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那日,病秧子相公他醒了_第112章 舅舅上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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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筠提着两个篮子往大榕树下过去了。
  篮子里的东西被她拿出来,是香喷喷的饼子和肉包子,还有水煮蛋,闻起来香味浓厚。
  “每人一份,都过来拿。”
  程筠是不跟着上山的,家里面还有很多活,她走不开:“此次进山很危险,你们万事小心,一定要警醒着。”
  “三郎家的你们放心,出门在外,定然要将后背交给兄弟们。”
  “对啊,还有开杰在前面带路我们肯定能安然无恙地回来。”
  “这肉包子是真好吃,饼子留着晚上吃吧。”
  程筠说得很慎重,见他们放在心上安心不少:“那你们一路顺风,我在村子里等你们回来,放心,啥时候到家我啥时候给银子。”
  有了这个保证,众人充满了干劲,吆喝了几声背着柴刀和绳子上山了。
  与此同时,里正去找了谢老爷子。
  提了意见,谢青听见自己要签认罪书,死不答应,里正是带着程筠给的任务来的,可容不得他拒绝。
  “不答应可以,我现在去报官,到时候你们不仅得搬走,六十两银子也得跟着打水漂,谢老爷子,你们可要好好考虑清楚!”
  谢老爷子犹豫了下,咬牙道:“大郎,写!”
  “爷……”写了那认罪书,代表以后他的把柄要被别人拽在手里,他不愿意!
  这会让他在人前抬不起头的!
  谢老爷子烟杆子重重地敲在桌子上道:“我让你写,你连我的话都不听了?”
  “老头子……”
  谢老爷子冷冷地剜了眼石老太,石老太知道他生气了,不敢惹怒他,说白了,家还是谢老爷子在当,女人并没有多少地位。
  谢青拿了笔墨,不情不愿地写了认罪书。
  里正认识字,他不敢玩文字游戏,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谢老爷子看过,在上头签了字摁了指印,谢青在里正的眼皮子底下,一一照做。
  里正心满意足地收了认罪书:“这才对,记得快点搬走,别让我来催。”
  “总得我们找到新的住处吧?”谢老爷子出声。
  “好。”里正看在是老邻居的份上答应了声。
  从屋子里出来,里正便将地契和认罪书交给了程筠,事情办妥了,程筠自然高兴,给了里正一两银子辛苦费。
  和她合作了这么久,里正没有推脱,拿了银子道:“那你先忙,我再去看看药皂作坊盖得怎么样。”
  “阿伯。”程筠叫了声,“我家后面那座山是有主的还是无主的,是谁的?”
  里正想了想道:“有主的,好像是水源村的哪户人家的。”
  “水源村?”
  程筠眼睛眯了起来,不会这么巧吧?
  “我给你去打听一下。”里正主动提议。
  程筠道:“你别说是我要买。”
  “好,我明白,那些人有红眼病,说了还不得狠狠地宰你?”里正笑了笑,转身去了。
  下午刚吃过饭,里正回来了。
  带来的消息让程筠有点无言以对,她后面这座药材比较多的山,居然是她家的,不,不是她家,是水源村程家的。
  程如玉的兄长家,原主的舅舅家。
  猜得没错的话,应该是程如玉给了银子让这两个舅舅买的。
  “怎么办?”里正知道程筠心里面的无奈,小声问了句,他来的路上一直在想办法。
  程筠若是想买这座山的话,只能亲自去跟程家谈。
  他可是听说双方关系并不好,这怎么谈得拢?
  “要不换一座山,比如老许头后面那座山就是梨花村的,那户人家比较本分,应该很好商量。”
  老许头后面那座山程筠是知道的。
  那座山土地松散并不肥沃,光照不充足,泥土里含着沙石,不太适合草药生长,种下去,恐怕也长不成。
  程筠摇了摇头道:“这方面我自己想办法,谢谢阿伯。”
  里正道:“没事,你有啥事直接跟我说。”
  “好。”
  程筠回了屋子,思考了下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哪知道还没到晚上,村口远远地走来两个人影,她一看,很是熟悉。
  这不是程家的两个舅舅又是谁?
  “筠娘啊,你嫁过来这么久咋不回家看看,是不是把舅舅给忘了?”程如森是典型的小人长相,尖嘴猴腮,头顶还秃了一块。
  “舅舅们可想你了。”程如林也是,搓着双手,要多阴险有多阴险。
  原主的舅舅们根本不是什么好人,无缘无故又怎么会想她?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程筠并不慌乱,站在门口懒散地看向两人道:“有事?”
  “你这孩子,听说你不傻了,我们早想来看你,可一直不得机会。”程如森打量着程筠。
  从头到尾没有放过,他觉得这孩子变了很多,不被掌控了。
  以前他们要她干啥她就干啥,从不敢反抗多说,这一照面,他们便觉得异样,程如玉跟他们说这丫头伶牙俐齿,还有一手医术,他们本来不相信的。
  如今瞧她的态度,倒有几分可信了。
  “咋不说话,傻病好了不认识舅舅们了?”程如森试探,想知道眼前的人还是不是那个任由人欺辱的傻子。m.biqubao.com
  程筠端来一盆水,往地上泼了过去。
  “你们也配当我舅舅?十三岁过年那天,我洗衣服摔进河里,好不容易爬上来你们却连一口饭不给我留,还将我关在门口,连衣服都不让我换,要不是村子里的婶子可怜我带我回了家,我可能要死在那个冬夜了吧!”
  两个程家人互相对视一眼,这件事都知道,看来没有换人。
  “那只是个误会,筠娘你可不能这么小心眼。”
  “误会?”程筠从原主脑子里又翻出一个令人厌恶的回忆,看向程如森,“那有次你儿子偷了别人的钱袋子,你却说是我偷的,让我挨了三十板子,回去后我高热不退,你们不给我找大夫,还当着我的面说我死了才省事,这是不是也是个误会?”
  程如森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那个时候这丫头不是个傻子么,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难不成以前是装出来的?
  “过去的事还提它干啥,你别斤斤计较了,我们是你的娘家人,以后你在婆家受欺负了还能回家找我们诉苦,我们会给你撑腰。”
  程筠觉得这两人实在太不要脸了。
  得亏原主命大,不然还撑不到她穿过来,这可是至亲,为何如此冷血!
  她心中疑惑,猜不到他们过来有何贵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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