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走错桌,闪婚高冷美女总裁_第20章 下月初,回家见家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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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一阵寒风吹过,凌宇一个哆嗦中醒来。
  抚摸了几下身上的鸡皮疙瘩,打了两个喷嚏,才发现自己居然躺在冰冷的地板上!
  有没有搞错?
  这是房子外面的走廊啊!
  也幸亏17楼顶层只有一套房子,否则走过的人能笑死他!
  “那女人,太狠了!”
  凌宇赶紧爬起来,想起昨晚发生的事,哪还能不知道是秦明月把他扔在房子外睡觉的?
  不仅如此,他还发现自己身上衣服有几个鞋印,如果没搞错,这尺码肯定是那冷血女的!
  他可是才帮她完成一件工作任务啊,她就这样对待自己?
  恩将仇报,那女人真是冷血动物吗?
  咔嚓。
  此时,房子大门打开,才早上六点半,秦明月已经梳洗完毕回公司上班了!
  两人撞个正着,四目对视。
  下一刻,秦明月就若无其事的从凌宇身边走过。
  吧嗒!
  凌宇一把握住她的皓腕。
  这女人皮肤太滑,他差点没握住!
  “你想找死吗?”
  秦明月一个眼神,好像匕首一样切过来。
  这男人敢随意碰她,简直活腻了!
  凌宇赶紧松开,却是一身火气:
  “你有没有同情心?我就算是头猪,你看我伤成这样,也得好好照顾一下吧?还差几步路,你就把我扔在冰冷的地板上睡一晚?我伤口会发炎的!”
  明明是很生气的样子,愣是差点把秦明月逗笑了!
  居然会有人把自己比喻成猪的?
  “你活该!”
  秦明月不屑解释,就留下一句话,转身就走。
  凌宇真气得抓狂!
  要不是他不喜欢打女人,又要不是他答应妈妈要好好照顾老婆,他真急得能动手!
  “等等,你什么时候跟我回家!”
  抢在这女人从电梯消失前,凌宇还是赶紧问道。
  “下月初吧!”
  秦明月回答后,电梯门就关上。
  虽然还很遥远,但这女人总算是答应了!
  凌宇憋着一肚子气回到房子,准备洗个热水澡恢复一下身体,姐姐却一早又打电话来了!
  昨天晚上,凌宇就答应过她,今天会告诉她什么时候带老婆回家。
  没想到,那女人居然早上七点就打电话来问。
  女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物种啊?
  “喂,姐!”
  “小宇,怎样?你老婆确定什么时候回家了吗?”
  “下月初吧!”
  凌宇想起秦明月刚刚那样子,就忍不住来气!
  他真怕那女人回家也是一张扑克脸,和妈妈闹起矛盾,毕竟婆媳关系是天底下最难处理的关系!
  就说他二婶,天天和他堂弟媳妇吵架,甚至打了起来,让他堂弟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
  最起码,堂弟还能选择靠亲妈这边,有时候甚至还可以凶老婆,但凌宇很明白,他要敢凶秦明月这女人,明年今日,肯定就是他的忌日!
  到时秦明月如果对他妈太过分,或者不尊重,凌宇说不定就要和她吵,一旦闹翻,让妈知道这是一场应付婚姻,恐怕又会受不得刺激!
  所以秦明月答应回家,凌宇心里依旧烦躁,甚至比之前更紧张,感觉自己就是扛着一个炸弹回家,什么时候会爆炸都不一定!
  “小宇,你怎么了?这口吻,是不是那女人不想回家?”
  凌若雪也顿时来了情绪。
  她不管弟弟的老婆在外面有多牛逼,她嫁进凌家,就是凌家的人,岂能任由她任性和放肆?
  连回一趟凌家,都耍起大牌,以后日子那么漫长,你让弟弟和老妈怎么忍受?
  “姐,不是!你别瞎猜,她只是太忙!”
  凌宇赶紧替秦明月说话,哪怕对她再有情绪,那也是他老婆。
  “那就好!”
  凌若雪确定了这事,心情不错,突然话锋一转:“老弟,姐拿到一张邀请函,是云城上流圈子的宴会,听说云城不少豪门子弟都会去参加哟!”
  “哦,你又想去看帅哥啊?”
  最了解凌若雪的男人,绝对是凌宇。
  这女人是个完美主义,从中学起就被那些偶像剧毒害了!
  最开始喜欢的是f4之首的道明寺,后来是何以笙,再到霸气总裁陆励成……
  最近好像是肖战演的顾魏!
  总之,她喜欢的男人必须是高富帅,十分完美的!
  但现实中哪有这样的人啊?
  所以她今年都30岁了,还没有嫁出去,不是她条件不好,是她的理想对象太完美。
  饶是陈爱兰和凌宇都提醒过他,现实中不存在偶像剧男主角那样的男人,让她放低一点标准,但凌若雪依旧乐此不疲,就喜欢去各种场合看帅哥!
  “呵呵,机会难得,肯定要去啊!说不定能遇上我的霸道总裁呢!”m.biqubao.com
  凌若雪在弟弟面前也丝毫不隐藏,直接就说出自己的目标。
  甚至凶巴巴威胁凌宇:“你没事就陪我去,姐这辈子能不能嫁出去,就看你给不给力啦!”
  凌宇:“……”
  我又不能娶你,我给力又有什么用?
  不过听姐姐说邀请函还能再带一个人,而且时间是明天的周六晚上,那就去呗!
  反正他尽力了,到时候姐姐要真嫁不出去,也怪不到他头上来。
  再说,出去见见世面也好,凌宇绝对不是一个井底之蛙,尤其现在娶了秦明月,她是大公司高管,想来也经常出席这些上流圈子的宴会,他也得开始多接触这些圈子,以后才能有共同话题!
  人家常说,结婚后,一个人总会受另一个人的影响,潜移默化成为和对方一类人。
  凌宇也准备改变一下。
  第二天,凌宇就回了一趟家。
  明明才离开几天,陈爱兰就好像儿子外出几年回家一样,问长问短的,当然十个问题有十一个都和他的老婆有关。
  “小宇,你老婆下月初就要来我们家,咱要不要把你二叔一家以及其他亲戚叫上呀?”
  陈爱兰想把场面搞隆重一点,欢迎自己的儿媳妇回家。
  凌宇却赶紧冒冷汗拒绝:“妈!千万别!谁也别叫,我们就吃一顿便饭就好!”
  “这不太好吧?”陈爱兰皱眉:“你不是说她是当高管的,肯定经常经历大场面,爱吃山珍海味,我怕咱弄得太寒酸她会不喜欢!”
  凌宇苦笑,看来妈妈还是很迁就儿媳妇的。
  当然这也是还没开始处,如果日子长了,总是一方迁就一方的话,肯定也会出问题!
  “妈,你不用那么小心翼翼的,我们就展示最真实一面就好!”
  凌宇坚持说道。
  陈爱兰还是觉得不踏实,就在她还想继续说时,凌宇却突然一声大叫!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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