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筠捏了捏昭宝的手掌心。 想让昭宝别紧张,似想到什么,便看向李掌柜道:“昭宝他……” 李掌柜早就把程筠一家子都打听清楚了,自然明白她要说什么:“放心,我和堂叔说了,只不过是小孩子,不妨事的,就算不入科举也能读书习字。” 程筠安心道:“谢谢。” 李掌柜老脸一红:“是我该谢谢你,这么多生意往我们酒楼送,让令弟赶紧进去吧。” “好。”程筠蹲下身,给昭宝整理下衣衫,“昭宝,怕不怕?” 昭宝摇摇头,拍着小胸脯:放心吧嫂嫂,我是男子汉,不怕! 下一刻,便雄赳赳气昂昂地进了那扇门。 程筠和李掌柜一直等在门口。 半个时辰后,昭宝没出来,李掌柜的堂叔李举人反而出来了,只见他脸色黑如锅底,鼻子里还哼出冷气,狠狠地朝李掌柜翻了个白眼。 李掌柜心里咯噔一声,总觉得事情不太妙:“堂叔,怎么了?是不是那孩子惹你生气了,他……年纪还小,又不会说话,你别和他计较。” 哎哟,可不能把堂叔得罪,也不能得罪程筠,李掌柜夹在中间都快成肉夹馍了! 李举人怨气大得能吃下一头牛了:“你不是说这孩子还没开蒙么?你骗我干什么,这孩子聪明得很,我问他问题,他反而在纸上问我问题!” 李掌柜眼神古怪的道:“啥意思?” 李举人把答题纸甩到李掌柜的脸上:“啥意思?你还有脸问,自己看吧!” 李掌柜匆匆扫了眼答题卷。 只发现昭宝写的字工整有度,字体也非常好看,上面赫然写着—— 问题:如何看待科举? 答:功名利禄犹如过眼云烟,你若不在意,那它就不重要,可这个世道不能没有这些,贫苦百姓想摆脱现状就只能靠考取功名。 夫子这般问我,不知夫子怎么看待科举? 李举人可能是口头上回答了。 昭宝又写了一行字:对于夫子来说,功名利禄也在首位。 小孩子的字纯真又清澈,倒是让李举人红了脸。 中了举人,就可以当个小官了,他时常觉得自己看不上这些世俗的东西,自诩清高,否则也不会开私塾当夫子。 可今日—— 李举人才发现,一个孩子居然也能看透他的本质。 之所以不为官,是因为他为人耿直不懂怎么为人处世,被人排挤,他这才告老还乡,只不过读书人又怎么会不畅享自己当大官的场景。 所以他开私塾收学生,为的就是有朝一日,学生能代替他踏上高位,说出去,也能给他长脸。 今日昭宝写下的这些话,犹如当头棒喝。 李掌柜有些摸不准头脑,他试探地问道:“堂叔,那你是收还是不收?” 程筠也朝李举人看了过去。 在这时,昭宝晃着小手从里头走了出来,他双手背在身后,小脸蛋稚嫩软乎乎的。 昭宝老气横秋地抬了抬下巴:我就是最棒哒崽! 李举人一咬牙:“收!” 在场的几人同时松了口气,李举人看向程筠:“你是他嫂嫂吧,我们东正私塾比其他私塾束脩要贵五两,你可接受?” 其他私塾束脩五两银子一年,东正私塾借着和东临书院有牵扯,再加上又是举人当夫子,自然比旁地私塾要贵上许多。 程筠毫不犹豫地道:“接受。” 李举人颇受打击,不想和陌生人多说话:“去缴费吧,领一套书籍和私塾里的校服,明日就可以来上学了,在我这上学就得遵守这里的规矩,不能迟到早退。” 说完,毫不停留,转身进了屋子。 昭宝走过来把自己的小手手手放到程筠的掌心里,抬起小脑袋望向程筠,眨巴着那双黑黝黝的眸子,仿佛在问:嫂嫂,我有没有给你丢脸? 程筠戳了戳昭宝带着婴儿肥的脸蛋:“昭宝,以后你可就是私塾里的学生了!” 不能让他一个人读书! 昭宝目光忽闪忽闪的:那妹妹呢? 程筠也想把珺宝送到私塾里来,可刚才她打量了一圈,私塾里没有一个女孩子,看来在这个朝代,是不允许女人和男人一起读书。 有钱的千金小姐们估计会请老师在家里面上女学。 平民百姓的话可能就只能认命了,再者,这个朝代就连男孩子都读不起书,光说溪水村,就只有谢青、谢三郎,里正家的小儿子在私塾里。 其余的都是在土地里刨食,好的在镇上或者省城找了活计。 程筠握住昭宝的小手手:“珺宝的事以后嫂嫂再想办法,你在私塾里学到的东西也可以回去教珺宝。” 再者,还有谢三郎不是么? 让谢三郎下学后教导珺宝,估计是绰绰有余了。 从东正书院离开,程筠就和李掌柜分道扬镳了,她带着昭宝去了书肆,买了当下最有用的书籍,这才回了溪水村。 昭宝往东临书院的方向一瞅再瞅。 程筠拍了拍他的小肩膀:“今天嫂嫂回去还有重要的事,就不等相公了。” 昭宝没看了,握紧程筠的手,迈着小短腿走的很是稳当。 回到家,程筠只喝了口凉水又匆匆出了门。 珺宝盯着她的背影,眼神之中满是可怜兮兮的味道,仿佛被程筠抛弃了。 她幽怨地道:“嫂嫂都没和我说话,也没说想我,她是不是不爱我了?” 容婶:鬼精灵! 说着,珺宝拉着昭宝的手就去找铁蛋玩去了,仿佛刚才沉浸在悲伤的崽子不是她,容婶在门口看的哭笑不得。 这次程筠没有去找周婶,而是去了村头的李里正家。biqubao.com 里正出门了,程筠就在屋子门口等了老半天才把人等回来。 “三郎家的,你怎么来了?”里正对程筠印象深刻,主要是这小媳妇长得太好看了,水灵灵的,又聪明热心肠。 把三房分出去,还能把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他想忘了都难。 程筠不知道里正心里在想什么,踌躇了会道:“我想和里正商量一件事。” 里正正了脸色,边让程筠进院子:“啥事,是不是大房那边又闹幺蛾子了?你尽管说,我肯定给你和三郎做主。” 程筠摇头,说了来意:“我想在村子里建个作坊。” 里正惊了。 开门的手都停下来了,猛地转身看向程筠:“你说啥?啥作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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