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头到尾,李境和没有试过琴,只是随意拨弄了几个音,就斩获了古琴圈子里以古怪出名的斫琴大师周雅楠。 廖正阳送完李境和,还没回程到家,周治萧的微信马上发了过来,少许的几个字,却带着莫大的惊叹。 “你带谁来店里?竟然把我家老爷子准备传家的古梅花撬走了。” 琴行的工作人员在李境和抱着古琴离开时,就第一时间跟少东家汇报,“老大,你家老爷子把你周氏传家宝给卖了。” “什么?” 等知道是他心心念念的古梅花时,忍不住回来找老爷子理论。 “爸,我的亲爸,那古梅花多少年了,大漆多年都遇不到一张好的古梅花,又是你制成的第一把琴,怎么的你就给卖了啊!?”老爷子天赋极佳,前头两把勉强制成,但真正全须全尾的第一把琴,就是这把古梅花。 搁家里都多少年了这…… 老爷子手上功夫不停,毫不在意的说道,“留给你做什么?你那狗爪子能弹什么?” ——是的,周治萧五音不全,节奏缺失,而且急性子的他根本不爱好古琴。 周治萧急赤白咧道,“我传家,那玩意儿我镇宅。” 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围着深蓝色围裙、套袖的周雅楠冷笑一声,“甭惦记了。” 周治萧不得了,围着老父亲打转转,“咋滴啊,你卖给谁了,我去要回来。”他这琴行还做不做生意了,老爷子转头就把镇店之宝给卖了—— “不是卖,是送。” 老爷子软硬不吃,周治萧好不容易查看监控,得知是老同学廖正阳带来的女人拿走的,这会儿忍不住发了微信过来质问。 廖正阳硬着头皮回了电话。 “我在开车,长话短说吧。” 那头少东家直接要了地址,杀了过来,廖正阳没办法,找了个酒馆等他。 周治萧看到一桌子酒菜,没好气的讲道,“甭贿赂我,我就是来要琴的。”他大屁股一坐,整个人很是愤慨,“那女人要是我没看错的话,是阿默的童养媳吧?” 都是沪市混,又是熟络的关系,随时自杀上新闻的,周治萧不认识才怪。 廖正阳抹了把脸,没有否认,“琴呢,你是要不回来了,老爷子开口给的,我那表弟妹也接了。怎么个要法?你不怕被周伯父打断腿的话,尽管试试。” 周治萧长叹一声,“让阿默去帮我要。” “噗——”廖正阳乐了,“行了,你添什么乱。阿默恨不得一辈子不见她,你还去触这个霉头。行了——,老爷子说等你们有好琴出来的话,再同境和换回来。” 到如今,周治萧也没办法。biqubao.com 忍不住埋怨道,“我是不理解我家老爷子的脑回路,为什么把那么一把好琴送给一个不喜欢国乐的女人,她好好的去拉她的大提琴不好吗?啥都不会跟风啊?” 初学者杀琴! 关键是老爷子竟然被下了迷魂药,就这么阔气的送出去了。 “不!”廖正阳抬眼否定,“境和会弹,而且应该弹得还不错,昨天就是她随意拨弄了个下琴弦,又跟老爷子说了一堆我听不太懂的话,大概是从斫琴说起,老爷子眼睛都亮了。” 他还不知趣的在旁怂恿,“那境和你弹一曲啊。” 李境和只淡淡回答,“十不弹。” 廖正阳把这个同周治萧一说,周治萧眼神轻蔑,“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古琴吗?这玩意儿说得好听叫曲高和寡,雅人玩的。说得不好听,就是特装,什么闹市不弹、逢俗子娼妓不弹、醉酒房事都不弹——,不就是一乐器吗?哎!” 叹息之后,正撞上了廖正阳的小眼睛,两人噗嗤一乐。 “罢了罢了,如果阿默媳妇能说动我们老头子赠琴,自然也有一番能耐,管他的了。”想了想,只能作罢,但又忍不住八卦起来,“只是前段时间真的自杀了啊?” 新闻沸沸扬扬,幸好老爷子不看娱乐八卦,不然知道古梅花赠与这样的女人,恐怕心肺郁结难消。 廖正阳默默点头。 “这又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这次很严重,她割腕的时候伤了神经,听说拉不了大提琴了。” “嚯!这姑娘是魔怔了,我从没有见过那个女人这么痴情,可是要说痴情又觉得让人害怕,性格极端情绪多变,啧啧啧!” 谁说不是呢? 深受其苦的高默在送陶湘回去时,还是给了温柔安静的姑娘一句承诺,“等你进节目组了,有空我来探班。” 陶湘的心,一下子就狂跳起来。 她忍不住的抬头看向眼前鲜亮英俊的男人,他眉目舒朗蕴藏着温柔的笑意,陶湘不敢多想,却忍不住醉在了这一刻。 “好,不会给你添麻烦吧。” 小曦今天给她发信息说了《穿越吧,现代人》剧组的信息,同意签她,但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工作内容需要双方现场协商。 她一直乖乖陪在高默身旁,到了晚上吃饭时才忍不住同高默小声的说起了这个好消息。 原以为高默听完不言不语是不感兴趣,想不到此刻却给了她一个惊喜。 “不会,你们什么时候进组?” 陶湘想了想,“十一月二十日。” 高默眉头一皱,“这么快?”今天已经是十一月十三号,离他同李境和拿结婚证还差十一天,不对,是十三天。 因为遇到周末,自动多跳了两天。 度日如年的高默忍不住烦躁起来,陶湘不知道是什么话语惹得高默脸色不好,唯有安静下来,不言不语。 把陶湘送到楼下,高默与她告别后就回到老宅,今天钱晓在家,看到多日不见的儿子回家,忍不住感叹起来,“境和一搬走,你就愿意回来了,哎!” 高默表情一顿,忍不住问到李境和最近的情况,“她没找你哭闹吧?” “没有,这次境和很奇怪,也不怎么说话,只是昨天回来陪我和你爸吃了顿晚饭。说实话,看上去乖巧了不少,想必这次真的是对你死了心。” 何止是死了心? 提都不提半个高默,整个吃饭期间,她几乎不讲话,只有在他们问话时,李境和才放下碗筷,认真回答。 看得钱晓很是心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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