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南栖见来人正是谭方,这两日太过忙碌,她甚至忘了想一件事。 那就是这个谭方在她母亲这件事中又扮演着什么角色? 她要是没记错的话,他可是管那个疯子叫做大师兄,那就证明两人是同门。 而那个疯子叫母亲小师妹,所以说他们三个关系匪浅。 可能并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她还记得荣嬷嬷曾经说过母亲曾在幼时离家去过玄医谷。 在那里一待就是好几年,回来后不到一月就火速嫁人。 嫁的就是她那个断绝关系的便宜老爹,在她的印象中,自己从小就不受叶建云的待见。 小时候她还被叶建云的母亲带到过他们曾经住的乡下,一住就是三四年。 直到老太太回了京也没有把她带回来,而是把她留在了乡下。 母亲这才着急想去乡下把她接回,但是由于原主那时性格顽劣。 被老太太一直灌输着母亲不喜欢她想要再生一个弟弟的想法。 导致原主和母亲的关系一直不是很亲近。 原主那时一直以为母亲每日对她漠不关心,她更喜欢在乡下无拘无束的日子。 所以她并没有同母亲一起回京。 那时的原主已经十岁了,脾气执拗的很,母亲拿她也没有办法。 见她在乡下生活的还算可以,便也只能由着她去。 只是听人说在母亲在回去的路上就发现怀有身孕三月有余,一直没有发现。 但是路程太过颠簸,母亲无法颠簸劳碌,只能停在阳城养胎。 那时的叶建云正处于在升官的阶段,根本无暇顾及母亲。 但叶南栖更相信他根本就是无心,而不是因为忙。 由此五个多月后,她的弟弟妹妹便出生了,期间叶建云一次也没去看过母亲。 等坐完月子,母亲便带着孩子回了京城。 只不过,这些都是她后来听人说起的,当时事情究竟是怎样,她也不知道。 只不过原主得知这个有弟弟出生的消息后,更是气的耍起了脾气,彻底的不回京城了。 以为母亲有了弟弟妹妹根本就不会在乎她的死活了。 就这样,直到弟弟妹妹三岁之时,老太太去世,她才被迫回京送丧。 她才见到了弟弟妹妹的样子。 也正是这一年外祖父家发生了巨变。 母亲也是郁郁寡欢,一年过后,便撒手人寰。 从此她和弟弟妹妹又被送到了离京城更远的庄子上生活。 要不是因为这桩婚事,自己可能早就被叶建云忘在脑后想不起来了! 只是她一直纳闷的是,叶建云那个老渣男不待见自己也便罢了。 按理说,母亲后来给他生了儿子,他不应该如此对待他明正言顺的嫡子啊! 难不成这其中还有什么她不知道的隐情? 但是现在母亲一直昏睡不醒,自己也无法从她口中得知事情的原委。 而唯一能知道母亲在年轻之时,那段学医的日子究竟发生过何事的人。 唯有眼前这个看似老实本分,但实际聪明果断的谭方。 只是自己不能和他暴露出母亲的现状以及她们之间的关系。 这就很难试探了,不过叶南栖打算另辟蹊径,总会让她打听到点什么的! “谭叔来了,我们在做烧烤,您快坐下来尝尝,吃这个东西就是要人多吃的才热闹,吃的才香。” 叶南栖殷勤的为谭方介绍烤串的吃法。 把他请到石桌前坐下,并给他拿了烤好的肉串过来。 谭方有些手足无措的坐下来,他怎么感觉这个叶姑娘今日对他格外的热情,有些让他招架不住。 但是看她又同往日无异,难不成是自己的错觉,他太敏感了? 但他还是将自己腰间的葫芦解下来,“如果叶姑娘不介意的话,老夫这里有酒,可一同共饮!” “这真的是酒?”叶南栖不可置信的看着谭方手里的葫芦。 她一直以为他腰间的葫芦里面装的可能是药,没想到行医之人还能随时把酒带在身边! 看来这人有故事!不然在这个朝代,行医之人是不可饮酒的! 谭方打开酒葫芦的盖子,“这是老夫自己酿制的药酒,叫做忘忧!” 谭方神情落寞的盯着酒葫芦,思绪飘向远方…… 叶南栖点点头表示她懂,一般有故事有经历有过情伤的人才会给酒起这么个有意境的名字。 不是忘忧,就是无忧,逃不过这两个名字。 谭方思绪飘回,看着叶南栖说道:“这酒里老夫特意添加了药材, 喝过以后,确实可以短暂的忘却那些不美好的记忆!” “喝起来不是那样的辛辣刺口,细细品味还有一丝甘甜,姑娘要不要来点?” 叶南栖被劝说的有些心动,很想要品尝一番。 但是一想起自己的肚子,便还是忍痛拒绝了。 她不能为了逞一时的口腹之欲而酿成大祸! “还是不了,我不胜酒力,就不陪谭叔共饮了!” 叶南栖果断的拒绝之后,端起在石桌上放着的清茶。 “那晚辈就以茶代酒,陪谭叔,还望谭叔理解!” 叶南栖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那个啥,我胜酒力,不如,我来陪谭叔喝点!” 旬允诚此时凑上来闻着葫芦里面散发出的酒香,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然后狠狠的吞咽了一下口水。biqubao.com “好啊,那就我们两个一起!” 谭方大方的说道。 旬允诚拿起一把烤肉就过来找谭方。 叶南栖忍不住翻了白眼,这个大公鸡就会破坏她的好事。 她本想就此机会打探一下母亲的事情,没成想又被大公鸡给破坏了! 这个烦人的家伙,就应该给他毒哑了! 旬允诚却没发现他已经成了叶南栖的眼中钉。 还在那里美滋滋的撸着烤串,喝着小酒。 嘴里发出啧啧的称赞声音,“真不愧是忘忧,喝了之后果真令人忘却烦恼! 一身轻松!再配上这秘制的烤肉串,简直就是人间美味,给我什么都不能换!” 叶南栖则是接替了旬允诚的位置,继续烤着肉串和蔬菜。 她嘴角勾起一抹坏笑,是时候该让大公鸡的嘴肿上一肿了! 最好是不能开口说话那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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