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默瘫在沙发上,肚子饿得咕咕叫,去厨房里偷吃还被赵阿姨嫌弃。 “你现在吃了等会儿又吃不下,你爸妈已经接到境和了,一会儿就到。”另外一个阿姨请假,厨房里只有赵阿姨上下忙乱。 “赵姨,李境和给你什么好处了?” 赵阿姨表示不解。 高默带着委屈,“这家里我就是个多余的,瞧瞧赵姨你做的菜,几个是我爱吃的?” 赵阿姨都气笑了,“个个都是你爱吃的,至于最爱吃的清蒸鲈鱼,那是没买到新鲜的。”高默嘴刁,她只能作罢。 三十老几的大男人,还同境和吃醋? 开门的声音传了过来,高默懒洋洋的在沙发上抬头看过去,就见母亲拥着李境和走了进来。 “冻坏了吧?” 高默甚是无语,“妈,我爸那两百万的座驾里不至于没有空调——”这话惹来高升怒目圆瞪,“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说完看向李境和,却见女儿表情平和,没有因为看到高默而有什么情绪波动。 但李境和也没有给高默任何视线,她同钱晓说了声就换鞋上楼,没多大一会儿,换了身纯棉雾霾蓝的套头长毛衣,下面套了个直筒白色纯棉家居裤。 一头长发也没弄,还是麻花辫拖在身后。 因为不施粉黛,衣物没有遮住的脸蛋、脖颈以及手腕脚腕,露出如雪一般白皙的肌肤。 可谓是腹有诗书气自华,毋庸置疑的是,在抛弃以前精致妆容后,返璞归真的李境和更加美丽。 脸蛋小、五官精致,却有一头浓密乌黑健康的长发,给赵阿姨看得稀罕死了,“境和这头发是越来越好,啧啧,赵姨都没有你这一半的一半。” 李境和淡淡一笑,不经意拉开了赵阿姨的亲近。 “境和,来看看爸爸给你采买的文房四宝。”将近六十岁的高升,竟然回到两个孩子还在读书时,拿回好成绩时他的小得意。 “好。” 李境和直接去了高升的书房,钱晓也闻声进来,说起这些,钱晓比高升要懂得更多,李境和看着精致包装起来的一盒子羊毫,也笑了起来。 “父亲,太多了。” 前段时间才送了不少去平阳小镇,高升完全不这么觉得,“我看你最近在平阳小镇的直播里画画,那玩意儿耗费心力,如果没有好一点的笔墨,最后影响你绘画效果。” “你这是又被谁给忽悠了?” 钱晓看了一眼直摇头,“所有的心思全用在了包装上,境和看呢?” 拿过高升递过来的一只小楷羊毫,轻轻撵了撵笔尖,“也还好,只是父亲不要再为我费心搜罗这些。”说着话的时候,又看向桌上另外一块精致墨条,拿到手上细细看了,“父亲这块油烟墨不错,正好最近工笔画里头要用,多谢父亲。” 李境和如此莞尔一笑,极具女儿温柔之态。 高升见状也笑了起来,“喜欢就行,境和,你跟爸爸就别客气了,喜欢拿走,不喜欢就放在爸爸的书房里,谁让这里空旷,装装样子也行。” 有个书法功力不俗的女儿,高升比谁都自豪。 钱晓忍不住抚着李境和的长辫子,柔声说道,“境和,怎么跟爸爸妈妈还是如此生分,连爸爸妈妈也不叫了——” 这话,说得对也不对。 如今的长公主对待父母秉承大昭的三五日问长辈安,不敢懈怠。 比曾经那个玩起来就野了的女人,孝顺乖巧太多。 但是……,张口闭口父亲、母亲,又觉得过分疏离。 李境和来这里的时间不长,对于称呼一事,她倒是想过跟着这个时代来称呼,可每每想要开口时,还是出不了声。 如今看钱晓专门说出来,她倒是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解释。 似乎看出她的为难,高升心内不忍,“行了行了,境和死里逃生,回来后性格脾气骤然大变,但依然是我们的好女儿。只是个称呼,何况父亲母亲的,我觉得更亲热。” 钱晓忍不住白了他一眼,犯嘀咕的是他,这会儿做好人的也是他。 李境和站在两人跟前,微微低头,有些凌乱的碎发徐徐落在她那如剥壳鸡蛋般脸颊上,如此乖巧,钱晓也只得叹道,“好了,我闺女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 说罢,搂过女儿,少有的亲近起来。 李境和面上无波,心里却很是感动,她两辈子走来,经历了无数次人生的磨难,直至性命了结还带着无数的不甘与困顿。 谁能想到来到陌生世界,不但得到了衣食无忧优渥的生活条件,还有这么一对真正宠爱她的父母。 当然,长公主李境和从来没有考虑过这具身体曾经的主人。 毕竟,那个女人……,在长公主眼里确实不怎么孝顺,更不理智,且给高家带来了不计其数的麻烦。 罢了,她一心求死,如今也算各自如愿。 赵阿姨摆好饭菜,招呼大家吃饭时,高默看着父母带着李境和从楼上走下来,有说有笑好不和谐,呵! 高默嗤之以鼻,之前父母被李境和气得差不多要吐血的事儿,现在好像是集体失忆。 饭桌上,高默冷冷嘲讽,“怎么,活了三十年,现在想着来做孝顺女儿了?”话音刚落,满桌寂静,高升正要斥责儿子时,李境和拿起公筷,给高升布了两块肉菜,“父亲息怒,赵姨这肉炖得十分入味。” 同时给钱晓也布了两次,唯独无视高默。 直至吃完饭,李境和慢条斯理起身,对着一顿饭吃得不爽的高默说道,“比起高家儿媳妇的身份,我更喜欢做高家女儿。” 高默瞬间挑眉,气笑了的样子,“李境和,这是我想说的话,曾几何时我们根本不用走到这一步的,都是你执迷不悟。好,现在要解脱了,你能真这么想那就行,别出尔反尔,明天又躲开。” 李境和眼眸明亮,未见半分怯懦和愧疚。 “高默,明天上午办完手续,下午你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平阳小镇看望湘娘子。” “什么湘娘子?” 高升和钱晓不明所以,再看女儿,已翩然上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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