么多想法,赤脚踩在地上去开门,见来人是栓子。 “找我啥事儿啊,刚躺下就在喊,等会儿!” 赤脚踩在地上的庄静,被硌得呲牙咧嘴,多年养成的习惯还真不适应光脚。 她看一眼角落里,没动过的背篓,上前探手进去抓出一把黑袜子。 自顾自地往脚上套两双袜子,再穿上缴来的皮靴。biqubao.com 感觉靴子长了,又将解下的布条团吧团吧塞进去。 “刚刚好,不错!”脚踏实地的人,来回走几步满意地道。 “爷,你试试另两双鞋合适不,那有袜子也穿上,天冷了好赶路些。” “爷知道,你小心着点儿!” 庄老头儿知道孙女这一去,肯定是有大事要做,他再不舍也不能拖后腿。 主要是孙女主意太正,明明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就给忘到脑后。 庄老头儿已琢磨出一点儿味道,知道孙女是个有勇有谋的人,也不再多加阻拦。 门口的两男人,见到那皮靴还是很识货,因为与他们脚上的布鞋相差太大。 一看就是从鬼子那缴来的,哪个男人不想有双好鞋,至于袜子早被他们自动忽视。 “小兄弟,队长让春生照顾老爷子,你就放心吧!”栓子眼热地道。 “那就拜托春生大哥了,回来给你带一双皮靴哈!” 庄静也不矫情,而是直接应下,当然报酬还是要有的。 不然,谁真心实意地帮忙,各家有各家的事儿。 独自生活多年的人,当然是将人情往来摸得很透,而这句话却让刘春生心中非常的熨帖。 “庄弟放心,哥一准儿照顾好爷!” 只差冒出一条尾巴来赞同的刘春生,爽快地应下,说话时还得意地瞅一眼栓子。 “哼,我自己缴!” 栓子再眼热,也不可能张嘴要靴子,毕竟两人还没熟到那个程度。 但他可以跟着庄兄弟一起打鬼子,缴更多的武器和靴子,羡慕死有些人。 … 带着茅厕味儿出来的庄静,斜背着裹成圈儿的行军毯,这一出去没个三四天别想回来。 “爷,背篓里还有些干粮,饿了就吃点儿。 拿不了的东西让春生大哥帮你藏起来,尽量轻装撤离,东西没了我再弄回来就是。 小静只有你了!” 临走前还不忘煽情几句的人,实在是怕老头儿不爱惜身体。 顾物不顾命,再有个三长两短真对不起原主一家。 听到孙女的话,庄老头儿瞬间红了眼,他抹一把脸道。 “放心,爷会长长久久地活着,爷也舍不下你! 打不过就跑,别硬抗!” 刘春生和栓子差点儿被这爷孙俩整破防,鼻子都酸酸的。 刘春生将两人送出院子,看着那匆匆走远的背影,低声道。 “这爷俩感情还怪好,可这世道太难了。” … 刚一出现的庄静,就被等在门口的周大魁拉住低语。 “庄兄弟,鬼子离这里还有十余里地,很快就会摸上来。 老乡们得连夜撤离,咱们现在缺的是武器和弹药,你看!” 庄静了然地点头,知道这家伙是早在打那批枪弹的主意,谁让他们现在穷得叮当响。 因为,她就没见几人有正常枪支,最多的就是那种木柄手榴弹,但也达不到人手一颗。 “要六个熟悉地形,且善于山中行走的人,记得照顾好我爷。” 庄静一口应下,最后还不忘问一句。 “是有人带路吧!” “唉,庄兄弟说对了,总有一些人背祖忘典,当了鬼子的走狗。” 周大魁定定地看着庄静,眼中闪烁着不明的光芒。 “看我也没用,梨花庄所处的位置,本就不是一个绝对的秘密。 我们能找来别人也能,但提醒你一句,别把帽子扣在我头上。 不然,我会翻脸。 常言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信得过就派人跟我走,信不过咱就一拍两散,我正好带着爷逃生去。” 看过无数战争片的人,太了解这些人的心思,说白了这世道真没几个可信任的人。 换做她也会怀疑,但事情就是那么巧合。 庄静承认鬼子进山扫荡,有她一部分原因,但她的所作所为只是提前了鬼子的行动。 “庄兄弟说笑了,大哥用人自不疑人,还没那么心胸狭谥。” “别,我可没答应加入你们,也不想被人管。 咱们互帮互助就行,谁也不欠谁!” 庄静一挥手打断周大魁的话,正式加入抗联意味着,她以后得到什么东西就得全部归公。 想吃点儿好东西,还得先考虑伤员,有一个宝藏空间还得过苦哈哈的日子。 图什么啊! 有着秘密的人,根本不适合群体生活,没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做什么事都不方便。 等安顿下来,庄静还准备着修两间屋子,与老头儿分开住。 总不能一直与个糟老头儿睡一个炕吧! 连进空间洗澡的机会都没有,她可不干。 … “庄兄弟,你想做什么大哥都依你,可千万别跟大哥分家。 咱人多力量大嘛,有什么事儿招呼一声就行!” 周大魁绝口不接庄静的话,单枪匹马干掉二十六个鬼子的小英雄,谁不抢着要。 他要是将人放走的话,绝对会成为整个抗联的笑话。 只要能留下这小祖宗,啥条件都答应,让出队长一职也绝没问题。 而且,还得让队员们都藏着掖着,更不能让正规部队知道此事儿。 不然,那些不要脸的家伙,非上门儿抢人不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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