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有可能是姐夫发现有人找到他,所以提前离开了哦!” 秦若涵当即猜测说道。 秦明月微微蹙眉,真的是这样吗? 她对凌宇也很了解,那男人看上去很笨,实际上观察力很强,说不定真有这可能。 他果然还在逃避自己?biqubao.com 为什么? 秦明月也不管是否这样,当即拿出电话吩咐:“小蝶,马上派人来东城寻找凌宇!就算翻遍全城,我也一定要找到他!” 公寓老板听到她说电话,不由得好笑。 翻转全城? 这女人什么都好,就是脑子有点不好使,她以为她是什么人啊?一城首富吗? 东城人海茫茫,他们想找一个人简直大海捞针,翻城更是痴人说梦! 秦明月当然不会理这种小人物的心思,放下电话后,她觉得这件事单靠夏小蝶安排,可能达不到力度,思考片刻,她还给爷爷发了个信息。 现在既然确定凌宇那笨蛋在东城,她就绝对不会让他从自己手指心再逃掉! 那男人即便真要离开自己,也要把事情给自己说明白,否则她绝不允许! “太好了!终于找到凌宇那小子了!” 秦家别墅里,秦天罡收到秦明月的求助信息,也是激动不已,马上大声吩咐:“白老!快!快出动点人马,将凌宇那小子给我找回来!” 他其实比秦明月更心急! 孙女还有时间慢慢等,他的年纪和身体状况,是实在没多少时间去等了啊! 如果凌宇不快点找回来,他或许棺材板盖上盖,都看不到秦家外曾孙的出世,到时候秦家庞大的产业和财产,由谁来继承啊? 旅馆里,老板瞧秦明月那么久还不愿走,正准备和她调侃几句。 他今年虽然快五十岁了,女儿都差不多有秦明月大,但这么有气质的美女,绝对是第一次见!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美女太傲娇,而且说话也太中二,什么翻转东城找人?霸道总裁小说看多了吧? 这都是霸总的行为,她一个女人装什么劲啊? 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公寓门外突然传来不小的动静。 秦明月压根没理会走过来的老板,直接从他身边走过,走到门外。 老板也匆匆走出门,这一看不要紧,眼珠子都差点凸出来了! “神……神马情况?” 老板全身打颤,他的旅馆门前,突然就聚集几十辆车,滚滚而来足足好几百人员! 哎哟妈,这也太恐怖了吧? 幸好老板刚刚听到秦明月说要翻转全城找人,否则要误会是来找他麻烦的,说不定会当场吓尿! 就说这女人怎么那么霸气,原来是位女霸总呀?! 老板暗暗感叹不已,同时脸颊一片发烫,幸好自己调侃的话语还没说出口,否则现在你说怎么下台好? “秦总,请吩咐!” “大小姐!请吩咐!” 几百号人是分两批的,但都是听令于秦明月,来搜寻凌宇的。 “搜索全城,找到凌宇马上通知我!” 秦明月高高在上吩咐。 “是!” 几百号人又迅速上车,瞬间又消失在旅馆面前。 旅馆老板还如在梦中,这他喵是不是有剧组来这拍电影,刚刚请的都是龙套演员啊?自己不小心上了镜,他们会不会给自己一点片酬? 秦明月却从头到尾没管老板的心思,吩咐全城地毯式搜查后,径直走进公寓,来到凌宇曾经住过十几天的房间。 “姐姐,你要做什么?” 秦若涵一直跟着秦明月走进来,不知姐夫都离开了,姐姐还进来做什么? 秦明月却没有回答她,就在房间里寻找着什么,目光突然停留在地板上。 一根乌黑的头发。 是那笨蛋的头发! 秦明月有洁癖,以前就经常在家里捡到凌宇的头发,一开始很嫌弃地扔进垃圾桶,但后来就不排斥了。 现在她甚至捡起来,像珍宝一样紧紧握着手中,下一瞬,她美眸竟微微红了。 “早知道会让你伤得那么深,早知道会害死林青璇,当初我就不耍性子和你离婚了!” “你要不从我身边离开,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没有你在的房子,我一个人住着好寂寞!” 秦明月呢喃的声音虽然微不可闻,但秦若涵还是隐约听见,表情是那个精彩呀! 她早知道姐姐喜欢凌宇,却没想到原来是爱上了呀? 天,这你敢信? 这一幕太精彩了! 要是回去说给那些姑妈表姐听,她们肯定没人相信的,嘻嘻。 “凌宇,你这笨蛋现在究竟在哪?” 秦明月微微叹了口气,才仔细把凌宇头发放进口袋。 一等又是一天,哪怕上百人地毯式搜索东城,夏小蝶和秦若涵也发动秦家和夏家的信息关系网,一时半刻依旧没凌宇的下落。 第二天早上,秦明月实在沉不住气了,决定自己出去寻找。 她其实也不知道要去哪找那笨蛋,而且她也清楚,凌宇如果坚持不见她的话,她即便家财万贯也很难寻找得到他。 但她向来就是不服输的,哪怕是玩抓迷藏,她也一定要是赢的那一方! 她这次一定要赢那笨蛋! 不知不觉,秦明月也不知道自己来到什么地方,突然抬眸,眼前是一间大酒店。 虽然这酒店很漂亮,但秦家旗下比这好的酒店也不止三家,根本吸引不了她注意的。 秦明月会驻足门外,是因为看见酒店餐厅的招牌,上面是一锅美味的酸菜鱼。 她记得凌宇很喜欢做这道菜,还常说吃酸菜开胃,多吃鱼不仅身体健康,还能补脑。 当时秦明月就没少调侃他:“那你这笨蛋确实得多吃点!” 现在回忆起来,又让她心里一阵唏嘘,伤感的情绪不由得又蔓延起来。 是那个男人,让她体会到和异性交往的感觉,让她实际体会自己其实是个正常的女人。 那个男人很会照顾她,却又能气得她两次醉酒。 她对他是又爱又恨,离开他后,她再也变不回以前的自己。 这,或许就是夫妻感情吧! 现在对于秦明月来说,和凌宇一起的每一点,每一滴都弥足珍贵。 因为她很担心,自己会永远失去那男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702/739441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