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近先老老实实的,有的吃就吃,有的睡就睡,别整天熬夜打麻将了!把气色弄好看一点,要是能减一下肥就更好!” 谢春燕其实也早在谋划了,不是为了妹妹,而是为了她和大虎未来有依靠,也必须要帮妹妹找到一个好靠山。 “姐,我明白了!你想我变漂亮一点是吧?” “没错!你还不到30,收拾一下还是挺性感的,能吸引男人!咱村不是出了个高材生么?毕业后进了林氏企业,现在30岁听说混到总经理了,我看找个机会让你和他认识认识!” 谢春燕说到这里,谢秋艳就完全明白了。 “姐,你说的那人是谢志军吧?我听说他是燕京大学毕业的,林氏企业总经理,那年薪得百万以上吧?” 提起这些,谢秋艳可就不哭了! 要是能嫁给这种男人,哪怕给他当情人,也绝对比跟凌世棠好得多呀! “没错,就是他!” 谢春燕的落脚点却不一样:“我听说他在云城好几处房产,你要能当他女人,他总得给你住一套吧?到时候大虎上学就有着落了!” “姐,我懂了,那我现在就开始瘦身!” 谢秋艳结婚后从来没减过肥,是因为没有动力,甚至想着胖了,凌世棠就不会睡她,还省事。 但现在不同了,有了目标就有了动力,先来几个小时健身操再说! 看到小姨穿着紧身服,又露腿又露腰的在家里活蹦乱跳,大虎又给整得面红耳赤,偷偷看又不敢乱看,表情猥琐又闪烁。 第二天早上,秦明月因为要出差视察,需要提前出门。 她知道凌宇打两份工,又因为之前网暴和堂哥家的破事,弄得身心疲惫,所以不想让他一大早就跟着自己出门,好让他多休息半个小时。 留下一条信息,说她先去上班后,就出门了! 云山诗意小区,一辆大路虎停在门外好久。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穿着白衬衫,露出两块巨大胸肌,脖子上还挂着一块银色大牌,手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在门外超过20分钟了。 他叫林青龙。 看他这身材和站姿,云山小区的门卫都忍不住猜想,这魁梧男人是不是当兵回来的?身姿非常挺拔啊,随便站着,就比他们站岗还标准! 大路虎的司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上去人模狗样的,非常注重外在。 如果他也下车,和林青龙这豪门少爷站在一起,恐怕门卫会分不出谁是老板,谁才是打工仔! 西装司机很不明白,林家大少一早来这小区到底要向谁示爱? 像他这样的有钱大少,想要什么女人直接用钱砸倒不就完事?非要来玩浪漫? 而且在他看来,云山诗意小区虽然也算高档小区,但绝对不算富人住宅区。住在这种地方的女人,顶多和他一个级别的企业高管, 说穿天也是个打工仔罢了! 说不定只是一个网红,靠化妆整容和滤镜,在网上勾引富少,这种女人他也见多了! 此时,秦明月从小区门口出来。 看到这位倾国倾城的大美女后,西装司机顿时全身绷直,情不自禁想走下车。 我去!这也太美了吧! 而且气质极佳,根本不是那些搔首弄姿的网红可以相比的啊! “明月!” 林青龙见到秦明月,当即露出洁白的笑容走过来。biqubao.com “林青龙?是你!” 秦明月见到这魁梧男人,微微蹙眉,虽然不像对柳河塘那般厌恶,但也绝无好感! “送给你!” 林青龙将手中那束火红玫瑰花递到秦明月面前,自豪说道:“这可不是柳河塘那种烂咖能买到的,这是平阳的玫瑰花,颜色火红,花香清甜,你拿回去插办公室,肯定会有好心情!” 秦明月只是不屑一笑:“我的公司只收人才,不放花瓶,再见!” 说完,就走进一辆宾利,那是一点都不给他这位林家大少面子。 西装司机见状,直接惊讶走下来,问道:“林总,那美女谁啊?竟敢那么不给你面子?” 他知道林青龙脾气暴躁,性格骄傲,甚至连柳河塘这种纨绔大少都不放在眼里,谁敢不给他面子,他直接就抽! 但这次林青龙不仅没生气,反而还嘲笑西装司机:“志军,你也在林氏集团混六年了吧?居然连那位美女都不认识?说出去会暴露你身份很low的事实啊!” 呃,其实是七年! 西装司机就是谢志军,不过他没敢说,不然显得他更low了! “那是秦家大小姐,云城最大企业集团的ceo,懂?” “什么?!” 谢志军是一个眼光瞧上不瞧下的男人,当场吓得冒冷汗。 亏他刚刚还以为人家是和他等级差不多的女人,甚至是网红,哪想到人家是云城首富家大千金,更是高高在上的天罡集团女总裁! 早知如此,他刚刚就该在对方面前冒个泡,混个脸熟的。 “走吧,我早料到这次会失败!但我不能输给柳河塘那种垃圾,你下午再开车载我去天罡集团!” “是,林总!” 谢志军赶紧应诺。 他在村里亲戚朋友面前,总吹嘘自己是林氏集团老总,其实不过是一个部门经理,但因为会讨好林青龙,所以在公司地位比其他部门经理高一点罢了。 三人都离开小区后,凌宇也开着电瓶车出来。 秦明月说她先去上班,他误会老婆把玛莎拉蒂开走了,所以没去停车场找,直接坐上电瓶就去上班。 门卫见到他,原本还想提醒一下,刚刚又有男人追求他老婆来了,小心被绿啊! 但见凌宇赶着上班,他们也就没说。 到了下午,凌宇从医院出来,开着电瓶去天罡集团。 电瓶车的速度,哪比得上玛莎拉蒂? 秦明月15分钟前,就在老地方等着他,却没想到凌宇那笨蛋居然会迟早,又是早上那辆大路虎停在她面前。 “明月!” 林青龙看到秦明月一个人站在路口,也是相当惊讶,觉得这不是天赐他良机吗? “怎么又是你?” 秦明月有点不耐烦,直接就按下一个手机键,不等凌宇那笨蛋了。 “明月,你要去哪?我载你!” 林青龙说着,直接将谢志军从路虎上强拉下来。 谢志军也识趣,哈巴狗一样笑着对秦明月点头。 可惜秦明月瞧都没瞧他一眼,只等小王从公司里把宾利开出来,又直接上车就走。 “林总,这秦大小姐也太骄傲了吧?这种女人很难追到手的啊!” “闭嘴!” 林青龙喝住他,自己钻上路虎就追赶秦明月。 以他林大少的脾气,没有难度的美女,他还不屑追呢! 不追个十年八载才追到手的美女,他更不懂得去珍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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