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只要有夏雨荷的地方,这个女人无疑就是全场最瞩目的焦点,但现在坐在青年旁边,也变得黯然失色。 不用想,眼前这个青年,就是省城胡家的少爷。 “少爷,这位就是张先生。”姬天正走进来毕恭毕敬地说。 “久闻大名,今日一见,实乃荣幸。请坐。”青年举止优雅,脸上是温和的笑容,“我是胡哲,省城胡家的小辈成员。” 面对胡哲,我发现我嘴笨的毛病又犯了,站在那里居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夏雨婷忽然说:“张凡,胡家是省城的名门望族,胡少又深得家族重视,他亲自邀请你,你还不言谢?” “承蒙胡少看得起,以后还请胡少多多关照。”我笑着说。 胡哲轻轻摆手:“张先生客气了,我在省城就听说过张先生的名字,来黎城之后,对张先生的事迹更是如雷贯耳,如今张先生在黎城也算是如日中天了,来到张先生的地盘上,还请张先生多多关照才是。客人到齐,也可以动筷子了,别说,我还真有点饿了,大家都别客气,先填饱肚子再说。” 说完,胡哲就率先动筷。 夏雨荷笑吟吟地说:“好像胡少快三年没来黎城了,记得上次来黎城的那天,也是在这个房间里面吃的饭,当时也是我和雨婷作陪。咯咯。这是胡少最爱吃的麻辣鸡丝,胡少尝一下,是否还是当初的味道。” “雨荷的记性真不错,时隔三年,却还记得我喜欢的口味,那就尝尝。” 麻辣鸡丝入口,胡哲也是优雅地咀嚼着,一边不住地点头,等吞咽下去才笑着说:“不错,还是记忆中的味道。” “既然胡少如此喜欢黎城饭店的菜系,改天我把这里的主厨送到胡少府上,专门给胡少做饭。咯咯。” “再美味可口的菜肴若天天食用,也就变得乏味了。所以现在这样就挺好,偶尔吃一次既能解馋,又能回味。” 夏雨荷浅笑道:“胡少言之有理,那胡少什么时候想吃就给我打电话,我派人送几份到府上。” “那就太麻烦了。”胡哲忽然看向另一侧的夏雨婷,“雨婷有心事?” 夏雨婷摇头。 “从我认识你开始,你就讷口少言,但这种性格并不利于你的发展,放眼夏家所有年轻成员,也唯有你和雨荷能担当重任,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夏老也有意在你们姐妹当中培养家族接班人,所以你要尝试改变自己,很多事情看似很难,可最难的往往只是迈出第一步。”胡哲一本正经地说。 听胡哲的意思,好像有点支持夏雨婷的味道,这让坐在另一侧的夏雨荷明显不适应了,不过这个女人城府很深,脸上的表情也只是发生细微的短暂的变化,如果不仔细看的话,并不容易被发现。 如果黎城夏家的靠山就是省城胡家,那胡哲的决定,或许会改变夏家的命运。也难怪夏雨荷的脸色并不好。 “胡少,爷爷一直以来都很器重雨婷,所以她在夏家的地位,没有任何一个同辈能代替,包括我也一样。”夏雨荷笑了笑,继续说:“如今胡少又力挺雨婷,夏家下一任家主的位置,非雨婷莫属。雨婷,我敬你一杯,就当我提前恭喜你坐上家主之位了。” 夏雨荷端起酒杯,满脸堆笑,可坐在对面的夏雨婷却没正眼看她。 夏雨荷举着酒杯,非但没感觉到尴尬,反而笑容更浓,说道:“胡少,让你见笑了,我自罚一杯。” 胡哲哪能让夏雨荷自罚酒,于是端起酒杯说:“我陪你喝一杯,多谢款待。” “胡少客气了,只要胡少别嫌招待不周就好。”夏雨荷伸长胳膊,和胡哲轻轻碰杯。 一杯酒喝完,姬天正亲自倒酒,夏雨荷急忙说:“姬叔,怎么能让你亲自服务呢,我来吧。” “夏小姐客气了,这是我分内之事。”姬天正说。 夏雨荷很会来事,也很会揣摩别人的心思,投其所好,自然能事半功倍。一顿饭吃下来,只见她和胡哲打得热火朝天,而夏雨婷就像是一个局外人,始终无法加入其中。 我就更不用说了,还不知道胡哲为什么让我过来,但请我吃饭肯定是个幌子,所以我也沉默少言,问到我时,简单回几句。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胡哲拿着纸巾擦干净嘴角,末了问道:“雨荷,你们夏家和王家的关系还是老样子?一山不容二虎,既然黎城已经有你们夏家,我倒觉得王家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需要我做什么,尽管开口。” “有胡少这句话,夏家何愁不能一家独大?”夏雨荷逢迎道。 “当然,我这次来黎城,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说到这里,胡哲忽然转头看向夏雨婷,“雨婷,爷爷一直很挂念你,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希望你能和我去趟省城,见见他老人家。” 我越听越觉得不对劲,胡哲的爷爷很挂念夏雨婷,这就说明胡老爷子很宠爱夏雨婷才对,难道胡哲和夏雨婷之间还有什么秘密? “胡少舟车劳顿,早点休息才好,其他事,改天再说也不迟。” 我一愣,下意识地看向夏雨婷,实在没想到这女人会委婉拒绝胡哲的要求。再看胡哲,倒也释然一笑,点着头说:“也好。” 这时,夏雨婷忽然说:“雨婷,这些年很少见你喝酒,所以我一直以为你不会喝酒,结果没想到是我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听说前几天晚上,你和张凡在酒吧里喝了整整一夜,你的酒量,恐怕我都自愧不如呢,咯咯。” 此话一出,夏雨婷立即用冰冷的目光看向夏雨荷。 我也慌了。 夏雨荷怎么知道我和夏雨婷喝酒那件事的? 她知道喝酒,那其他事情呢? 难道那件事暴露了? 这时候,胡哲的目光也落在我身上,继而说道:“居然有这种事?我认识雨婷这么多年,也没享受过这种待遇,没想到张先生居然有这种福气,让人不得不羡慕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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